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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分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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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租賃分公司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租賃分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爲了優化配置公司的建築設備,擴大公司的經營範圍,增加公司的經營效益,根據公司領導的決策,特成立租賃分公司負責公司建築設備的內部租賃和外部出租工作。爲了科學管理租賃分公司,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工作流程,確保租賃分公司資產的安全,特制定租賃分公司管理制度。

一、租賃分公司經營應堅持“優先服務公司內部項目部,而後服務外部市場”的原則。集團公司所屬各分公司需要租用建築設備的,必須先向租賃分公司租用,在租賃分公司沒有庫存且無法租用調劑的情況下,由集團材料處負責按週轉材料管理制度向外租賃或爲租賃分公司購買新的建築設備。

二、本制度所稱的建築設備爲租賃分公司資產範圍內的“鋼管、接頭、扣件、井架、槽鋼、拌和機、路面鐵板、塔吊等”。

三、主管與監管部門

1、集團材料處、集團財務處作爲租賃分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租賃分公司的制度建設和人員培訓,審覈匯籤租賃分公司的對內與對外租賃合同,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和租賃費用的收取情況,檢查租賃分公司的臺賬和組織參與租賃分公司資產盤點工作。

2、公司督查處作爲租賃分公司經營監管部門,負責審覈匯籤租賃分公司的對內與對外租賃合同,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和租賃費用收取情況,檢查租賃分公司臺賬,參與租賃分公司資產盤點工作。

四、內部管理責任

1、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全面負責租賃分公司的業務管理工作。負責租賃分公司的業務接洽、合同簽訂、租費價格調查和報批,對外租費催討等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租賃分公司資產主管負責接收和保管租賃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對租賃分公司資產的缺失與損壞承擔直接責任。負責按公司制度和租賃合同管理租賃分公司的出租、退租工作,負責收發臺賬登記和管理租賃分公司的裝卸小工。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租賃分公司開票員負責監督出租、退租工作,負責按租賃合同、出租單與退租單,按月結算承租方的租金,負責按合同要求開具租賃發票,收取租費。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租賃分公司維修員負責租賃分公司收到的退租物資中需修物資的維修管理工作,做好需修物品的修復入庫工作,做好庫存建築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對外經營流程

(一)租賃價格確定

1、由租賃分公司通知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土建公司共同對建築設備租賃價格進行調查。

2、由租賃分公司填制《建築設備租賃價格審批表》(附件一),並報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土建公司進行匯籤。

3、匯簽完畢後,由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正式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透過後正式確定對外建築設備租賃的最低價格。

4、租賃價格一般於每季度末最後一星期調查一次,填寫《建築設備租賃價格審批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如價格出現漲跌,則對外租賃的最低價格及時做相應的調整,價格無漲跌即不做調整。(合同一經簽訂,價格不做調整)

5、《建築設備租賃價格審批表》爲公司內部檔案,不得外流或對外透露價格資訊,發現一次扣款2000元,再犯直接予以開除處理。

(二)租賃合同簽訂

1、在對外租賃的最低價格確定後,由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負責進行業務洽談,與承租方確定租賃細節(公司租賃合同(附件三)規定的條款不得違背,不願簽訂公司租賃合同的不予出租)。

2、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在確定出租前,需對承租者的工程項目真實性及信譽度進行調查,確認承租人是否該工程項目的實際承包者,租賃分公司對外出租只針對紹興本地人,非紹興本地人不予出租。塔吊、井架出租給其他單位需要有特種設備安裝及拆除的資質,無資質的不予出租,由承租方提供資質的相關證明。

3、業務洽談時約定需要繳納保證金的,且租賃分公司整理好承租者的調查材料後,認爲可以出租的,承租方必須先行繳納保證金至公司財務處。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填寫《租賃申請表》(附件二),寫明繳納的保證金數量並由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審覈確認簽字後由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透過的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4、對已有信譽度,業務洽談時約定不需要繳納保證金的,但租賃分公司整理好承租者的調查材料後,認爲可以出租的,由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填寫《租賃申請表》,寫明不繳納保證金,並由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審覈確認簽字後由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透過的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5、租賃分公司憑《租賃申請表》按公司蓋章制度到辦公室蓋章,與承租方簽訂公司的《租賃合同》(附件三:鋼管、扣件租賃合同,槽鋼、路面鐵板租賃合同,井架(或拌和機、塔吊)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爲本制度的一部分,固定條款不得變更),辦公室審覈《租賃合同》固定條款是否與本制度附件三一致,審覈租費、租期、承租方資訊等與《租賃申請表》上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即不予蓋章。

