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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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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1.設定目的

爲了加強對特種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重點防止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財產、環境不受損失。爲此,特設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下屬各工廠的特種設備的管理。根據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監察條例》鍋爐(含附件)、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廠內機動車輛等。

3.規範性引用檔案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2009.05.01實施)》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質監總局2000.10.01實施)》

《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細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04.09實施)》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1.11.15實施)》

4.職責

4.1主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對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4.2機動部門負責特種設備(設施)的安裝、投產、註冊登記,建立特種設備檔案,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並指導協助工廠做好特種設備的維護和保養、檢查和考覈。

4.3安全部門負責對特種設備(設施)和危險性較大設備(設施)的安裝、執行、操作進行安全監督管理。並指導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和執行情況檢查,定期對特種設備(設施)的檢查和督促國家檢測。

4.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設施)安全執行,做好定期檢查記錄、維護和保養。定崗定人持證操作。

5.管理程序

5.1鍋爐與輔機安全要求

5.1.1鍋爐使用應有“三證”(產品合格證、使用登記證、年度檢驗報告)齊全。並將有關登記證照和規章制度懸掛在鍋爐房內醒目處。

5.1.2鍋爐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附件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排污裝置無泄漏。在檢驗週期使用。

5.1.3按規定合理設定報警和連鎖裝置,鍋爐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2t/h的應裝設極限高、低水位報警器和極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量大於等於6t/h應裝設超壓報警和聯鎖裝置。

5.1.4給水設備完好、配備合理。採用機械供水時應設定兩套給水設備。

5.1.5爐牆無嚴重漏風、漏煙,油、氣、煤粉爐防爆式裝置完好

5.1.6水質處理應能達到指標要求,爐內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類管道無泄漏,保溫層完好無損,管道構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輔機設備應符合機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鍋爐房及操作規定

⑴鍋爐、壓力容器執行間,應有防爆措施,並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

⑵鍋爐、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安全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擅離職守。

⑶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制度和規程辦事,執行記錄詳實、認真,並妥善保管,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

⑷操作執行人員要勤看、勤查,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

⑸工作人員嚴禁帶病工作,嚴禁酒後上班。

⑹安全閥、水位表、壓力錶等安全附件必須,操作執行人員發現安全附件損失,應立即通知檢驗人員及時更換。

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種《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表》和《壓力容器使用證》、註冊證件、定期檢驗報告、質量證明書、出廠合格證、年檢報告等技術資料齊全。

5.2.2本體外現檢查;接口部位,焊接接頭等部件無裂紋、變形、過熱、泄漏等缺陷。外表面無嚴重腐蝕現象。

5.2.3安全附件;壓力錶在檢驗週期內使用。安全閥鉛封應完好,動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應完好,基礎可靠,無位移、沉降、傾斜、開裂等缺陷,螺栓連接牢固。

5.2.4疏水器、排污(水)閥無泄漏,佈局合理、排放物對周圍環境無污染

5.2.5執行狀況良好,無超載、超壓、超溫現象;無異常振動聲響現象;有定期巡迴檢查記錄

5.3工業管道

5.3.1漆色標記應明顯,流向清晰。

5.3.2應有全廠管網平面佈置圖,標記完整,位置準確,管網設計、安裝、驗收技術資料齊全。

5.3.3管道完好,無嚴重腐蝕、無泄漏(3點/1OOOm),防靜電積聚措施可靠。

5.3.4埋地管道敷層完整無破損,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4工業氣瓶

5.4.1氣瓶狀況

⑴在檢驗週期內使用;

⑵外觀無缺陷及腐蝕;

⑶漆色及標誌正確、明顯;

⑷安全附件齊全、完好。

5.4.2儲存要求

⑴倉庫狀況良好,安全標誌完善;

⑵各種瓶及空、實瓶應分開存放,存放量符合規定;

⑶標記明顯,間距合理;空、實瓶的存放處應有明顯標識,並保持間距1.5m以上;

⑷各種護具及消防器材齊全、可靠。

5.4.3安全使用

⑴防傾倒措施可靠;

⑵工作場地存放量符合規定,作業現場的氣瓶,同一地點放置數量不應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時,應有防火防爆措施;超過20瓶以上時,必須設定二級瓶庫。

⑶與明火間距符合規定;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氣瓶與明火間距應大於10米,氣瓶壁溫應小於60℃。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5.3起重機械(電梯、電動葫蘆)安全要求

5.5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使用長度和固定狀態等應符合國標規定

5.5.2滑輪與護罩完好,轉動靈活

5.5.3吊鉤等取物裝置無裂紋、明顯變形或磨損超標等缺陷,緊固裝置完好

5.5.4制動器工作可靠,磨損件無超標使用,安裝與制動力矩符合要求

5.5.5各類行程限位、限量開關與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

5.5.6緊停開關、緩衝器和終端止檔器等停車保護裝置使用有效

5.5.7各種信號裝置與照明設施符合規定

5.5.8PE連接可靠,電器設備完好有效

5.5.9各類防護罩、蓋、欄、護板等完備可靠,安裝符合要求

5.5.10露天起重機的防雨罩、夾軌鉗或錨定裝置使用有效

5.5.11安全標誌與消防器材配備齊全

5.5.12各類吊索具管理有序,狀態完好

5.6廠內機動車輛

5.6.1車輛必須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有關技術資料及檔案齊全,且定期檢驗。

5.6.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5.6.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5.6.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6.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5.6.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5.6.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5.7安全管理

