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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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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精選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精選8篇)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1

一、xxx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准,不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幹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准。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准;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准。假期期滿後,及時向批准領導報告並銷假。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爲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辦公室每月彙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2

1.所有在崗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工作崗位,不得在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爲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範和簡化考勤程序,全局採用電子資訊考勤系統進行統一考勤。

3.按照全縣統一作息時間,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兩次簽退制度。紀檢組長帶隊同辦公室、監察室進行不定期查崗,查崗時以請假條和出發去向單爲準,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庇脫崗(曠工)者,對弄虛作假科室加倍處罰,查崗情況及時公示。

4.簽到簽退時間:在上班時間前1小時內完成簽到程序,在下班時間前10分鐘和下班時間後30分鐘內完成簽退程序。

5.臨時抽調到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在任務結束後下一個工作日參加局考勤。

6.開會、學習實行點名制,出勤情況當天公示。

7.節假日及雙休日值班人員按正常工作日執行考勤。

8.因工作需要,節假日及雙休日需要加班的,由分管領導統籌安排,加班時間按正常工作日執行考勤。

1.領導班子成員出發、學習,需經主要領導批准,並告知辦公室備案。

2.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出發、學習、開會,2天(含)內由分管領導批准,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准。

3.科室副職及其他工作人員出發、學習、開會,1天(含)內由科室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准,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准。

4.出發實行去向單籤批制度。出發前要嚴格按照簽批程序逐級籤批,出發去向單報送局辦公室後方可出發。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出發去向單時,需事先向辦公室進行電話彙報,於出發歸來後3個工作日內補簽出發去向單,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報局辦公室。

1.實行書面請假制度,請假要嚴格按籤批程序逐級籤批。

2.局班子成員請假由主要領導批准;科室負責人請假2天(含)內由分管領導批准,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准;其他職工請假1天(含)內由科室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2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准,超過2天由主要領導批准。

3.請病假須持縣級(含)以上醫療單位診斷證明,無有效病假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4.婚假、產假、探親假按規定確定假期及相關待遇。

5.請假小於一天的按照小時累計,每7小時折算一天。

6.假期結束,請假人必須按時上班並向准假人銷假。因故需要延長假期的應按時辦理續假手續,不能按時辦理續假手續的要及時向准假人說明原因,事後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續假人應及時將續假情況告知辦公室備案。

1.遲到:上班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到的;開會或者集體學習不按時參加的。

2.早退:下班時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簽退的;開會或者集體學習擅自提前離開的。

3.脫崗:正常簽到簽退,但查崗時擅離本職工作崗位的。

4.曠工:無故不到崗的;出發無去向的;請假未履行請假手續的;請假逾期未續假的;無故不參加會議或集體學習的。

1.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管理員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並於次月初進行公示。

2.每年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或曠工累計超過7天(含)者,2年內不得參與評先樹優和職稱評聘。

3.連續曠工15天(含)或年內累計曠工30天(含)者,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其勞動合同。

4.年請事假15天(含)以內不扣工資,超出15天的,每天扣50元。

5.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治療期間,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病假在2個月以上至6個月以內的,且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從第3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90%;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6.遲到、早退每月分別累計達到3次(含3次)以上,每次扣10元;脫崗每次扣50元;曠工每天扣100元。

7.嚴肅工作紀律。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務,如干私活、玩手機、網上娛樂、炒股、串崗聊天等。一旦被上級查處通報,罰款1500元,對科室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同一當事人第二次被通報,加倍處罰,給予科室負責人降職、免職處分或調離工作崗位。

8.事假天數、曠工天數按工作日計算,病假天數按自然日計算,並實行年度累計。

9.扣款根據全年累計情況由個人主動到財務科交納或者從工資中扣除。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3

爲了進一步改進機關作風,規範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強組織紀律性,樹立爲民、務實、清廉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幹部考勤內容包括:在勤、請假、遲到、早退、曠工、點名未到和突發事件處理、重點工作完成等。