6、租賃合同正式蓋章生效後,《租賃合同》、《租賃申請表》原件存財務處,複印件由材料處發放到督查處、租賃分公司。租賃分公司憑《租賃合同》進行出租。

(三)租賃物出租

1、承租方按合同向租賃分公司提貨,由資產主管負責安排小工裝貨車,資產主管、開票員清點租賃物數量後,開具《租單》(附件四),由承租方經辦人簽字確認後,完成出租流程。(承租方經辦人經合同確認或有相應的授權委託書

2、《租單》一式四份,第一聯留存租賃分公司,第二聯給予承租方,第三聯移交材料處,第四聯給予租賃分公司門衛作爲出門單。

3、材料處將收到的《租單》複印後將複印件發放到財務處、督查處。

(四)租賃物退租

1、承租方按合同向租賃分公司退租,由資產主管負責安排小工卸車整理,由資產主管與開票員清點租賃物數量,開具《退單》(附件五),由承租方經辦人簽字確認後,完成退租流程。(退租物的驗收清點按下表標準進行)

2、租賃物退租時,有租賃物需修理的,由承租方書面確定賠償後,由資產主管書面移交維修主管,由維修主管負責維修,租賃分公司自己無法維修的,上報材料處,由材料處負責維修。 如承租方拒絕對損壞的租賃物進行賠償的,租賃分公司則不予辦理退租手續。

3、《退單》一式四份,第一聯留存租賃分公司,第二聯給予承租方,第三聯移交材料處,第四聯給予租賃分公司門衛作爲出門單。

4、材料處將收到的《退單》複印後將複印件發放到財務處、督查處。

(五)租費結算

1、開票員每月底,根據資產主管提供的《租單》、《退單》,按合同約定,計算各承租方當月的租費,按月編制《結算單》(附件六),並要求承租方經辦人對《結算單》進行確認簽字。次月15日後,承租方仍未對《結算單》簽字確認的,租賃分公司必須立即停止承租方的出租業務,並寫明情況和處理方案上報公司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和公司領導。

2、承租合同約定按月結清租費的,開票員按月到公司財務處開具租費發票,收取租費至公司指定帳戶。

3、承租合同約定按季度結清租費的,開票員按季度到公司財務處開具租費發票,收取租費至公司指定帳戶。

4、承租合同約定年底結清租費的,開票員按年到公司財務處開具租費發票,收取租費至公司指定帳戶。

5、承租方違約未按時結清租費的,開票員需書面寫情況說明上報租賃分公司資產主管、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與材料處負責人、財務處負責人、督查處負責人。租賃分公司同時必須暫停拖欠租費承租方的出租業務,直到承租方繳清租費或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繼續出租方可繼續出租。

6、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收到承租方拖延租費的情況說明後,必須及時與承租方聯繫,明確情況後,與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負責人聯繫,擬定處理方案後,經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負責人匯籤後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拖欠租費的處理方案必須在情況發生後七日內上報公司總經理。

7、開票員按月將《結算單》複印件發到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

(六)、臺賬登記

1、租賃分公司資產主管、租賃分公司開票員、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土建公司按收到的《租單》、《退單》登記租賃物收發臺賬和租費臺賬。

2、租賃分公司門衛負責存檔拿到的《租單》、《退單》,登記每日的車輛進出情況,詳細登記進出車輛的車牌號碼、運輸的貨物、進出時間等。

(七)、公司內部項目部租賃時,租賃分公司按對外租賃流程操作。

六、對商會單位租賃的流程

公司作爲“紹興市建築設備租賃商會”的會員單位,商會內部單位在鋼管、扣件轉租時,按以下流程操作。

1、在與商會內部單位達成租賃意向,明確租賃細節後,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填寫《租賃申請表》,寫明爲商會單位租賃,不繳納保證金,並附上商會的會員確認檔案,由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審覈確認簽字後由租賃分公司總負責人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2、租賃分公司憑《租賃申請表》按公司蓋章制度到辦公室蓋章,與承租方簽訂《商會租賃合同》(附件七:商會租賃合同爲本制度的一部分,固定條款不得變更),辦公室

