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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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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電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電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電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1

1、目的

爲了保證在動火作業中其作業人員的人身以及發電設備系統的設備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根據本廠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以規範動火作業工作。

2、引用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DL5027-93)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標準》(Q/CDT101 0001—2004)

3、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3.1 本標準規定了動火工作票的管理制度;

3.2 本制度適用於本廠重點防火區的動火作業工作(含外委施工動火作業),各級領導、生產部門、公司管理人員、各崗位生產人員以及外委施工作業人員均應熟知本制度

4、動火工作票的使用

4.1本廠動火工作票分爲《大唐**發電廠一級動火工作票》(AQ—6)與《大唐耒陽發電廠二級動火工作票》(AQ—07)。

4.2在本廠下列區域作業需動火時必須使用一級動火工作票。

4.2.1制氫站區及圍牆外30米以內。

4.2.2汽輪發電機氫氣系統及周圍25米以內。

4.2.3汽輪機油系統及周圍10米以內。

4.2.4燃油庫區及圍牆外40米以內。

4.2.5 蓄電池室。

4.2.6電纜夾層、電纜隧道。

4.2.6集控(含燃運)室、網控室、配電室、檔案室、通訊樓、煤粉倉。

4.2.7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場所。

4.2.8變壓器區域內。

4.2.9鍋爐燃油系統區及燃油管路15米及以內。

4.2.10大修期間,氫管道10米以內。

4.3在本廠下列區域作業需動火時必須使用二級動火工作票。

4.3.1本廠一級動火區域以外的所有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的區域。

4.3.2制粉系統檢修時,當揮發份大於10%時。

5、動火工作票的編號

動火工作票的編號按《大唐**發電廠熱力機械(熱控)工作票制度》 “第5條” 的規定執行。

6、動火工作票的填寫

動火工作票的填寫按動火工作票的票面內容和要求參照《大唐耒陽發電廠熱力機械(熱控)工作票制度》 “第6條”的規定執行。

7、動火工作票的執行

7.1在本廠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進行動火作業除執行本制度外,還必須執行《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中的有關規定。

7.2各生產部門、公司以及外委單位施工作業中需在本廠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進行明火作業時,必須按本制度規定辦理一級或二級動火工作票。

7.3動火工作票的辦理:

7.3.1 動火工作票簽發人按本廠公佈的工作票簽發人等名單規定執行,簽發權限限於本部門所管轄的設備系統,其他人員無權簽發動火工作票。

7.3.2動火工作票簽發人應根據動火工作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動火等級簽發動火工作票。

7.3.3簽發的動火工作票按動火等級首先進行動火工作審批。一級動火由當值值長、安環部部長、保衛部部長審覈,由生產副廠長或總工程師批准,必要時還應報當地公安消防部門批准;二級動火由安環部消防專責、保衛部消防專責審覈,由廠長助理、副總工程師或技術設備部部長批准。

7.3.4動火工作審批後,由動火工作負責人到執行辦理許可手續(一級動火,由當值值長辦理動火許可、二級動火由當班專業執行班長辦理動火許可),辦理許可手續前,應按票面所制訂的安全措施要求分別做好安全措施,並簽名;由動火工作許可人安排測定現場可燃性氣體和粉塵濃度,並按票面內容和要求做好記錄填寫。

7.4動火作業前要特別注意消除作業現場周圍的易燃物品,防止火災發生。

7.5動火作業中,作業現場必須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必要時應備消防車。

7.6一級動火工作票的有效時間爲48小時(二級動火工作票參照執行);一級動火工作過程中,應每隔2-4小時(動火間隔超過4小時的,每次動火前)測定一次現場可燃性氣體和粉塵濃度是否合格,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動火,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險情前,不得重新動火。首次測量結果填寫在票面上,以後的測量結果應設副頁填寫,格式與票面一致。

7.7動火的現場監護:

7.7.1一、二級動火在首次動火時,各級審批人員和動火票簽發人均應到現場檢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測定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可燃蒸氣含量或粉塵濃度是否合格,並在監護下在明火試驗,確無問題後方可動火作業。

