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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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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通用5篇)

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1

1、嚴格把守校門,上課後大門落鎖,拒絕外來人員進入校內。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用電話聯繫,確認並登記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繫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校長和值班人員聯繫,得到允許後方可進校。

3、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教師上班期間不得隨便出入學校,必須出示請假條。

4、家長進校找學生必須得到班主任許可後由班主任帶到大門口處理事情。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

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2

爲進一步加強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以下《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登記制度》。

一、門衛人員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繫工作。

二、門衛人員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必須予以查詢、登記,並與學校被訪人員聯繫,徵得同意後,方可進校。

三、門衛人員對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的車輛,應指定停入學校停車區域,外來卡車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四、對外來推銷各類商品的人員,一律拒絕進入校園。

五、門衛人員對學生家長來訪後,如帶學生離校,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單據,否則應要求家長在來訪登記簿上註明情況並簽名。

六、門衛人員必須防止學校財產流出學校,外來借物或廢舊物品出售,須憑總務處簽發的清單和出門證,方可放行。

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3

爲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師生安全,防止來歷不明人員(車輛)進入校內,特制定外來人員准入登記制度如下:

1、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安隊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學校保安隊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並登記,經電話聯繫確認允許後方可進入;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以及尋訪之人沒有在學校的外來人員,學校保安隊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2、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課間離校單,學校保安隊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將課間離校單存檔備查。

3、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後准予進入。

4、學生家長到學校找老師交流或瞭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確認並登記後准予進入。尋訪的老師沒有在學校的,學校保安隊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5、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學校門口等候,不允許到學生班級找尋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學生,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並登記後進入,否則不準進入校園。

6、學校保安隊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並登記。

7、學校保安隊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並查驗登記後方可放行。

8、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學校保衛人員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同時應注意引導大門兩邊的車輛停在指定地點,不能堵塞大門等疏散通道。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保安隊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4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日,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非本校教職工及常住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

2、非學校教職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表明身份出示相關證件,說明事由,在徵得學校值日教師同意後,在門衛室進行來訪登記,方可進校。

3、學生家長進校與老師交流或找孩子,必須事先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班主任告知門衛人員後,再登記進校。

4、家長送孩子上學只能到大門口,特殊情況須經值班領導同意。幼兒園家長接送孩子進入校園,必須佩帶接送卡,而且只能步行。

5、嚴禁學生上學遲到,特殊情況遲到的,必須在門衛室填寫遲到情況說明,方可入校。年齡較小的由門衛人員送至班級,家長不得入內。

6、學生教學時間內一律不得外出,如身體不適需要離校的,由班主任將學生送至傳達室,填寫學生離校說明,由家長到傳達室接學生回家。提前離校的教師也要填寫說明。

7、門衛人員對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8、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9、中午送午餐的家長需辦理接送卡,在校停留時間不超過20分鐘。

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制度5

一、護衛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工作中既要堅持制度又要熱情接待,不管會見何人,要用文明語言。

二、若有外來人員,首先問他有什麼事,找什麼人,看他所找的人能否接等他,並登記方可決定放行。

三、找校長,校長辦公室,總務處必須先用內部電話聯繫後再決定同意,並且做好登記記錄。

四、學生家長進校時,首先問他事由,看他本人證件並登記,做好進出的時間記錄。

五、外來車輛在學校有關領導同意進校,在出校時,首先要嚴格要求檢查車上的物品,如果有學校的其它物品,要見學校有關領導的出門條,方可放行。

六、護衛必須對當天的工作做好記錄,辦理交接手續時用雙方簽字,方可下班。

七、護衛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帶他人進入學校,嚴禁非工作人員留宿,否則嚴肅處理。

八、公司有關管理人員進校必須戴工作牌,如果他不按管理制度,一律不準進入學校。

九、非本校接送物品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內停放。

十、護校員必須嚴格按照會客登記制度,必須服從甲,乙雙方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