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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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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範本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1

1.設備管理方針

保證設備正常完好爲企業的生產提供最優的技術裝備,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在最佳的物質技術基礎之上,以獲得設備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設備綜合效率最高。

2.設備管理機構和職責。

2.1設備管理由分管生產副廠長全面負責。

2.2分管副廠長的職責是:

2.2.1負責考覈設備完好率和設備利用率;

2.2.2負責審覈設備定期保養、維修和大修計劃並監督實施;

2.2.3負責審覈設備更新和增置計劃;

2.2.4負責建立健全設備使用管理與維護制度;

2.2.5負責加強設備基礎管理工作。

2.3設備管理日常工作由設備科或專、兼職設備管理員負責。

2.4設備科或設備管理員的職責是:

2.4.1掌握設備市場資訊和本廠設備技術狀態,根據本廠生產需要,提出並編制設備更新和增置計劃,經分管副廠長同意實施設備的購置。新置設備確保性能先進、質量優良,並且有較高的可靠性、維修性和經濟性指標。

2.4.2對新購置的設備進行開箱驗收和安裝調試驗收,嚴把質量關。負責做好設備執行初期的使用和保養,以及資訊反饋工作。

2.4.3編制設備操作規程和維護規範,監督設備的安全和正確使用。

2.4.4對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設備常年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的狀態;

2.4.5編制設備定期保養、維修和大修計劃並負責實施。

2.4.6會同財務科編制設備臺帳,加強設備臺帳管理,定期進行設備盤點、覈實,確保帳面清晰、帳物相符;

2.4.7建立主要設備檔案,一機一檔;

2.4.8監督設備運轉記錄的填寫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統計;

2.4.9完成廠長交辦的設備管理的其它日常工作。

3.設備分類與編號

3.1凡本廠購置的價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生產設備、檢測儀器和設備、輔助性生產工具均列入設備管理範籌。

3.2本廠設備共分五類:

3.2.1型材切削加工設備;

3.2.2輔助設備;

3.2.3焊接設備;

3.2.4檢測儀器和設備;

3.2.5輔助性生產工具;

3.3設備編號方法;

3.3.1本廠設備編號採用兩節編號方法。第一節號碼用三位阿拉伯數字代表設備分類,第二節號碼代表設備順序號。

3.3.2設備編號的標記如下:

ABC————D

其中:A————設備大類,切削加工設備爲1,焊接設備爲2,輔助設備爲3,檢測儀器和設備爲4,輔助性生產工具爲5;

B————設備中類,附件1設備分類表。

C————設備小類,附件1設備分類表。

D————順序號。

例如編號012—1是指型材切削加工設備下料鋸中的第一臺雙頭鋸。

4.設備的購置與入帳

4.1根據本廠生產需要,由車間或設備管理員提出設備更新和添置要求。

4.2設備科或設備員根據車間的要求進行考察,綜合考慮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維修性和經濟性指標,提出購置計劃,報分管副廠長審覈。

4.3審覈後的設備增置計劃報廠長批准。

4.4由廠長主持與設備供應商簽定設備購買合同。

4.5設備進廠後,由設備科或設備管理員會同技術科對設備進行開箱驗收,檢查設備的外觀,檢查備附件是否齊全,隨機技術檔案是否完整。

4.6設備科或設備管理員參與設備的安裝調試,完成後,設備科或設備管理員會同技術科對設備進行安裝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報告,按規定分類編號入帳。

5.設備的安裝、試車和投產

5.1設備安裝前的準備工作

5.1.1瞭解設備的重量,體積(高度、寬度、長度),吊卸就位的條件,並確定其運輸路線;

5.1.2瞭解設備的工作環境條件,選用符合規定的安裝場地,對於有恆溫、恆溼等特殊環境要求的設備,應嚴格按設備說明書所規定的條件進行;

5.1.3準備安裝時所需的物資器材、工具、測量儀器、潤滑材料等;

5.2設備的安裝

5.2.1設備平面佈置圖由車間、技術科和設備科共同提出,報分管副廠長審批。

5.2.2設備安裝必須按批准的平面佈置圖進行施工。

5.2.3安裝設備的基礎必須按照設備說明書上規定的要求建造。

5.2.4設備裝牢在基礎上之後,應將所有污物、水跡、鐵屑、防鏽油清除乾淨,所有在安裝時進行裝配(或組裝)的零部件,必須清洗乾淨,並塗上規定的油脂,特別應注意接合面和滑動面的清潔度,但設備上的密封、鉛封和技術檔案中規定不得拆卸件,不準拆卸清洗。

5.2.5設備零部件以清洗裝配好之後,應將所有的潤滑部位按規定加註潤滑油脂,然後用手轉動各運動的零部件,要求輕鬆靈活,沒有阻礙、震動和運動方向錯誤等反常現象。對於某些大型設備,人力無法搬動時,可使用適當的工具,但應緩慢及謹慎地進行。

