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學問君 人氣:1.16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監理公司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1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員工的各項考勤制度,透過對員工各項考勤情況的統計,爲所員工月、年度績效考覈提供依據,引導員工考勤行爲與公司目標保持一致,保證公司、所整體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所在監理市場競爭環境中的競爭實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則

考勤管理應當遵循“客觀、公正、人性、靈活、賞罰分明”的原則。

三、考勤管理制度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應監理二所所有員工及由參與監理二所主辦項目的其他所部員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內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據公司相關檔案精神,作息時間安排如下:

(1)所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

(2)每週週日爲公休日,

(3)其他工作時間制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所需,調整工作時間及安排加班。

(4)法定節假日各項目根據公司統一安排的休息時間結合本項目實際情況酌情按排。

(5)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的加班情況必須在安排加班當日的下午17時報至文員處進行登記,由文員將加班情況報至公司人力資源部。如遇不確定加班情況,必須在加班後的次日報文員登記。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時間必須在考勤表中註明。

每週由一名項目負責人對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進行抽查(每週抽查不得少於二至三個項目,每季度必須確保所有在建項目抽查一次)。

各項目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負責。

各項目必須在每週六將週考勤表交至文員處登記,有文員進行彙總。

所屬人員(含所主辦項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員)請假,請假1天的由項目總監或項目負責人直接批准,請假時間超過2天(含2天),需書面報所長批准。請假未被批准的,人員不能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請假者,手機必須開機,以保證公司、所能隨時聯繫上。

(二)所周例會簽到制

所屬人員(含合作項目人員)如無特殊原由,周例會必須參加並簽到(參加非本所主辦的合作項目,參建人員應參加主辦所周例會),確屬無法參加的,應向所屬項目負責人請假。無故不參加周例會的記缺席,記入當月績效,缺席達到10次的記入當年績效。

(三)週報、月報制度

週報、月報的編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屬各項目(含主辦項目)必須在週六將形成正式文字的週報交至所文員處。

月報,必須每月按時編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爲上交月報時間。

對周、月報逾期未交的項目部,記爲缺勤。週報缺勤記入當月績效,月報缺勤記入當年年終績效。

各項目部可根據所監項目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週、月報的編制時間,並報文員備案,未審請調整的項目一律按上述時間安排執行。

所可根據項目的實際要求增加日報和旬報的編制時間,時間安排依照項目情況確定,由文員登記備案。

(四)學習簽到制

將所組織的各項學習簽到納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學習前,由所擬定出參加學習的人員名單,由文員通知到個人。參加學習的人員無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參加人員必須簽到,參加未簽到者一律視爲缺席,記入月績效考覈。

五、獎懲制度

(一)遲到、早退

以上下班時間爲標準,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時間爲依據,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視爲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視爲早退,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且沒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者,按曠工一天處理。遲到、早退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而擅自不到崗者,以曠工論處。

(2)僞造出勤記錄者,一旦查明以曠工論處,並追查考勤記錄者與總監/項目負責人的連帶責任。

(3)曠工一天罰款100元。超過七日者扣發一個月的工資,所部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予以警告、辭退、除名等處罰。

(三)缺席

對無故不參加所周例會、學習的行爲,視爲缺席。缺席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一個月周例會、學習累計達3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四)缺勤

(1)週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字交至文員處的視爲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10元,月累計達2次,扣除當月全勤獎。

(2)月報無原由的未按時將正式文字交至文員處的視爲缺勤。缺勤一次處罰人民幣20元,年度累計達3次,年終績效獎扣10%。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管理,提高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現場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程現場管理包括開工準備、施工過程管理、工程驗收及移交等四個階段的工作。工程現場管理由工程部負責,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項目施工過程中負責協調相關政府部門、設計單位、造價管理部等部門的工作關係並對項目監理的工作進行監管。

第二章工地會議

第三條工地會議包括施工進場預備會、工程部例會、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驗收會(中間驗收、預驗收、竣工驗收會)和工程專題協調會。其中施工進場預備會、項目組例會、竣工驗收會由工程部項目組組織,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和預驗收會由項目監理組織。

第四條施工進度協調會根據具體內容可由工程部或項目監理組織。

施工進場預備會由工程總監組織,項目監理、施工單位等參加,在預備會上由工程部總監介紹甲方項目組成員及職責、權限,甲方委託的監理單位總監及對監理單位的授權,由工程總監宣佈項目管理制度及項目總監介紹項目監理組成員分工職責及項目監理工作制度,然後由施工單位介紹施工項目部機構成員及分工。

第五條項目組例會

工程部例會定期召開,由工程總監主持,項目組全體人員參加。項目組各專業工程師應對項目的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彙報,提出下階段工作計劃,並由工程總監和工地代表的對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見。