7.7.2一級動火時,動火部門的專業副部長(或專工)、保衛部消防專責以及消防隊員必須始終在現場監護。

7.7.3二級動火時,由動火工作負責人及消防隊員始終在現場進行動火監護。

7.7.4外委施工等在本廠防火重點部位或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需進行動火作業,由本廠負責該外委施工項目的具體負責人,根據本制度規定按動火等級履行動火工作票制度,並在動火現場進行監護。

7.8動火作業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7.8.1有條件拆下的構件,如油管等應移至安全場所。

7.8.2可以採用不動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樣能夠達到效果時,儘量採用代替方法處理。

7.8.3儘可能地把動火時間和範圍壓縮到最低限度。

7.9凡遇有動火現場未(含動火處理點)清理好;安全措施不到位;露天作業遇有5級以上大風;消防等監護人員不在現場;遇有火險異常情況未查明原因和消險前,嚴禁或立即停止動火。

7.10動火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負責人收執,一份由動火執行人收執(另一份由許可人收執);動火工作終結後應將這兩份工作票交回給簽發人。

7.11動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檢修工作票,動火作業必須同時有該項作業的工作票。

7.12動火作業間斷及工作終結必須及時清理作業現場,不能留有任何火災隱患。

7.13動火作業結束或工作期限已到,必須及時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動火工作需延期時必須重新辦理動火工作票。

7.14動火工作票簽發人不得擔任該項工作的工作負責人。

7.15下列人員應負《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所規定的安全責任:

動火工作票簽發人、各級審批人員、工作許可人、工作負責人、消防監護人、動火執行人。

8、動火工作票的管理

動火工作票的管理參照《大唐**發電廠熱力機械(熱控)工作票制度》“第8條”的規定執行。

9、附則

9.1本制度於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原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9.2本制度解釋權屬安環部。

電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2

一、總則:

1、爲了加強氣瓶安全管理,保證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我廠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環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爲1.0~30mpa(表壓)、公稱容積爲0.4~1000l,盛裝永久氣體或液壓氣體的氣瓶。

3、本制度不適用於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製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氣瓶盛裝的氣體,按其臨界溫度分爲三類:

(1)、永久氣體(臨界溫度小於-10℃的):氧氣、氮氣、空氣、氬氣、一氧化碳、煤氣;

(2)、高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於或等於-10℃,且小於或等於70℃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3)、低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於70℃的):二氧化碳、氯氣、氨氣。

4、氣瓶的壓力系列如下表規定。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應爲公稱工作壓力的1.5倍。

壓力(mpa)類別高壓低壓

公稱工作壓力30201512.585321.61

水壓試驗壓力、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對於盛裝永久氣體的氣瓶係指在基準溫度時(一般爲20℃),所盛裝氣體的限定充裝壓力,對於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係指溫度爲60℃時瓶內氣體的壓力限定值。

盛裝高壓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不小於8mpa。

盛裝毒性程度爲極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的選用應適當提高。

7、氣瓶外表的顏色、字樣和色環,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7144《氣瓶顏色標記》的規定。

8、氣瓶應專用,不得改裝其他氣體。

9、氣瓶的產權單位供應公司應建立氣瓶檔案,氣瓶檔案包括:合格證、產品證明書、氣瓶裝氣記錄、氣瓶打壓試驗記錄等。氣瓶的檔案應儲存到氣瓶報廢爲止。

供應公司應向太原市勞動局報告本單位擁有氣瓶種類和數量。

二、氣瓶安全管理職責分工:

1、供應公司負責氧氣瓶的外委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乙炔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

2、供應公司負責全廠氣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氣瓶檢驗部門對氣瓶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

3、使用氣瓶單位負責氣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記臺帳,定期對氣瓶進行檢查;並保證氣瓶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要求。