5.2.6電氣部分的安裝,要求安全、準確、可靠。

5.3試車

試車應按設備說明書要求進行。注意以下幾點:

5.3.1在設備機械部分試運轉前,其電氣部分(包括電機、示警及信號裝置),應先行試運轉。電機試運轉前,先不要掛上皮帶,待接上電源確定電機旋轉方向正確後,再掛上皮帶,並適當張緊。

5.3.2設備在試車前應裝好防護裝置,清理設備上不必要的物件,確保安全。

5.3.3在設備潤滑面上要多次塗油,各潤滑點應保持足夠的潤滑油。

5.3.4試車時空轉1小時,注意溫升變化。試車應從部件開始到整機逐級運轉。

5.3.5開始啓動按鈕時,應先點動數次,觀察各部位動作無誤後,方得正式運轉,並由低速成逐漸增至高速。

5.3.6試運轉中如發現有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停車和檢查修理。

5.3.7試車中潤滑、液壓系統和冷卻或加熱系統各管道暢通無阻,閥件和機構的動作正確、靈活、可靠、無漏油現象。

5.3.8試車結束後,斷開動力源,消除壓力和負荷,複查主要部分的配全和安裝精度,檢查緊固部分,清理現場,整理試運轉記錄。

5.3.9對照設備出廠檢驗證書的項目,逐項認真檢查。如發現不合格,立即向製造廠反映,要求原製造廠派員協助排除不合格現象,並追究責任,賠償損失。試車檢驗證書和記錄應歸入設備檔案。

5.4驗收和交用投產

5.4.1移交生產的設備,由設備科在試車合格的基礎上組織車間和技術科作安裝質量、幾何精度檢查、負荷試車等工作。

5.4.2符合要求後,填寫設備交用驗收單,經設備科和車間負責人簽字,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3交接時,隨機附件和專用工具,要同時移交給操作人員。

5.4.4隨機檔案交接中產生的檔案統一歸入設備檔案。

5.4.5新設備交付使用後3~6個月內,設備科組織有關人員作精度複查和調整。

6.設備的使用管理

6.1每臺設備必須建立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

6.2每臺設備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定人定機或定人管理。

6.3主要設備必須建立當班運轉記錄。

7.設備的維修與定期檢驗

7.1設備維修分日常維修和事故維修二級。

7.1.1日常維修的內容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和防腐,簡稱“十字”作業。

7.1.2事故維修指出現故障進行專業維修。

7.1.3日常維修由操作者進行;事故維修由專業人員或委託外單位進行。

7.2事故維修應經過專人檢驗填寫維修申請書,經分管副廠長批准進行。

7.3維修後的設備應由專業人員與操作者進行試車檢驗合格方能開車。

7.4維修卡連同試車單一併存入該機檔案。

8.設備的事故管理

8.1凡由於不正當使用造成的設備故障損壞的均稱爲設備事故。

8.2屬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性設備損壞不屬於設備事故。

8.3設備事故分三個等級

8.3.1一般事故:設備直接價值損失在300元及以下者;

8.3.2大事故:設備直接價值損失在300—1000元者;

8.3.3重大事故:設備直接價值損失在1000元以上者;

8.4事故的處理

8.4.1一般事故由班組處理並報車間備案;

8.4.2大事故由車間處理並報廠領導備案;

8.4.3重大事故由企業處理。

8.5事故的處罰。

對肇事者處以事故損失價值的10—30%罰款,並責令寫出檢查。

9.設備的處理與報廢

9.1設備的處理與報廢權限在廠長。

9.2需要處理的設備應由設備科進行技術鑑定提出意見,並估計價值經由廠長批准進行。

9.3需要報廢的設備要提足折舊費,估計好殘值,由廠長批准並在財務進行資產銷帳。

9.4報廢設備殘骸應交物質回收部門處理。

10.設備檔案管理

10.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均列入立檔範圍。

10.2雙角鋸、角縫清理機,V型鋸、四角焊機、雙軸仿形銑、玻璃壓條鋸、計算機管理系統等重要設備,要一機一檔分別存放,其它設備分類存檔。

10.3檔案內容

10.3.1設備裝箱單。

10.3.2使用說明書。

10.3.3有關技術檔案(如簡圖、零件表、附件表)。

10.3.4開箱驗收單。

10.3.6試運轉記錄。

10.3.7維修保養記錄。

10.3.8運轉記錄和年度彙總表。

10.3.9改造記錄。

報廢處理申批檔案。

10.4檔案由專人存放,借閱要經部門負責人批准。

10.5設立設備檔案目錄表,以備查。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2

一、購置(租賃)

