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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用品的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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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保用品的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保用品的管理制度範本

勞保用品的管理制度1

一、 目的

爲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爲了加強對勞保用品領用和使用的管理,結合本公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勞保用品發放範圍

本司根據各個生產崗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三、勞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爲避免受到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2.勞保用品種類

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

A.勞保鞋 、絕緣鞋、雨鞋

B.防護服、雨衣

C.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D.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護眼鏡 、墨鏡

G.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四、 勞保用品管理部門

公司物流部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管、登記、發放、退庫後的廢棄處理。

五、 勞保用品管理

1.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週期表》進行不斷修訂,執行“既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費”的原則;不強調平均或攀比。

2.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3.勞保用品領用採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各事業部在領用勞保用品時必須交舊才能領新。

4.勞保用品管理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物流部爲各事業部建立領用登記臺賬,各事業部在發放時詳細記錄每位在職員工領用勞保用品的 情況,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時應簽字確認。

5.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週期,請參閱附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週期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週期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6.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不夠用時,經所在部門主任及以上主管領導批准,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7.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假、事假、工傷、外出學習培訓等情況連續未在生產崗位超過一週的,在發放生產作業用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由物流部與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執行。 若當月未能執行的,則順延到次月執行。

8.以舊換新回收的勞保用品,由物流部負責統一分類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報申請進行再利用或廢損處理。

9.勞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質量問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業部必須及時彙總情況,並將剩餘勞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換領新的勞保用品。 若因員工在使用中人爲損毀或丟失,則當月勞保用品由員工自行解決。

六、勞保用品發放時間及以舊換新界定

1.勞保鞋、絕緣鞋、雨鞋

A.公司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週期表》及崗位危害給職工配備勞保鞋、絕緣鞋或雨鞋,以避免職工職工腳部傷害事故。

B.職工經培訓合格後進入車間工作應在當日或次日由所在事業部安排人員至庫房免費領用1雙勞保鞋、絕緣鞋、雨鞋(依據崗位不同領用)。

C.公司爲專職的高壓電工、電器車間職工配發高壓絕緣勞保鞋。

D.員工在職期間請假連續超過15天的,勞保鞋換領期限則按該員工請假的天數順延。

E.不在更換期內的無特殊原因進行領用或以舊換新的需按公司購買原價的20%現金補償後給予發放,半年內因丟失或不能以舊換新的按公司購買原價的50%現金返補償後給予發放。

F.不在更換期內的職工因辭職、離職、辭退人員,安全鞋、絕緣鞋、雨鞋等勞動保護用品,個人必須退還公司物流部處理,若未退還應按公司購買的實際價格給予賠償,由人力資源部從工資中給予扣除。

G.勞保鞋、絕緣鞋、雨鞋領用不滿半年的人員離職時,公司按勞保鞋、絕緣鞋、雨鞋的全價對個人進行扣款。

H.個人購買的不在換髮範圍內

2.防護服、雨衣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防護服。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防護服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後領取同等數量的新防護服,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彙總後進行登記。

C.防護服只用於在工作間內工作時按生產作業要求規定穿着。

D.雨衣按照發放標準一年一領,以舊換新,交一領一。

3.手套等(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手套。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手套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後領取同等數量的新手套,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彙總後進行登記。

C.沾染油污的線手套按照危險廢物進行分類儲存並移交至危廢庫。

4.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口罩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後領取同等數量的新口罩,交一領一。

B.公司爲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崗位配置防塵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彙總後進行登記。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頂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彙總後進行登記。

6.防護眼鏡、墨鏡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副防護眼鏡。或墨鏡

B.防護眼鏡、墨鏡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彙總後進行登記。

7.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A.公司爲噪音超標崗位(打磨工、整形工、銑工、鉗工、步衝機操作工、數控銑工)配備防噪音耳罩。 同時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執行以舊換新管理,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彙總後進行登記。

8.一次性勞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膠手套作爲一般固體廢物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產崗位限額領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辦法自批准之日開始生效。

勞保用品的'管理制度2

1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科研、生產過程中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勞動條件、不同工種,發給科技人員和其他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2 、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和標準,是根據上級有關檔案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不延期、,不收舊,到時領取,免費發放。

3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由公司辦公室制定並解釋,各單位要嚴格發放標準,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發放範圍。

4 、職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不受勞動保護用品,只轉勞保卡片,調出公司以外單位,按使用時間長短折價收費。