4、化學車間、醫院等化驗部門,使用專用氣瓶必須制定氣瓶管理制度。

5、物業公司對家屬區使用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6、安監部質檢金相組負責,對未到檢驗期氣瓶又發現鋼瓶外殼有問題,進行金相探傷檢查鑑定工作。

三、氣瓶充裝和定期檢驗

1、製氧站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頒發《氣瓶安全鑑定規程》規定,結合本站情況要有保證充裝安全的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氣瓶充裝安全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培訓的操作人員。

3、充裝前應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不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的氣瓶不準充裝。

4、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先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1)、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2)、改裝不符合規定的或用戶自行改 裝的;

(3)、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4)、瓶內無剩餘壓力的;

(5)、超過檢驗期限的;

(6)、經外觀檢查,存在明顯損傷,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7)、氧化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粘有油脂的;

(8)、易燃氣體氣瓶的首次充裝,事先未經置換和抽真空的。

5、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驗:

(1)、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

(2)、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3)、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二年檢驗一次;

(4)、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四、運輸、儲存和使用:

1、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單位應加強對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安全管理:

(1)、有專人負責氣瓶安全工作;

(2)、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4)、定期對氣瓶的運輸(含裝卸及駕駛)、儲存和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2、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2)、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記;

(3)、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應使用吊欄起吊;

(4)、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箱)運輸;

(5)、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城市的繁華區應避免白天運輸;

(7)、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具備有滅火器材;

(8)、運輸氣瓶的車不得隨意停靠,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9)、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3、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1)、應置於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

(2)、倉庫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熱源;倉庫應通風、乾燥,避免陽光之射;

(3)、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定儲存期限,並應避開放射性射源;

(4)、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並有明顯標誌,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並在附近設定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5)、氣瓶放置整齊,並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過五層。

4、氣瓶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並應避開放射性射源;

(4)、氣瓶立放時應採取防傾倒措施;

(5)、夏季應防止曝曬;

(6)、嚴禁敲擊、碰撞;

(7)、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8)、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9)、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餘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餘壓力,應小於0.05mpa;液 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

(10)、在可能造成迴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流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衝罐等;

(11)、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液化石油氣向其它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12)、氣瓶投入使用後,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

(13)、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五、確保氣瓶安全五條紀律:

1、禁止用氧氣瓶或其它壓縮氣瓶對輪胎充氣,吹掃容器管道系統,缺氧的工作現場通風以及作爲各種容器打壓的氣源;

2、長期不用有毒易然液化氣瓶不得隨意存放或處理,要交供應公司進行技術處理;

3、禁止用氧氣瓶充裝氫氣或其它氣體;

4、禁止用扳手及手錘等敲打旋轉瓶閥,防止閥門損壞氣瓶衝出;

5、涉及到易燃易爆場所或有危險作業現場,在操作使用氣瓶時,必須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進行。

六、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覈:

1、本廠氣瓶管理工作的檢查與考覈,由供應公司負責;

2、發生下列情況按照《熱電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進行考覈:

(1)、由於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造成氣瓶爆炸、着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2)、由於對氣瓶管理不善,維護不當致使發生氣瓶爆炸、着火、設備損壞或人身事故;

(3)、發生一般習慣性違章造成嚴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嚴重設備損壞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單位,在承包設備檢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氣瓶發生不安全情況時,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費用結算中按有關規定根據安監部罰款通知書進行扣罰;

3、根據本制度,凡是現場使用乙炔氣瓶時應裝設止回閥,如不使用止回閥每次罰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不符的條款,以上級規定爲準。

電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3

1、範圍

本制度規定了現代企業管理工作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制度的實施與監督檢查。

本制度適用於現代企業管理工作的管理。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透過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構成爲本制度的條文。在本制度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爲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制度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術語

現代企業制度:現代企業制度是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依法規範的企業制度。其基本特徵是產權明晰,責任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

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三個方面:現代企業產權制度,即公司法人產權制度;現代企業組織制度,即公司組織制度;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即公司管理制度。

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是對企業管理活動的制度安排,包括企業經營目的和觀念、企業目標和戰略、企業的管理組織以及各業務職能領域活動的規定。