1、進入工地的機械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

2、嚴禁購置和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產品,規定不準在使用的機械設備。

3、嚴禁購置和租賃,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機械設備。

4、嚴禁租賃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沒有改造或維修價值的機械設備。

二、安裝(拆除)

1、機械設備已經國家或省有關部門覈准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透過了國家或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產品技術鑑定。

2、不得安裝屬於國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機械設備。

3、建築施工企業採購的二手機械設備,必須有國家或省有關部門覈准的機械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質量安全技術檢測報告,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機械設備的技術性能和質量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經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同意。

4、各種機械設備應備下列技術檔案:(1)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及試驗圖示程序和詳細說明書;(2)各安全保險裝置及限位裝置調試和說明書;(3)維修保養及運輸說明書;(4)安裝操作規程;(5)生產許可證(國家已經實行生產許可的起重機械設備)、產品鑑定證書、合格證書;(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錄;(7)其他注意事項

5、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單位,應依法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後,方可在資質證書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活動。

6、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單位,應當依照機械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及本規定的要求,進行安裝、拆除活動,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對其安裝的機械設備的安裝質量負責。

7、從事機械設備安裝、拆除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覈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建築機械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三、驗收檢測

1、機械設備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如下機械設備安裝工程資料檔案,並在驗收後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將其存入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1)、合同或任務書

(2)、機械設備的安裝及驗收資料

(3)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2、機械設備安裝後能正常使用,符合有關規定,和使用等技術要求。

四、使用

1、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操作必須嚴格執行機械技術操作規程和技術交底。

3、非機具工操作要追查責任者,並按公司規定處理。

五、保養

1、定期保養的目的:機械設備正確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時的維修保養,其目的在於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防止不應有的損壞、和不應有的機械事故。

2、保養作業項目:清潔、潤滑、調整、堅固、防腐等。

六、維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針對日常定期檢查發現的問題,部分拆卸零部件進行檢查,修整,更換或簡單修復少磨損件,同時透過檢查,調整、緊固機件等技術手段,恢復設備的性能。

2、項修:項修是根據設備的實際技術狀態,對狀態劣化已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項目,按實際需要而進行的針對性的修理,項修時一般要進行部分拆卸、檢查、更換或修復失效的`零件,必要時對基準件進行局部修理和校正,從而恢復所修復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證機械在整個大修間隔內有良好的技術狀況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設備大修是機械在壽命期內週期性的徹底檢查,和恢復性修理,大修時,對設備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體,修復基準件,更換或修復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設備的電氣系統,修理設備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觀等,從而達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復設備的規定、技術性能和精度。

七、報廢的規定和要求

當設備不能大修時、沒有修理的價值時。

安全設備管理制度3

一、安全措施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1、對所有安全設施器具必須統一造冊,專人管理。

2、定期對安全設施、器具進行維護、更換,保證其隨時處於安全有效的狀態;

3、根據生產的情況,及時加強設施、器具的投入,不斷提高安全保證水平。

二、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對所有的設備按設備的技術狀況、維護狀況和管理狀況分爲完好設備和非完好設備,並分別制定具體考覈標準;

2、對所有設備都要進行潤滑的"五定"管理,即定點、定質、定時、定量、定人,崗位操作及維護人員要認真執行"五定"潤滑要求,並做好執行記錄;

3、設備缺陷的處理要做到能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詳細記錄及時逐級上報,在處理每項預防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缺陷擴大。

三、設備檢修制度

1、檢修人員必須經安監部門專業技術知識培訓,考覈合格,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後,方可上崗。

2、一切檢修項目應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落實檢修安全防護措施。

3、檢修易燃、易爆、有毒的設備、容器管道前,必須清洗、泄壓、排爆、排毒乾淨,經取樣分析合格,並在與其它設備相連的管道加盲板。

4、焊接作業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嚴格按規定辦理動火證,對動火周圍易燃易爆物應清理乾淨,如存在燃氣體、液體,應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進入設備作業,應辦理設備作業證,如設備停電後,必須在電源開關處理後掛標示牌、上鎖或取下熔斷絲。設備如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必須穿戴適用的防護用品、防毒面具,並設作業監護,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並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

6、高處作業(2米以上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固定好腳手架,並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護。

7、檢修完畢後,一切安全設備恢復正常狀態,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盲板抽加情況,並做好設備記錄。

四、電氣檢修安全制度

1、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由質監部門專業培訓、考覈合格、持有電工作業操作的人員擔任。

2、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無論高壓或低壓),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或拆下熔斷絲,同時掛上"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經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牌或送電。

4、必需帶電檢修時,應經主管電氣的技術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帶電作業實踐的人員擔任。

5、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連接正確,保護按零或接地良好,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定期檢測。

6、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線路的執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器設備通用要求》(BG3836.1)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