第六條工程專題協調會

針對技術、設計、驗收、工期、質安、糾紛等進行協調討論並形成決議,由工程部不定期組織召開,並做好會議記錄。

第七條工程部人員應參加由項目監理組織召開的工程監理例會、施工技術方案審查會、中間驗收和預驗收會、工程專題會議,並協調處理會議中提出的問題。

第三章施工項目管理

第八條工程部負責制定工程部人員工作職責和主持編制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劃、管理制度,經工程總監審批後生效。

第九條工程部負責辦理與現場施工有關的外部審批手續,做好與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繫工作。

第十條確定施工單位後工程部應按工程項目總體進度要求及時安排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工作。

第十一條開工前工程總監代表建設單位簽署開工報告。

第十二條參加對施工組織設計檔案和重要分部、分項工程的詳細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的審查,凡是會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術措施應經工程部批准並填報工程成本增加審批表經公司領導分級審批後方能實施。

第十三條參加對重要結構的`隱蔽驗收,組織監理、設計部門對重要裝飾工程及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施工的項目樣板確認,並跟蹤檢查施工單位、監理對照樣板的執行情況,在竣工時應按樣板的標準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工程部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應跟蹤檢查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的施工質量,督促監理組對材料、器具的選樣、進場、檢測和隱蔽工程按規定和規範進行驗收,掌握工程現狀並向工地代表報告。重大問題和緊急情況工地代表應向工程總監報告。

第十五條現場發生設計或技術問題時,工程部工程師負責通知設計人員到場處理,並跟蹤辦理現場技術聯繫單和設計變更的確認手續。

第十六條工程部負責審查監理組提交的監理規劃、監理簡報及對外報送的專題報告,並督促檢查監理組規範化地開展監理工作,做好“質量、進度、投資”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條工程部定期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進行規範監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方面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要求整改,重大問題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

第十八條工地代表代表建設單位負責審查和簽署增加工程現場簽證單,並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簽證管理程序辦理簽證的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工程部負責協調現場總、分包單位的關係,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第二十條工程部成員參加分部工程驗收和竣工預驗收,工程部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第二十一條工程竣工後,由工地代表負責組織監理、施工單位、物業接收方辦理項目移交手續。

第二十二條在移交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時,工程部應責令施工單位限時整改,整改完畢後再次組織移交。

第四章質量和安全事故處理

第二十三條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啓動緊急預案措施,同時報告監理及工程部,工程部應及時進行處理和向工程總監及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四條一般事故由項目監理總監、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工地代表及有關方面人員共同分析原因,責成事故責任方寫出事故報告並提出處理方案,經設計單位和安檢部門、監理單位認可後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生重大事故時項目組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報告。

第二十六條事故處理後,責任方應出具處理結果的書面檔案,監理公司負責檢查驗收並將結果報送項目組。

第五章工程現場資料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程部應注意收集現場的第一手資料,並根據檔案檔案資料性質分類管理,重要資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歸檔。

第二十八條工程部應對往來檔案資料進行收文、發文簽收。

第二十九條工程部應建立項目管理日誌,重大項目應每月定期向工程總監和公司領導提交項目管理簡報。

第三十條工程資料應安排專人保管並遵守保密規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條工程部成員應保證到現場時間不少於工作時間的一半,並在節假日根據工程的需要安排相關專業工程師到現場值班,項目工程師離開現場須經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條零星工程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七章附則

監理公司管理制度3

一、分公司管理職責

分公司按照建設職責分工,做好鐵塔建設現場管理,安排隨工,做好鐵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驗收工作。

1、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和省公司的相關規定製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要求強調領導責任制度,細化分工,明確工作流程,強化監管力度,落實安全生產的`具體工作內容。針對不同級別的事故,制定應急處理機制和具體措施。

2、分公司定期組織項目經理進行鐵塔施工、生產的管理培訓。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鐵塔選點工作,確保鐵塔基礎地質結構穩定,保證鐵塔有足夠的倒杆距離。

4、分公司需對鐵塔建設方案進行現場審覈,安排隨工對鐵塔建設現場進行管理,並定期抽查安全生產情況,對監理上報的實施進度報告進行分析和評估。

5、分公司需做好鐵塔建設現場驗收工作,並儲存相關資料。

二、監理單位管理職責

監理單位依照項目設計檔案做好鐵塔建設實施全流程的監管工作,做好工程質量現場檢查和驗收,並儲存相關資料,及時上報情況。

1、監理單位需把好隨工關。對鐵塔建設中的隱蔽工程及關鍵控制點做好隨工記錄,儲存好施工現場照片及相關資料,並及時上報實施情況。

2、監理單位應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質量檢查,認真履行監理安全責任,及時發現施工問題以及安全隱患,找出解決方法及應對措施,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督促施工企業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應及時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報告建設單位等。力爭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爲主”。

3、嚴把驗收關,對所有鐵塔進行逐點單站站驗收,保證鐵塔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確保基站安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