4、管理職責與分工

4.1企業管理者組織形式:廠級領導、中層幹部和管理人員。

4.2廠級領導負責企業的重大決策和整體經營活動;中層幹部負責把廠級領導制定的戰略具體化,並指揮和協調基層管理人員的工作;管理人員接受上級指揮,負責協調基層組織的基本工作,具體負責各項基礎管理。

5、管理內容與要求

5.1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企業的科技資訊管理、企業的設備技術管理、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和企業的經營管理。

5.2重視推行現代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並有效運作。組織機構的建立應遵循以下原則:

a)統一目標原則。即組織各部分都要有實現有關任務的分目標,爲完成組織統一的總目標而努力。

b)權力系統原則。即企業從廠長到一般員工有一個統一的權力系統。組織各層次的每個員工均有上級,一個人只接受一個上級的指令,避免多頭指揮造成混亂。廠長應把一部分權力逐級下放,使各級管理者有職有權。責任到哪裏,權力到哪裏。

c)責權利相統一原則。各部門及各成員都有明確規定的'責任、權力和利益,三者相互協調統一。

d)精幹、高效原則。部門設定及人員配備合理、精幹,相互分工明確,協調有序。

e)組織彈性原則。組織的結構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應具有一定的彈性,能根據組織需要適時進行調整和變革。

5.3積極推廣應用國際、國內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以提升企業整體管理水平。

5.4企業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

5.4.1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各部門及各類人員的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安全文明生產責任制,做到獎罰分明。

5.4.2企業應確立年度安全文明生產目標,並制定保證目標實施的措施。

5.4.3積極開展"三安三化"工作,並注重實效,全面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

5.4.4根據電力生產特點,認真實行定置管理,設備標誌齊全、清晰,介質 流向清楚;

5.4.5保持生活區、廠區清潔整齊,道路暢通,綠化面積達到宜綠化面積的93%以上。

5.4.6煙塵、廢水排放達到國家或地方標準。

5.4.7工作場所的粉塵、室溫、噪音符合勞動保護規定。

5.5企業的科技資訊管理

5.5.1認真落實國家、國家電力公司及主管公司關於加強科技工作的決定。建立健全科技管理體系,制定科技、資訊發展規劃,全面落實各級人員責任制。

5.5.2積極組織生產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經營管理中重大問題進行研究,並積極承擔集團公司科技項目,不斷提高設備健康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

5.5.3積極引進、推廣國內外先進的科技成果,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依靠科技創新促進企業發展。

5.5.4大力推廣應用國際先進水平的電力科技新技術,電力資訊化達到國際先進火力發電廠水平。

5.5.5積極開發應用資訊化管理體系,實現設備管理(缺陷管理、檢修管理、狀態檢修管理)、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安全管理、執行管理、物資管理、實時數據、文明生產、合同管理、班組管理、辦公自動化管理等領域的功能開發與實際運用,形成覆蓋全廠各生產崗位、管理崗位和檢修維護班組的計算機管理網絡。

5.5.6企業檔案目標管理達到國家一級。

5.5.7廣泛採用目標管理、tqc、網絡技術、量本利分析、定額管理;廣泛開展羣衆性的合理化建議活動,形成制度化、規範化。

5.5.8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考覈評價體系,加大獎懲力度,以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科技興企的積極性。

5.5.9建立較爲完備的競價上網技術支援系統,成立競價上網管理機構,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按照電網競價上網規定,進行市場運作,以提高企業效率和效益。

5.5.10加強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管理,成立規劃目標管理機構,制定其管理控制程序,明確管理職責,建立起規劃制定、分解實施、評價改進、監督考覈一體化的閉環管理體系。

5.5.11加強調研和指標分析,建立與國內國外現代化火力發電廠的資訊和技術交流制度,制定出科學可行的創國際一流火力發電廠指標體系。

5.6企業的設備技術管理

5.6.1建立健全設備技術管理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設備技術管理髮展規劃,並落實設備各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5.6.2加強各項指標管理,使各項生產技術指標達到國際一流的標準值。

