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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審計機關的審計質量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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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審計機關由於人員少任務重的矛盾突出,審計質量控制機制不夠健全等原因,在審計質量控制方面難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質量,有的甚至埋下嚴重的風險隱患,應引起高度重視。那麼如何加強基層審計機關的審計質量控制呢?,一起來看看!

基層審計機關的審計質量控制措施

(一)加大審計前期調查的力度。

“凡事預則立”,審計工作需要充分準備,審計前必須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和經營狀況進行全面的調查瞭解,如果不進行充分的審前調查就倉促上陣,審計質量就很難保證。俗話說,磨刀不誤砍柴工。審前調查是爲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和組織審計實施工作進行的必要準備,是不可替代的審計程序。在調查前,審計人員要根據被審計單位規模大小,結合審計項目的難易程度,擬定好需要調查的內容逐項列出調查提綱,同時考慮好調查所要達到的目的及其需要採取的方式方法,佈置好人員分工和時間安排,並將以上事項制定出審前調查方案,以利審前調查工作順利進行。在實施審前調查時,審計人員要根據被審計單位具體情況和審計項目的性質,分別採取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填報表格和問卷調查等方式方法進行調查,從正面瞭解被審計單位具體情況;另外也可以從側面調查被審計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遵守經濟秩序、資信和誠信記錄等情況,如走訪被審計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有關監管部門及其他與被審計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相關部門;必要時還可以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試審,先行測試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尋找內部控制薄弱環節,以減少審計實施時間,提高審計工作效率。

(二)認真編制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

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龍頭”。它是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形成的第一個綜合性文檔,透過統籌計劃和安排,明確具體目標、細化內容、突出重點;實施方案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實施方案,可以明確審計人員審什麼、怎麼審、是什麼,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審計報告中的審計評價嚴格要求審計組對所涉及的審計領域發表審計評價意見。因此,好的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控制的靈魂,是審計組的“作戰計劃”,是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在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要對審前調查所取得的資料進行分析,關注資料間的異常變動,分析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有關的經濟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重要問題和線索,確定審計重點;收集了解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其他檔案資料,對曾經審計過的單位,要查閱瞭解過去審計的情況,從促進加強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出發,確定具體審計目標。在分析被審計單位有關情況的基礎上,運用重要性和謹慎性原則,對審計風險進行評估,緊緊圍繞審計目標確定審計的範圍、內容、步驟和方法。要提高審計工作方案的編制質量,必須注意抓好以下四個環節。一是明確審計目標,細化審計內容。審計目標決定審計內容,審計內容爲實現審計目標服務。細化審計內容就是要根據審計目標的要求,有選擇的確定需要查明的具體的經濟事項。細化審計內容應該有確定的審計範圍和重點,應該與審計目標密切相關。二是突出審計重點。審計重點是指對實現審計目標有重大影響的審計事項。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要認真分析審前調查取得的資料,結合以往的審計成果,分析可能存在的問題和線索,確定審計重點。三是確定審計步驟和方法。確定審計步驟和方法的原則是應有利於指導審計人員實施審計,具有操作性,並且能夠減少隨意性,避免審計資源浪費。每個審計項目的審計目標不同,決定着審計步驟和方法不同,審計步驟和方法具有多樣性。由於對被審計單位情況變化較多,審計實施方案中確定的審計步驟和方法不一定都具有適用性。在這種情況下,爲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審計人員應根據審計實施情況,適時調整審計實施方案,進一步確定適用的審計步驟和方法。四是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時,應當明確審計組長、主審及審計人員各自承擔的責任,建立審計項目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明確審計人員在各項工作中的職責、任務;同時,上級主管部門應定期檢查審計項目檔案,加強對審計方案執行及審計目標實現情況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予以通報,進一步強化審計人員的責任意識。

(三)建立和完善審計質量控制考覈制度。

目前基層審計機關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的體系已初步形成,即業務科室負責人對分管領導負責,審計組長對業務科室負責人負責,主審對審計組長負責,助審對主審負責。但由於審計質量標準不確定,日常考覈工作不嚴格,導致審計工作質量控制的體系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應繼續進一步完善審計質量控制考覈制度,從根本上促進審計質量控制水平的提高。針對影響審計實施過程中質量控制的因素,可採取的對策如下:一是提高對審計實施方案的遵循性,確保審計工作目標的實現。主要措施包括組織審計組全員參與對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寫;組織參審人員學習確定的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長或主審對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糾正等。二是推行審計日記制度和工作會議制度。實行審計日記是加強審計質量控制的新舉措。透過組織審計人員編寫審計工作日記,描述審計工作軌跡,來反映審計人員的審計實施過程,便於審計組長和主審瞭解和掌握參審人員的工作情況,便於評價工作質量和實施有效的.質量控制。同時還應大力推行審計組工作會議制度。即由審計組長或主審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審計組工作會議,透過召開審計組工作會議,審計組內部能夠得到更充分的溝通,便於集思廣益,促進審計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提高。三是加強技能培訓,提高人員素質,使用補充審計程序。加強技能培訓,全面提高審計人員業務素質,是提高審計實施過程中工作質量的需要,也是審計工作水平的需要。因此,不僅要加強審計理論、審計技術、方法等方面的培訓,而且還要注重先進工作經驗的總結和交流,以及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使審計人員能夠站在較高的起點上,以寬闊的視野從事審計工作,以利於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同時,審計組內部要做到知人善任,根據審計事項的重要程度,結合審計人員業務狀況來分配審計工作,做到人盡其才。並且根據審計工作的具體情況,審計實施中使用必要的補充審計程序,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四)完善審計審理程序,增加審計實施質量控制環節。

審計審理是審計質量控制的一個必備程序,它對審計項目的事實、證據、定性、處理、程序進行全程監督。審計審理制度作爲質量控制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於提高審計質量、防範審計風險具有重要作用。鑑於審計實施中對審計組工作質量缺少必要監督和制約的實際情況,審計機構應根據審計質量控制的實際情況,將審理工作的着力點前移,在審計實施過程中增加必要的審理程序,提高審計實施的質量控制水平。另外,還要利用審理工作層次高、資訊渠道多、反饋及時等優勢,對審計實施的質量控制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真正發揮審理的監督、指導和服務的作用。此外,在必要的時候還要改革機關內部組織機構,實行審、處、執三分離,即審計實施、審計處理、和審計督促整改由三個不同的部門分別執行。透過有效的內部控制的牽制作用,來完善審計質量控制機制,促進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五)做好審計發現的綜合分析工作,努力提高審計報告層次 。

做好審計發現的綜合分析工作,強化精品意識,提升審計報告的質量和水平,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對審計發現進行深加工。分析加工審計成果時,不能停留在發現問題的表面,應注意問題產生的根源、注意審計發現情況的內在聯繫、注意管理和控制上的重要缺陷。經過對審計發現情況進行由表及裏,由淺入深的挖掘和加工後,找出最有價值的資訊,爲寫好審計報告服務。二是審計報告立意層次要高。審計報告反映的審計資訊應有利於被審計單位加強內部控制,改善內部管理,有效防範和規避經營風險。切忌泛泛而論,沒有深度,沒有重點。三是審計結論力求準確、客觀。依據審計發現情況得出的審計結論,一定要體現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審計原則,不可攜帶任何感情色彩,表達的意思應該簡潔明確,不能含糊其辭。四是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應具有建設性和可操作性。提出的審計意見和建議應該直接指向審計發現問題產生的根源,便於被審計單位從根本上糾正審計發現的問題,堵塞管理和控制上存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