5 、對於長修人員和其他不上班人員,一律停發勞動保護用品。

6 、勞資部門要嚴格控制工種變動。變動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換髮,只補發新工種部分特殊勞動保護用品。

7 、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要按價計算,一般不補發,特殊情況須經勞動批准後方可補發。

8 、凡公用勞動保護用品,要登記造冊,專人保管,按規定依舊換新。

9 、服務人員、非生產性人員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一般按公司職員標準執行。

勞保用品的管理制度3

一、原則

1、按節約有效的原則發放。

2、不同勞動條件下配發的勞保用品和更換週期不同。

3、對使用過程中出現破損、嚴重污染無法繼續使用時,經審批可以“以舊換新”。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在崗員工。

三、職責權限

1、安環科負責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職工崗位制訂、審覈發放標準和範圍,監督勞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換情況,建立員工勞保用品使用臺帳。負責對新員工及崗位變更人員、因破損需提前更換勞保用品申請的審批,並做好審批記錄。

2、生產生產技術科和安環科負責勞保用品的採購。

3、物管中心負責勞保用品的保管,按生產技術科審覈的領料單發放,並做好發放記錄。

4、各部門負責按期更換勞保用品,負責提出新員工、崗位變更人員及未到期損壞更換的領用申請和初審。

四、勞保用品的配備和發放

1、勞保用品按崗位配備不同的勞保用品,見附表《勞動保護用品配發標準》。

2、發放辦法

(1)新員工入職安排工作崗位後,由部門按照該崗位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填寫領料單,由生產技術科審覈後,本人憑部門負責人覈准簽名後的領料單交倉庫保管員,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勞動用品自安環科審覈領用後計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換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領用標準外勞保用品的,由部門負責書面提出申請,說明用途,經綜合部審覈批准後,可以發放。

(3)換髮領用勞保用品,須繳舊換新。使用期滿後,能用的繼續使用,不能用的,憑部門負責人覈准簽名的領料單及舊的勞保用品一起交倉庫管理員辦理領用手續。

(4)材料式樣的選擇。勞保用品的選購必須到指定的勞保用品商店購買,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以保證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現有色系(灰白)、材質和樣式配備(夏裝輕薄透氣,秋裝厚暖),並繡制企業標誌,由總務部按批量比質比價採購。

(6)安全帽採購要達到安全帽國家要求技術標準,選擇小沿邊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過400G;強度:經高溫、低溫、淋水處理後衝擊力≤4900N;耐溫性能:在—50攝氏度到100攝氏度情況下不變形;材質要求爲ABS高強度工程塑料製成的。硬度高、強度塑料含量高、硬而不脆。具有良好的抗衝擊、阻燃性能;襯裏應透氣排汗,保證頭部氣流暢通。顏色爲紅色。

(7)其他勞保用品由生產部按不同崗位通用配備技術標準要求,在保證安全使用的條件下,比質比價,統一採購。

五、使用管理規定

1、員工必須愛護使用勞保用品,勞保用品的使用應工作範圍、時間內,不得作其他用途。

2、不同區域生產、工作人員需按規定穿戴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工作服及相應的防護用品。

3、員工在大型衡器事業部生產現場應穿戴的工作服裝(包括安全帽)。

4、個人勞保用品由員工自得妥善保管、勞保用品在使用期內如有遺失,由個人按未到期時間折價後予以賠償後更換。

5、試用期內員工離職,不滿7個工作日需上交歸還全部勞保用品(不包括日消耗勞保用品),且工作服,勞保鞋清洗乾淨;超過7個工作日,工作服、勞保鞋按舊服收回,公司按其原價在工資中扣除。

6、員工在工作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勞保用品,違者予以扣發獎金50~100元。

7、人員勞保用品由所在部門負責申請,實習結束後應清洗乾淨全部上繳,如丟失或損壞按原值折價賠償。

8、違反勞保用品使用規定造成工傷安全事故的,扣發所在部門安全獎。

9、庫管理員對回收的舊勞保用品,能繼續使用的,應妥善保管好,發放使用;不能繼續使用的,如勞保鞋應定期進行銷燬處理,工作服可剪成條狀擦試設備。

10、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應定期按照安全規定檢查員工的勞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規定,嚴格督促公司員工嚴格執行勞保用品穿戴規定,對不符合穿戴的員工進行扣罰,每季度末形成員工勞保用品使用情況形成報告,交安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