5.6.3積極推行優化執行、耗差分析,降低煤耗,提高設備可靠性。

5.6.4建立和完善設備檢修質量保證監督體系,實施檢修全過程管理,消除設備"七漏",使設備完好率達到國際一流規定的目標值。

5.6.5積極開展節能降耗、狀態檢修、在線監測等技術的應用,大力推廣設備檢修點檢制,不斷提高發電廠的安全性、經濟性和自動化水平。

5.6.6強化、細化設備技術管理。努力實現設備管理的安全性、基礎資料管理的規範性、十項監督的時效性、工程管理的計劃性、節能管理的效益性、科技管理的羣衆性、環保管理的合法性、備品管理的科學性、狀態檢修管理的可追溯性。

5.7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

5.7. 1按照"以人爲本,安全第一,效益至上"的企業方針,在人力資源管理上,建立"以業績考覈爲基礎,以動態管理爲手段,以分配差距爲槓桿,以調動職工積極性爲目的"的良好的用人、用工、分配機制和管理體系。

5.7.2建立健全績效評價體系,採取多種分配形式,合理拉大分配差距,實行多元化的分配製度,進一步提高職工工作責任心、積極性,形成收入能增能減的競爭機制。

5.7.3積極推行職工崗位動態管理,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透過公開招聘、競爭上崗來選拔和任用人才;形成全廠崗位靠競爭、報酬憑貢獻的良好局面。

5.7.4建立健全各級崗位培訓標準,加大培訓力度,使全員崗位培訓率達到80%以上,三高人才比例達到國際一流規定的目標值。

5.7.5按照"培訓是職工最大的福利"理念,從着眼於企業未來發展的需要出發,建立科學的、可持續的職工培訓計劃和獎懲制度,逐步實現培養人才由數量發展型向素質提高型的戰略轉變,實現職工"要我學"到"我要學"的轉變。

5.7.6注重人才的開發和應用,建立科學的調動、提升等用人機制,逐步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

5.8企業的經營管理

5.8.1建立起完善的生產、經營經濟責任制和嚴密的管理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

5.8.2嚴格企業法制化管理,建立企業法制化管理體系,依法經營,從嚴治企。

5.8.3以經濟效益爲中心,努力構築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經營管理體系。制定年度經營責任制考覈實施方案,建立內部模擬市場機制。將工資與可調電量掛鉤,以提高各類人員對安全生產的關切度,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

5.8.4按照"超罰節獎"的原則,將"三費"進行分解承包給各二級部門,由二級部門按月申報、控制使用,以實現人人身上有指標,人人肩上有壓力。

5.8.5加強成本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成本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並進行成本控制、監督和考覈。

5.8.6根據市場經濟需要,建立經濟活動分析制度,並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5.8.7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按預算控制各項收支,制定預算管理制度,每月在經濟活動分析會上對預算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及時發現預算中存在的問題並予以調整。

5.8.8加強資金管理,把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結算資金分開管理,嚴格按照審批程序控制各項資金支出。

5.8.9加強審計制度建設,進一步夯實審計管理基礎工作。積極開展常規性的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加強重點工程、合同、資金、資產及成本管理制度的審計,並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建議。

5.8.10健全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對合同管理實施全過程的審計監督,強化工程項目的審計監督和效能監察,推動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5.8.11強化計劃管理的龍頭作用和財務管理的中心地位,推行全面預算管理,把所需的材料費、管理費等納入年度綜合計劃和月度計劃,形成計劃、合同、限額三重控制。

6、檢查與考覈

6.1檢查

6.1.1制度一經發布生效,有關各方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標準化管理機構和被授權有該項管理職能的部門將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6.1.2各部門和單位都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對分管和歸口管理的內容實行制度化管理,達到制度的要求,並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

6.2考覈

對違反本制度各項條款規定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將追究其責任,並由廠經濟責任制考覈委員會給予經濟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