2、工作時間就是根據工作需要單位規定的在崗時間。

3、幹部準時到達、準時離開單位指定的工作崗位,即爲在勤。

1、幹部請假一律填寫統一印製的《請假條》,辦理完審批手續後交辦公室存檔,作爲考覈的依據。

2、幹部請假應按下列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凡不按規定辦理手續的,按曠工對待。

(1)請假1天由分管領導審批;

(2)請假2天以上(包括2天),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由主要領導審批;

(3)請假3個月以上(包括3個月)的,視作長假,請長假需本人、家屬和單位簽訂長期請假協議,逐級報批;

(4)凡請假者,假滿後必須按時到崗,並在到崗後及時向辦公室銷假,到崗不銷假者,按超假對待;

(5)假滿後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崗的,應向主管領導說明原因,電話續假,並在返回單位後補辦超假手續,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對待;

(6)領導班子成員請假嚴格按照區級規定執行。

1、機關幹部病假和法定的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視作在勤。

2、機關幹部遲到、早退和開例會點名未到,辦公室做好登記,以備查考。

3、機關幹部職工無故曠工,按有關規定處理。

4、申請請(休)假者需預先提前一週填寫請(休)假審批表;請(休)假類別包括: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看戶假、計生手術假、病假、事假等。申請事項按規定審批後,交由辦公室備案;申請病假超過一個月,按照長期病假有關規定逐級報批,並按幹部管理權限分別報組織、人事部門備案;銷假、縮短或延長假期在“備註”欄記錄。

5、如遇重點工作、突發事件或節假日確需加班,經主要領導覈准後,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助。

6、在本職崗位或領導臨時交辦的重要工作上,因未盡職盡責或故意延遲不辦造成一定損失或嚴重影響的,經領導會研究,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組織紀律處分。

7、特殊時期的特殊情況以單位的規定爲準。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4

爲加強教師考勤制度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表,模範遵守學校考勤工作制度,每學期滿勤教師無遲到、無早退,獎每位教師50.00元。(包含月全勤獎)

2、學校準予教師請假。病事假一律由本人親自請假,不能捎假(特殊情況除外)每天7:20之前爲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按時簽到,上午8:00點和下午2:00後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臨時假扣款標準:病假每天扣款10.00元;事假每天15.00元;曠工每天50.00元;遲到、早退一節課以內扣款2.00元。簽到後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退,一經發現給予5.00元的處罰,(陪同上級檢查領導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以診斷或住院證明爲準。教師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

4、實行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準確,禁止教師找他人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到出現教學空堂或沒有到校工作,罰代簽教師20.00元,罰被簽到教師10.00元,簽到完畢後即回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閒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假要求:教師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校長不在可由主任批假),請假期滿,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必須經校長批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指一週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職處理。

6、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2小時。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20.00元的處罰。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請假的記錄工作。

7、教師婚假一週,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假按規定15天,婚假產假含節假休息時間,男教師不享受產假休息待遇。(只准假三天)

8、教師子女結婚准假三天不扣款,但不算全勤,其他親屬結婚一律按事假處理,教師喪假三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老人或直系親屬,否則其它喪事按事假處理,喪事含節假休息日。

9、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1小時,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特殊情況要跟教導處請假,教導處做好記錄。

10、教師每月給臨時假,累計時間不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以上的按累計時間做事假處理。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教師給3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

11、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給予5.00元的罰款。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差旅費。

12、有事要請假,不得先斬後奏,請假要真是可靠,跟領導說明原因,如若出現以病假充當事假或以請病假從事非正常的個人經濟等活動欺騙學校,一經查出所請假的天數按曠職處理,禁止教師影響工作幫助其他單位處理事務,如若處理須經校長同意。

13、全學年病、事假超過10天以上者,不能作爲本年度的評優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覈只能作爲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處理,其獎勵資金不給本人,全學年無故曠職累計超過2天以上者也視爲年度考覈不合格對象,學校不予以安排教育教學工作,學校將上報教育局,由局裏處理。