審覈《租賃合同》固定條款是是否與本制度附件七一致,審覈租費、租期、承租方資訊等與《租賃申請表》上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即不予蓋章。

3、商會單位的《租賃申請表》與《商會租賃合同》審批透過後,《租賃申請表》與《商會租賃合同》原件存財務處,複印件由材料處發放到督查處、租賃分公司。租賃分公司憑商會單位的《商會租賃合同》進行出租。

4、對商會租賃的其他流程參照對外租賃流程操作。

七、庫存租賃物的維修與保養

1、租賃分公司維修員負責庫存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工作。

2、租賃分公司維修員登記好每天的維修臺賬,寫明維修的'物品,使用的配件等,由資產主管、開票員對維修臺賬進行審覈簽字。維修員按月將資產主管、開票員簽字完成的維修臺賬上報材料處。由材料處複印後分發到財務處、督查處。

3、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對維修臺賬進行抽查,檢視是否需修物品的數量與維修臺賬中登記的是否一致,維修臺賬作爲維修主管年終考覈的依據之一。

八、租賃分公司的資產增加

(一)、總倉及項目部建築設備移交

集團公司下屬材料處總倉將庫存所有的鋼管、接頭、扣件、槽鋼、路面鐵板、拌和機、井架、塔吊移交租賃分公司,作爲新增租賃分公司資產。移交時,開具《租賃分公司資產移交表》(附件八),由移交部門、租賃分公司資產主管、材料處、財務處、督查處、土建公司共同簽字確認,《移交表》原件存財務處,由材料處將複印件發放到移交部門、租賃分公司、督查處、土建公司,上述部門憑《移交表》登記臺賬。

具體操作辦法:

1、自本制度審批透過執行之日起,租賃分公司與各項目部簽訂內部租賃合同後,所有總倉調出的鋼管、接頭、扣件、槽鋼、路面鐵板、拌和機、井架、塔吊進行清點後,先填寫《移交表》由總倉移交租賃分公司,再由租賃分公司開具《租單》出租給項目部,直接由總倉場地調撥。

2、不常用的物資長時間沒有調撥到項目部,但屬於租賃分公司資產範圍的,清點後填寫《移交表》,直接由總倉駁運到租賃分公司場地堆放。移交時,所有移交租賃分公司的物資必須狀態良好,有問題的物資必須由總倉或公司材料處進行修復,否則租賃分公司可以不予接收。

3、自本制度審批透過執行之日起,租賃分公司與各項目部簽訂內部租賃合同後,

所有項目部調入總倉的鋼管、接頭、扣件、槽鋼、路面鐵板、拌和機、井架、塔吊,直接拉到租賃分公司場地,清點後,狀態良好的物資先入庫到總倉,再填寫《移交表》移交租賃分公司保管。有問題的物資做退回總倉處理,待總倉或材料處修復後再移交租賃分公司,有問題物資的維修費用計入項目成本,非正常損耗的由責任班組或責任人負責賠償。

4、項目部退回的物資先歸還總倉,待總倉全部還清,再退回租賃分公司,按退租處理。

(二)、新增購買物資

當租賃分公司沒有庫存無法滿足內部租賃或對外出租時,由租賃分公司按公司材料申報流程向公司材料處申請購買相應的建築設備,由材料處按材料採購流程購買建築設備,到貨後,租賃分公司按公司驗收管理制度與其他處室共同驗收,驗收無誤後開具入庫單和驗收單,各處室按入庫單、驗收單登記臺賬。

九、租賃分公司的資產清查

1、公司財務處、材料處、督查處於每年陽曆12月31日對租賃分公司庫存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清點工作由材料處總負責,租賃分公司負責做好配合工作,如遇到特殊情況,清點時間可以按實際情況進行延長。參與清點人員按《租賃分公司資產清查明細表》(附件九)登記數據,清查完成後當場進行覈對,覈對無誤後,清查人員統一當場簽字確認。《租賃分公司資產清查明細表》原件存財務處,複印件由材料處統一發放到督查處、土建公司。

2、資產清查方法:

3、資產主管崗位調整或離職時,需對租賃分公司進行資產清查,資產清查工作完成且沒有問題後,資產主管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4、對租賃分公司的庫存資產或已出租的資產清查工作完成後,由財務處、材料處、督查處出具資產清查報告上報給公司總經理。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有租賃分公司的經營工作存在違反公司制度的情況的,由上述處室對租賃分公司進行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涉及犯罪的,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