5.7.1特種設備(工業氣瓶有供氣單位定期檢測外)均應按規定建立臺帳,法定資質單位定期檢測。儲存檢測報告。

5.7.2設備應進行定期自檢記錄。

5.7.3設備改造或大修理應存入設備檔案。

5.7.4設備發生事故或有重大故障應有記錄。

6.考覈

按設備管理考覈辦法或《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執行。

7.記錄

8.附則

本制度由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起草;

本制度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並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佈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並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並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並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菸,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誌,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沒有接受過操作技能培訓,不懂設備結構原理和性能的人員(即非公司指定的調機技術人員),不得調較機器,設備保全工作規範。

2、開機前應確定所有的安全裝置是否有效,〈安全杆位置、安全檔塊、安全門極限開關、安全滑輪及緊急停止開關〉若有異常,須迅速報告並及時處理,開機前沒有檢查或冒險開機者,承擔所有安全責任,管理、經理連帶處分。

3、嚴禁在帶負載情況下啓動電機,機器啓動後必須1分鐘空轉執行後才能投入正常作業。

4、開機前應將塑化溫度預熱到設定值後再待3—5分鐘後方驅動螺桿進行熔膠作業,嚴禁用手及身體其它部位觸摸加熱部分。

5、各電氣箱,消防栓門前不允許堆放任何物件,確保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6、任何人不得將正常執行的機器突然切斷電源〈特殊原因除外〉,否則將會損壞機器。

7、操作時只能先鎖好模後再進射臺,不可先進射臺後鎖模。

8、上班時應檢查機器設備是否運轉正常,工藝參數是否合適,模具是否穩固在設備上,冷卻裝置〈模具冷卻,落料口冷卻,動作油冷卻〉與潤滑裝置是否正常。

9、機器動作時切勿爬到機器頂上或伸手進入安全門內作業。

10、停機時應將熔膠筒內的膠料射淨,不得留有餘料,不準在機械處於受力狀態關掉電熱和電源開關,管理制度《設備保全工作規範》。

11、所有的機器設備用電均須可靠地接地與接零,各導線接線端子、杆座等應規範接法,絕緣可靠。

12、機器動作時一定要遵守適應的鎖模程序。尤其是低壓保護裝置必須調較到絕對可靠。

13、清洗熔膠筒時要保證物料的相熔性,杜絕材料過熱分解,應確實遵守《換料作業規則》。

14、換模時應嚴格遵守《換模作業規程》。

15、破碎作業時,破碎品須逐一進行破碎,嚴禁整箱(袋)一次性倒入破碎,以免造成碎料機過載或混入異物損壞刀片。

二、設備作業時檢查與調整之工作事項:

1、乾燥機、鼓風機,電器功能及乾燥工藝參數設定〈溫度、時間、風量〉之檢查。

2、潤滑系統:各磨擦部位之潤滑狀況〈潤滑油脂潤滑及注油機〉之檢查。

3、液壓動作系統:動作油之油量及油溫(35度—65度)油壓泵之異音異狀各電磁閥、油缸油管之檢查。

4、電熱系統:溫度設定與實際值,電熱器加熱升溫狀況,溫控on/of的動作,射嘴恆溫器是否正常之檢查。

5、安全檢查:

5.1安全門開啟時鎖模動作是否停止。

5.2確認緊急停止按鈕之動作是否失靈。

5.3系統壓力最大值不得超過規定值≤140kg/cm2。

5.4低壓保護動作着重檢查與調整低壓起點位置及鎖模確認位置。

5.6射出結構動作:射膠熔膠動作之確認,射出壓力流量,位置,時間以及螺桿迴轉之確認,調整料管下方有無雜物堆放,螺桿夾塊緊固之檢查。

5.7冷卻系統:冷卻水管裝置之檢查,通入冷卻以在確認漏水是否,油冷卻器管路是否暢通。

5.8冷凍系統:冷凍水溫度設定值與實際冷卻效果之檢查。

5.9電器系統:

5.9.1電器箱之工作環境:如溫度、溼度、防塵等檢查。

5.9.2排風扇運轉狀況之檢查。

5.9.3電機運轉狀況之檢查。

5.9.4各極限開關和轉換開關、各定時器設定之檢查。

5.9.5操作面板及參數設定之檢查。

5.10開鎖模結構,機鉸動作是否平穩、圓滑、無異聲,動定模板是否平衡,四根哥林柱受力是否平均。

5.11頂出結構:檢查頂出次數及行程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