14、學校幾位後勤人員由於工作性質決定,暫不做考勤。

15、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做好每月的教師統計工作,一式兩份,一份上報校長室審覈,一份存檔。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5

爲了加強公司人員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作爲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補充,特制定員工打卡考勤制度。

1.打卡人員:在公司辦公室正式上班的員工,上、下班一律要求進行打卡考勤。

2.打卡時間:。上班時間開始後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打卡要求:除雙方當事人當月全勤獎,並通報批評一次。

4.其它情況:凡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的,必須事先電話向部門負責人請示,並事後填寫好公出單,寫明原因、請假事由和具體時間,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交行政部簽字覈實。

5.獎罰措施:行政部每月月底對員工的打卡情況進行統計,根據打卡考勤結果進行獎罰。並全年存檔備查,作爲其它福利發放的參考依據。

1)全月無遲到、早退及曠工情況,全勤獎100元隨當月工資一起發放。

2)員工當月遲到、早退第一次扣全勤獎10元,第二次扣20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及以上作曠工半天處理。

3)員工正常上、下班忘打卡者(早上早到、晚上晚走爲忘打卡者),同時有相關人員證明,視爲忘打卡1次,忘打卡3次就視爲遲到一次。

4)員工凡在工作日無假條、又不打卡的均計爲曠工。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6.執行時間:本制度執行時間從2006年5月1日起至2007年4月30日止,如有修訂調整,以公司另行通知爲準。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6

爲了加強教師考勤管理,確保教學工作時間,完成好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校管理水平,根據學校實際及參照有關規定,制定學校考勤工作制度如下:

1、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不早退,做到有事請假。值日值班教師要提前到校,清理好辦公室衛生,爲教師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環境。

2、上班時間:7:25分(星期一7:10)每天7:30以前爲請假截止時間,未請假的教師一律按曠工處理。遲到教師也要及時簽到,9:30或2:30分後到校者按事假半天處理,下班時間必須及時簽退。

3、病假、事假、曠工、遲到、早退、扣款標準:病事假每天扣款20.00元,並扣考勤量化分2分;曠工每天扣款50元,並扣考勤量化分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款3.00元扣考勤量化分0.3分。簽到後請病、事假沒有完成當日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其簽到無效,按病、事假處理。教師不得提前簽到簽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簽到簽退),一經發現給予10.00元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級領導檢查工作除外),教師出現重大疾病特殊處理,教師上班其間禁止飲酒面對學生,禁止帶孩子進入班級,禁止接打手機(一律關機上課),一經發現每次給予50.00元的處罰,並扣除量化分5分。

4、教師要按時簽到簽退,每天上下班簽到簽退時間要及時,禁止教師找他人代簽到或簽退,若教師代簽,給予代簽人50元的處罰,並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簽到完畢後應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崗位,禁止教師在簽到場所內久坐閒談影響他人辦公。

5、教師請事假要求:病事假必須經校長批假,並填寫請假條,校長不在由副校長批假,准假後領取假條跟中小學分管領導說明,同時將請假條交主管考勤領導處並簽字;假滿時需到主管考勤領導處報到,如需要繼續請假要提前續假,否則,超假天數按曠工處理。長期病假(一週以上)必須持有真實可靠的縣醫院以上的醫療診斷證明,否則弄虛作假的教師一經查出按曠工處理。值班教師必須自行安排好請假期間的值班工作。

6、代課教師咋完成自己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學校支付給代課教師每節3.00元的代課費,教導處每天做好缺勤人員的代課工作和統計工作,每月報校長室、財會室各一份。

7、教師婚假一週,產假按法定正常婚齡三個月(小產一週),婚假、產假期間含節假日、休息日,婚、產假教師要按時請假,學校批准後方可休假。公傷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教師子女結婚准假三天且不扣款,教師喪假五天,不扣款,但必須是教師夫婦的雙方父母;外地教師的喪假根據里程決定天數,其他直系親屬三天,產假、婚假、喪假含節假日,但不算滿勤。

