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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廠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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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保障勞資雙方的合理利益,加強公司的治理工作,維護和保障正常生產,提高生產效益,結合我廠實際情況,要求每位應聘者必須具體瞭解和自覺遵守公司的各種規章制度

小工廠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現代化管理機制,使內部管理走向科學化、系統化、規範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違章可究,從而督導全體員工遵紀守法,共同維護、保障公衆生活及各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訂本管理章程。

第二條 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下, 本廠最高領導權力屬於總經辦 , 並由以總經理爲首的辦公室領導機構開展具體工作, 聘用職工解僱職工和開除職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項由行政部共同批覈。

第三條 凡屬本公司職員都必須遵守和執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關條款,同時享有本章程所規定的一切權益。

第四條 凡違犯本章程的職員,由有關部門依有關制度爲準繩,按程序公正處理。

第五條 各部門可依據本章程有關指導原則,根據本部門實際具體情況,制訂相關的管理細則,報公司審覈批准生效。

第六條 各部門單位負責人,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條 對違犯本管理章程的行爲者,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投訴的權力。

第八條 本章程由頒發之日起生效,凡與之相牴觸的舊條款,一律作廢。

第九條 本章程經公司擴大會議集體討論透過,公司總經理簽署生效,其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本公司。

第十條 本章程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正式頒佈實施。

第二章 員工守則

第一條 員工守則是職員在公司從業期間,所必須遵守的基本行爲準則。

第二條 努力學習科學知識,認真鑽研生產技能、工藝技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做一名現代化企業有用之才。

第三條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做遵紀守法的優秀社會公民和企業員工。

第四條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和分工,樹立團結協作、積極奉獻、顧全大局的集體主義精神。

第五條 嚴禁參與煽動他人怠工、罷工、打架鬥毆及違犯廠規和任何危害社會安定的違法行爲。

第六條 樹立關心、互助、團結、文明、禮貌、尊重同事工友的處世作風,嚴禁拉幫結派、損人利己、破壞公司集體凝聚力的各種不良言行。

第七條 熱愛公司、忠於公司、忠於事業,以廠爲家,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貧”的正確創業觀念,反對“淘金”庸俗思想,自覺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聲譽,積極爲廠的各項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議。

第八條 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勤奮工作,對工作認真負責,對技術精益求精,按時、保質、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做公司出色員工。

第九條 加強個人品德、職業道德修養,嚴禁偷竊公司和同事的財物,以及聚衆賭博的一切道德品質敗壞的行爲。

第十條 遵章守紀、服從大局。嚴禁任何人以個人理由抗拒、威脅、恐嚇、毆打執行公務人員。

第十一條 積極配合公司各項管理工作,出入車間大門和倉庫等公共區域都必須自覺規範佩戴工作證(廠牌),要自覺維護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不亂吐亂扔,並服從執勤保安人員的檢查、監督,自覺維護公共區域整潔環境。

第十二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不無故缺勤,自覺遵守簽到制度。未經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親友和外賓

第十三條 工作時間內,員工嚴禁看報紙雜誌、閒談、竄崗、打鬧、大聲喧譁,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有事應長話短說,以免擾亂工作秩序。

第十四條 公司提倡勤儉節約,能源、用品及各種材料,不損壞公共財物、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十五條 每天生產操作之前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後或下班後收好各種檔案、資料、工具、零件、產品、關好門窗、水、電、氣源。按規定位置擺放工具及物品。每個星期三、五、日爲清潔日,搞好個人及集體衛生,經主管檢查後合格方可下班。

第十六條 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不得藉故、拖延、敷衍、推委。嚴格按照安全規格操作,嚴禁違章操作,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 在廠員工必須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和調動,如有異議應及時與領導商議,無理由不服從主管調動者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 各部門主管,必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與公司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熱情,團結協作精神。

第十九條 本廠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保守本廠經營祕密,維護本廠利益,未經領導書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廠所有祕密,否則作盜用和侵權行爲論處,本廠將追究違反者的經濟責任。未經批准,不得帶外來人員到處參觀。

第二十條 任何員工在其上班時間及廠內出現突發性的個人疾病、非本職業引起的職業病、打架傷亡等非因工受傷均與本廠無關的疾病一律不負任何責任與費用. 本廠工人與外人打架, 在廠外偷竊等犯罪行爲, 均屬刑事犯罪, 本廠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犯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條有關規定者追究責任,情節嚴重者送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並做開除出廠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廠不有任何的歧視行爲存在,即;

