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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校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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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出入校登記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入校登記制度

出入校登記制度1

爲加強校園管理,學校決定從20xx年6月3日起,恢復晚上十二點後出入校門登記制度。具體細則如下:

1.出入登記時段:24:00—06:00時。

2.學生進出校門需憑有效證件(身份證、校園卡等)登記,如無證件需要所在學部(院)分黨委(黨總支)書記、副書記或輔導員電話確認;無特殊情況,二十四點後學生一律不準外出。

3.教職工出入需憑有效證件(身份證、校園卡等)做出入登記。

4.南北門只開放一個行人出入口。

5.北門車牌識別車道關閉,駕駛機動車的人員需憑行駛證查驗登記後,從中門出入,行駛證和車牌號必須一致,否則不予放行。

6.南門車牌識別車道關閉,駕駛機動車的人員需憑行駛證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行駛證和車牌號必須一致,否則不予放行。

出入校登記制度2

一、凡出入校門人員和各類機動車輛以及非機動車輛,都必須自覺遵守門禁制度,主動接受門衛執勤人員的管理和檢查。

二、本校教職員工進出校門,一律要佩帶學校所發的上崗牌或主動出示本校的工作證。

三、本校學生(含繼續教育學院學生)進出校門,憑本人的學生證,進出校門時應主動出示。如學生證丟失的,憑教務處開具補辦時間段的證明和本人身份證件,兩證齊全方可通行。

四、計劃外辦班的人員憑保衛處辦理的出入證進出校門。

五、寒暑假期間留校的學生進出校門,必須主動出示“兩證”(學生證和公寓管理部門所發的假期臨時住宿出入證),方可通行。

六、外來務工人員,按院保發[2001]069號檔案執行,憑保衛處簽發的出入證,方可進出校門。

七、培訓中心或招待所住宿的客人,憑住宿證出入校門。

八、各施工單位拉運物品的車輛,憑有效證件履行登記手續後,即可通行。

九、拉運生活垃圾的車輛門衛人員應予放行。

十、外單位因教學、工作、集會或舉辦文體活動需要臨時借用學校內的場地、教室、實驗室等,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併到保衛處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入。

十一、自行車進入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禁止滑行。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須自覺停車接受門衛查詢,進校後在校區內依交通標誌限速行駛,禁止鳴笛。

十二、教職員工自備代步的機動類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進出校門,憑保衛處簽發的《車輛出入證》出入。

十三、學生(含繼續教育學院)自備代步的機動類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進出校門,憑保衛處簽發的《出入證》出入。進校後應存放在車棚或停車場。學生原則上不予辦理汽車《出入證》。

十四、除公購和教職員工所購車輛以外,其他車輛執行學校有關機動車輛出入的管理規定進出校門。

十五、居(租)在家屬區的非本校工作人員(不含離退休人員),原則不允許出入教學區。如有情況特殊需臨時出入教學區者,由相關單位人員陪同出入;需長期出入校區者,須到校保衛處辦理出入證方可通行。

十六、嚴禁商販進校推銷商品,私貼廣告;禁止赤膊,衣冠不整者進入校區。

十七、嚴禁拉運酒精類飲料(經學校有關部門批准的除外)入校,禁止出租車進入校區。

出入校登記制度3

爲確保學校有一個安靜、祥和的學習環境,確保全體師生的身心健康,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由值班人員堅守崗位,做好出入登記,登記內容如下:

1、 對非正常出入的學校工作人員進行登記;

2、 對非正常出入的學生進行登記;

3、 對非學校工作人員的出入進行登記;

4、 對出入車輛進行登記;

5、 登記時要記清何時、何故進校,何時出校;

6、 工作時間不允許非學校人員、車輛無故進入校園。

出入校登記制度4

學校出入登記管理制度是針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和物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結束來訪時,門衛人員應向來訪人員問詢,情況正常方可讓其離開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班主任老師的確認(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或當面確認),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做好登記。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寫明來訪對象姓名、來訪事由、有效證件號、聯繫電話等情況,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繫同意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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