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服務聯席會議是爲提高服務水平,加強服務管理工作,研究服務工用中存在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及時解決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而召開的會議。
第二條 服務聯席會議的指導原則是:認真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加快移動通信事業發展,從實際出發,切實解決一些應該和可能解決的問題。
第三條 服務聯席會議的主要內容:
1、圍繞服務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商議、研究和解決服務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2、通報公司目前存在的服務方面的`問題;
3、交流各部門、單位在服務工作開展過程中好的經驗;
4、研究重要服務管理制度的出臺;
5、解決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職工在服務工作當中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
第四條 服務聯席會議的組織,可根據議題性質由紀檢監察部組織。
第五條 服務聯席會議組長爲主管副總,成員有紀檢監察部、服務監督辦、市場部、網絡部、集團客戶部、人力資源部相關縣(市)分公司領導、各區營銷部領導等相關人員。
第六條 參加聯席會議的人員可根據每次會議的具體內容,進行靈活調整。
第七條 聯席會議的內容採用會議紀要的形式,下發到相關部門。第八條 聯席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每年不少於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