本廠在僱用、薪酬、升遷、訓練機會、解僱或退休事務上,不可存在或支援任何基於種簇、社會階層、國籍、宗教、殘疾、性別、性別取向、工會會員資格或政治關係的歧視行爲。

本廠不可干涉員工遵奉信仰和風俗的權利,和滿足涉及種族、社會階層、國籍、殘疾、性別取向和工會的信條、政治需要的權利。

本廠不可允許帶有強迫性、威脅性、羞辱性或剝削性的行爲,包括姿勢、語言和身體的接觸。

第三章 員工薪酬制度

第一條 公司採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時間爲8小時,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30,需晚上加班的均爲18:30-21:00。

第二條 本廠員工分計時和計件兩種, 如發現計時員工在主管未做登記的情況下幫計件員做事, 將計時與計件雙方皆須1天扣3天工資.

第三條 公司薪酬發放採用隔月結算制,即當月月底發放上月工資, 一般情況下廠方及時發工資, 特殊情況需延時的, 最多不能超過15天。

第四條 每月加班時間平均不能會出36小時。工廠加班薪酬按照薪酬制度給予:

月工資

—————————— = 加班薪酬 (元/小時)

30(天)×8(小時)

(計件工人加班薪酬除外)

如果,公司因出貨緊急必須加班時,部門主管會提前通知員工加班,希望員工配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貫徹“安全爲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預防方針,認真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則。

第二條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所使用的機械設備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訂出安全操作規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條 學徒應在師傅、新工應在組長的指導下,依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機電設備和危險工種。

第四條 作業員應嚴格學習、遵守本部門有關安全細則,並做好日常保養維護工作,確保機械安全性能正常穩定。

第五條 非機電操作人員,不準私自使用機電設備;非專業機電維修人員,嚴禁私自拆卸、安裝機電設備。

第六條 危險機電設備或工種,必須經培訓熟悉本崗位機電設備性能和本工種安全規程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七條 各機電操作者在作業前,要檢查機電設備運轉是否正常,各種保險設施是否齊整牢固,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第八條 機電設備出現故障時,應立即關閉電源,並報部門負責人及時維修,禁止使用帶故障的機械設備。

第九條 嚴禁安排帶有妨礙安全性疾病的人員從事機電操作作業、酒後人員及過度疲勞者、精力不集中的狀況下操作機電設備。

第十條 嚴禁任何人或單位私自拆卸、破壞各種安全標識和其它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 各部門機電設備應制訂安全檢查制度,指定安全維護人員和實行安全監護責任人制度。

第十二條 安全監護人有權依章監督作業,對本安全區域內的違章作業人員不聽勸告者,監護人應向人事部申報執罰和當即中止違章者作業。

第十三條 安全監護責任人發現員工違章作業應及時制止,安全監護責任人失職者,應追究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違犯本章有關條款,造成他人傷殘的視情節《人事制度》第十三節有關程序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如發現有遺失情況,必須立即上報部門主管及經理部作處理措施:對所生產產品進行嚴格檢查及金屬檢測並對場地進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節 員工的招聘

第一條 各部門因生產需要增員時,應由部門組長口頭申請或者填寫《增員申請表》,報部門部門主管覈定生產量情況批准後,再經公司覈准,由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

第二條 普通員工由人事部按規定覈實身份證等有關證件,已便安排適當的工作,再進行技能測試。

第三條 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人員的招聘,除進行上述普工考試程序合格後,報總經理或經理面試批准。

第四條 年齡不滿 18 週歲的爲童工,本廠不允許招請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援招請或使用童工。

第五條 凡來應聘人員須真實填寫應聘申請表,本廠會先對所填寫內容進行審覈確認無誤後纔可錄用。

第二節 員工的錄用

第一條 凡被我廠聘請的職員工必須有本人的身份證及複印件、年滿18週歲, 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張、清楚瞭解我廠的廠規並無任何異議後方可辦理入廠手續。

第二條 被錄用的員工,憑人事部的錄用通知書到人事部領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續

第三條 新錄用的員工一律採用試用制,普通員工的試用期爲二個月,技術人員、文員、各級管理職員試用期爲三個月,並簽訂試用合同。

第四條 試用期滿合格者,員工可繼續留廠工作者,必須與廠方簽訂勞務合同。

第五條 被公司開除的員工,未得到公司總經理的特許,一律不準重新錄用。

第六條 辭職員工要求重新回廠工作的,由部門主管同意後,報公司或人事部批准,並按程序重新辦理入廠手續;從本廠辭工次數達兩次及兩次以上者一律不得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