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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維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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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基建維修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基建維修管理制度

基建維修管理制度1

一、學校新建改建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所有基建維修項目必須遵循滿足使用功能、節約建設經費、兼顧美觀,確保經費的原則和先預算審覈,後組織施工的程序。

二、根據學校年度維修預算或教育、教學、師生生活等的緊急需要,總務處及時擬定基建維修項目、計劃,做好工程預算,預算應詳細、清楚,明確工料及施工方式,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項目須經校長同意簽字,並組織招投標。總價超過10000元,由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是否立項。總價超過50000元,按規定報教育局計財科審批。

三、1000元以上的項目由總務處負責詢價比價,詢價一般不得少於三家並填寫好詢價記錄,推出信譽好、質量優、價位低的單位,報分管校長審覈、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項目由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施工單位。

四、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項目採用簡易招標法。全體校領導、總務主任、各部門負責人等組成招標小組。總務處負責擬定招標書並報校招標小組,召集招標單位(有效競標單位不得少於三家),發放招標書,收齊投標書(投標書必須封存好),提交招標小組開標、評標和定標。參與招標的單位可以由校內教職工推薦,但必須具備相關的施工資質。中標單位應與學校簽訂施工合同。

五、總務處應加強施工項目質量、進度等的監督管理,並做好督工記錄,發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況應立即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如因故變動施工方案(包括更換材料、改變設計方案等)應與校方協商,並有書面同意意見,否則視作違約,應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

六、總務處應會同校保衛幹部加強對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員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紀守法。

七、基建維修項目完工後,施工單位應向校方提交完工決算單。總務處安排2人以上對完工項目進行復覈驗收,複覈必須公平公正,認真負責,做好詳細記錄,複覈員及總務主任在完工單上簽字後交校領導審批。

八、學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對校舍、設備進行集中維修。總務處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維修計劃及預算,報校領導審批;平時至少每月對校舍、構築物、水電、通信系統等進行一次檢查,做好臺帳記錄,發現隱患及時報校領導,並採取果斷措施,確保安全;對偶然發生損壞的設施、設備,影響正常使用或有礙觀瞻的,及時維修。

九、施工項目完成後,總務處負責做好固定資產帳簿增減處理工作。

十、學校高檔儀器設備的`維修參照本制度執行。

基建維修管理制度2

一、學校重大基建、維修、裝璜工程等,應進行事前論證,編制項目預算,經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報鎮政府批准。

二、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按規定立項,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由市發展計劃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項目由教育局立項;投資額在10萬元以下項目,由學校校長辦公室會議集體研究透過。

三、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按規定進行招標,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0-50萬元的工程項目在市教育採購中心實行公開招標;投資額在1-10萬元的零星維修項目,由學校按規定進行組織招標。

四、鑑於實行收支兩條線後,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都由鎮政府扎口管理,由鎮財政按結付工程款的現狀,學校配合鎮政府建管科進行竣工決算並審計。

五、學校派指定人員負責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進度的監督。

六、由學校直接負責的零星維修項目,其立項批覆、工程預算、招投標手續、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決算並審計、工程款支付等情況,要向教代會或校長辦公會進行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