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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志願服務工作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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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社區志願服務工作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區志願服務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開招募制度

1、招募。服務站本着自願參加的原則招募志願者,凡年齡在14週歲以上,有熱心公益事業的人士均可報名成爲志願者。

2、招募方式。

組織招募:透過黨團組織動員,引導黨團員和社會公衆,以個人或集體名義報名應招。

社會招募:透過電視、廣播、海報、報刊以及公佈熱線電話等方式動員、發動青年和社會公衆報名應招。

第二條:登記制度

服務站負責對求助的羣衆和報名參加志願服務的志願者實行書面登記制度。

第三條: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願者檔案,掌握志願者的`基本情況、服務特長及志願服務意向。

2、建立服務對象檔案,主要是五保戶、烈軍屬、孤寡老人、殘疾人、困難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況,掌握服務要求。

3、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及志願者的服務意向,建立志願者和服務對象的聯繫網絡,使每一項活動做到服務對象明確,服務人員穩定,服務項目具體,任務量化,責任到人。

4、建立志願者服務檔案,對志願者開展服務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

第四條:培訓制度

1、服務站定期組織志願者開展各項理論和技能培訓,包括志願者的基本概念、志願者活動的發展情況、志願服務理念、信念及志願服務有關規定等,不斷提高志願者的服務水平。

2、服務站定期邀請黨政領導、志願者、服務對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第五條:監督檢查制度

1、組織指導和協調各志願者服務隊及志願者完成黨團組織和上級志願者協會統一部署的任務。

2、透過跟蹤服務、資訊反饋等形式,監督檢查志願者服務情況並記入服務檔案。

第六條:評比獎勵制度

1、服務站領導小組爲評比獎懲活動的具體組織和決定者。

2、建立以“小時”爲依據的普遍表彰與以“小時”加“突出事蹟”爲依據的重點表彰相結合的表彰激勵機制。

3、採取走訪服務對象、自評和領導小組總評相結合的考覈方式。

4、志願者服務站把志願者參加活動的時間和業績記錄情況作爲評價與表彰的依據。評比獎懲要有志願者的書面小結。

5、志願者有違規行爲,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

6、志願者認爲評比獎懲決定依據不足的,可向領導小組提出申訴,領導小組對申訴要求進行復議,複議結果需記錄在案。

7、評比獎懲活動每年舉行1次。

第七條:例會制度

1、志願者服務站每3月召開1次例會,例會期間實行電話(或書面)彙報制度。

2、服務站例會內容爲總結交流上階段工作,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

3、各建站單位在每次例會前,要對各自下一步的工作進行認真的總結和思考,把工作中的熱點和難點提到會上討論。

4、每季度例會不得缺席,有事須提前請假。

5、服務站例會視情況可到各建站單位召開,由所在單位重點介紹情況,其它單位吸取經驗,提出建議。

第八條:註冊證制度

1、志願者上崗服務必須佩戴西安市志願者聯合會胸章,攜帶志願者註冊證;

2、在提供服務時,須如實填寫服務記錄,並由服務對象確認;

3、志願者註冊證記滿後,交由服務站留存,重新領取新的註冊證;

4、志願者退出服務站,應繳回註冊證,不得私自留存;

5、志願者註冊證系證明志願者身份之用,不得塗改或轉借他人;

6、志願者註冊證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服務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