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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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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志願服務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志願服務管理制度範本

志願服務管理制度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規範和促進xx村志願服務活動,推動農村社區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農村建設,健全和完善農村保障體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xx村志願者服務隊是指在xx村民委員會的倡導和扶持下,從本農村社區村民多元化需求出發,組建以本農村社區村民爲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農村問題,倡導村民互助,共同推動農村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第三條 xx村志願者是指在志願者服務隊登記並獲得本人同意,自願爲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四條 xx村志願者服務隊的總體目標是: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

第五條 xx村志願者服務隊的服務口號是:愛心奉獻新農村、志願服務在行動。

第六條 xx村志願者服務隊的服務原則是:以人爲本、自我服務、因地制宜、自願參加。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七條 志願者服務隊下設幫貧扶困志願者、環境整治志願者、安全保衛志願者、文體活動志願者以及矛盾調處與法律援助志願者等五個志願者服務小分隊。

第八條 志願者服務隊的職責:在村委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願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爲社會公益和社會保障等工作提供服務。

第三章 志願者的註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志願者服務隊的管理推行註冊志願者制度,並長期接納志願者的報名申請。

第十條 註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凡18-60週歲的健康村民,志願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並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承認志願者服務章程,履行入隊登記手續,接受入隊輔導,均可到志願者服務隊申請。

第十一條 註冊志願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志願者服務隊填寫註冊登記表,志願者服務隊按照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審覈,對審覈合格的志願者建立志願者檔案。

第十二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服務隊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願者接受志願者服務隊的培訓。培訓分爲:志願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願者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志願者服務隊幫助解決;

(三)志願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三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服務隊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志願服務;

(二)遵守志願者服務隊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志願者服務隊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願者和志願者服務隊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開展志願服務時應當佩戴統一的標誌。

志願服務管理制度2

總則

第一條、服務站本着自願參加的原則招募青年志願者,凡年齡在14週歲以上,有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士均可報名成爲志願者。

第二條、招募方式採取組織招募和社會招募兩種方式進行。組織招募是透過團的組織系統動員、發動青年,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名應招;社會招募是透過電視、廣播、海報、報刊以及公佈熱線電話等方式動員、發動青年報名應招。

第三條、組織原則:活動組織者要協調好組織內部關係,爲活動實施創造條件,提供必要的服務。

第四條、服務宗旨:透過青年志願者活動,爲社會提供志願服務,弘揚扶弱助殘的社會風尚和捨己爲人的傳統美德,奉獻愛心,服務社會。提高青年志願者的思想道德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五條、服務口號:啓愛心之泉涌,明奉獻之真諦。

第六條、服務原則: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無私奉獻。

第一章

青年志願者守則爲使志願者更好地受教育、長才幹、做貢獻,樹立和宣傳青年志願者的良好形象,對青年志願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條、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條、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組織開展各種志願服務。

第三條、以自身的行動倡導奉獻精神,把愛心獻給社會和急需幫助的人,實踐友愛、互助、奉獻!

第四條、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服務章程,高質量完成服務任務。

第五條、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服務技能。

第六條、顧全大局,維護志願者形象和集體榮譽,樹立青年志願者良好的社會形象。

第七條、熱情爲服務對象服務,態度謙和,耐心細緻。

第八條、廉潔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務對象的錢物。

第二章

志願者紀律志願者須自覺遵守以上規定和服務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完成任務。

1、上崗服務期間,志願者必須佩帶“青年志願者”袖章或其他相關標誌。儀表端莊、舉止穩重。

2、上崗服務期間,志願者必須準時上崗,不能遲到、早退,還必須講信用。

第三章 經費

第一條:本志願者隊伍屬於非盈利性團體。

第二條:本志願者隊伍經費來源主要爲:社會的贊助和捐贈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

登記制度服務站負責對求助的羣衆和報名參加志願服務的志願者實行書面登記制度。

第五章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願者檔案,掌握青年志願者的基本情況、服務特長及志願服務意向。

2、建立服務對象檔案,主要是五保戶、烈軍屬、孤寡老人、殘疾人、困難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況,掌握服務要求。

3、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及青年志願者的服務意向,建立青年志願者和服務對象的聯繫網絡,使每一項活動做到服務對象明確,服務人員穩定,服務項目具體,任務量化,責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願者服務檔案,對青年志願者開展服務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

第六章 培訓制度

1、服務站定期組織青年志願者開展各項理論和技能培訓,包括青年志願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願者活動的發展情況、志願服務的宗旨、信念、志願服務的有關規定等,不斷提高青年志願者的服務水平。

2、服務站定期邀請黨政領導、青年志願者、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第七章 監督檢查制度

1、組織指導和協調各青年志願者服務隊及青年志願者完成團組織和上級青年志願者協會統一部署的任務。

2、透過跟蹤服務、資訊反饋等形式,監督檢查青年志願者服務情況並記入服務檔案。

志願服務管理制度3

爲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規範和促進社區志願服務活動,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區志願服務是指在社區黨委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爲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願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願者各社區志願者組織。

二、社區志願者經過社區志願者服務中心登記並獲得其同意,自願爲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三、註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熱心於公益事業,不怕困難,具有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的志願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根據自身願望和條件選擇一個志願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願服務工作;思想品質優良,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爲,遵紀守法;能遵守《志願服務條例》的相關規定,服從各級志願者組織地管理;年齡16週歲以上(16週歲以下的可以跟隨監護人或在有組織情況下參加志願服務)均可到社區志願者組織申請。

四、社區志願者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志願服務;完成志願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維護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開展志願服務時應當統一着裝或佩戴統一的標誌。

志願服務管理制度4

爲樹立“學習雷鋒、奉獻他人、提升自己”的志願服務理念,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圍繞“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關愛自然”(簡稱“三關愛”)爲主要內容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加快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社區志願服務是指在社區黨委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爲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社區志願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願者各社區志願者組織。

二、社區志願者經過社區志願服務站登記並獲得其同意,自願爲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三、註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熱心公益事業,有奉獻精神,願意爲社會提供義務服務;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無違法亂紀行爲,遵紀守法,自願選擇至少一個志願服務項目,從事一定時間的志願服務工作;能遵守《西安市志願服務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並履行志願服務承諾;年齡14週歲以上(如果未滿14週歲,須由父母或監護人協助註冊並陪同參加志願服務活動)。

四、社區志願者要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志願服務;完成志願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維護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開展志願服務時應當統一着裝或佩戴統一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