9、教師父母生日、搬遷准假一天,不扣款及考覈分,但不算滿勤。

10、給孩子送奶的女教師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按固定時間送,上下午各一次,要嚴格遵守學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時40分鐘,不得去而不回影響工作,否則一經查出按早退等要求處理。

11、教師每月給三次交費時間(電話費、電費、閉路費),時間不超過30分鐘,接送孩子上下學的教師給20分鐘的時間(指幼兒園學生),必須及時簽到簽退。每超過一次扣款3.00元,扣量化分0.3分。外地教師每月給一次提前1小時回家的機會,但必須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需通勤教師,冬季給每天提前30分鐘回家的機會(但必須說明),不算滿勤。

12、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學校實施上班時間內查崗制度,教師要高度樹立學校形象,工作時間內不得隨意外出校園。如若有事外出必須向學校領導請假,到教導處填寫“教師工作時間內流動情況記錄表”,寫清外出的原因、離校時間和返回學校的時間,限時30分鐘。對外出不請假者、超時者、不在工作崗位和下班時仍不返校者一經查出每次給予10.00元的處罰並扣考勤量化分1分。主管考勤領導要做好臨時假的記錄工作。

13、教師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影視教育、集體活動等要及時出勤,缺席每次扣1分。領導及教師外出參觀、學習、考試、開會等,要按領導所批假或派出天數內及時返校,不按時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數予以曠工論處,學校不予以報銷旅差費。

14、全學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爲本年度的評優晉級對象,年度事業單位考覈只能作爲合格或基本合格處理;全學年無故曠工累計超過5天以上者視爲本年度考覈不合格對象,不能增調薪級工資,嚴重予以解聘。

15、一學期內,無病事假,無早退、無遲到的教師視爲本學期滿勤,獎勵該教師50元,獎勵量化分值5分。領導、教師超勤獎每天20.00元,考覈量化加2分。

16、主管考勤的領導要及時作好每月的教師考勤統計工作,一式兩份報校長室審覈,財會室存檔。

17、本考勤制度設滿分100分,用100分減去所有扣分即爲教師本學期考勤得分。其結果將運用到年末教師評價考覈中。

18、本考勤制度,經全體教職工大會透過,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校委會研究決定,有與國家規定之處,以國家規定爲準。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7

1、學校實行坐班考勤班制,教職工應按時上下班,班主任提前半小時到校。值日教師提前1小時到校,放學後等學生全部離校後方可離校。

2、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校。

3、教職工因事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獲准後方可離校。事假一學期一般不超過3天。

4、教職工因病請假持就診醫院醫療證明和請假報告辦理請假手續。

5、不得未經請假或雖經請假未獲準而擅自離校。

6、教師必須如實填寫校日誌,值日教師提醒、監督並及時完善校日誌。

7、在上班時間內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辦公時間內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8、預備鈴響後,教師應離開辦公室到班準備上課,上課鈴響應按時上課,不得拖延。上課時教師不得中途離開課堂另做他事。下課鈴響後,不得拖堂。

9、早讀、寫字堂班主任應坐班督促學生讀書寫字。

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勤制度8

1、提前10分鐘上班,按時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2、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串崗,不利用工作時間辦私事。

3、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按級請假,按時銷假。請事假一天以內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長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員由科室長批准;請事假三天以內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請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辦公室主任批准。

4、請假人員請假時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時間,待批准後方可離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必須提前向准假領導申請續假,超假或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5、對違犯考勤制度的人員,某地委辦公室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月內發現遲到或早退現象一次的給予警告,兩次的寫檢查,三次以上歇崗一個月;對曠工人員,曠工一天責令其在全體人員大會上做檢查,兩天以上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給予相應處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記簿,考勤情況每月由祕書室彙總張榜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