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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的安全承諾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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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說到書信,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書信在人類的交流與溝通的歷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爲了讓您在寫信時更加簡單方便,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的安全承諾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的安全承諾書三篇

的安全承諾書 篇1

1、進入校園的電動車、摩托車安全性能必須保持良好。車身牢固,制動、轉向、車鈴或喇叭、前後燈必須齊全有效。

2、電動車、摩托車在校園內應遵守《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的相關內容。

3、電動車、摩托車實行通行證准入制,電動車、摩托車在校園內行駛需配備由保衛處發放的車輛通行證(置於車身前部)方能通行,沒有配備通行證的電動車、摩托車禁止在院內穿行。臨時進入學院內的電動車、摩托車需在門崗說明理由、登記後方能進入校園。

4、越野摩托車、大功率賽車及噪音較大的車輛,不予辦理通行證,並禁止在校內行駛。

5、電動車、摩托車通行證不得塗改、挪用、僞造、重領或冒領。否則,保衛處有權收回通行證,無通行證車輛禁止在校園內通行。

6、電動車、摩托車通行證遺失後,應在七日內,持遺失證明、本人身份證明,攜車向保衛處申請補辦,同時交納工本費。不得利用補辦車輛通行證等理由進行套號行爲,一經發現將收回通行證,不得再次辦理。電動車、摩托車車主因畢業、離職等原因不在學校工作、學習時,須將通行證交回保衛處進行回收,工本費不予退回。

7、學院在每棟宿舍樓下設定電動車充電場所,所有電動車須到指定地點充電,禁止私接電源、私拉電線爲電動車充電,一經發現將撤銷該車通行證,不得再次辦理。

8、 電動車、摩托車應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沒有劃分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靠右邊行駛,不準逆行。

9、電動車、摩托車在校內一律限速20公里/小時。

10、遵守《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服從保衛人員、交通協管員的指揮;學院舉行大型活動時,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堵塞交通;

11、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齊全或安全設備失效的電動車、摩托車;

12、一輛電動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不含駕駛員);禁止使用電動車、摩托車、拖帶車輛;

13、不準酒後駕駛;不準超速行駛;駕駛電動車時嚴禁打電話;

14、不準雙手撒把騎車,車輛之間不準相互追逐、打鬧;不準並排駕駛;

15、電動車、摩托車載人、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一百五十釐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車把十五釐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三十釐米;

16、要在確認自己有能力安全駕駛電動車、摩托車的情況下,方能在校園內駕駛電動車;

17、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時,必須經校保衛處批准,按指定路線行駛;

18、電動車、摩托車不得配裝大音量音響設備,不得進行拼裝或改裝。

19、電動車、摩托車應當在指定區域內停放車輛,並做到停放整齊有序;未設停車點的區域,停放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且停放整齊。停車後要帶走車上物品,並鎖好車頭鎖和車輪鎖。

20、校園內儘量不要開啓車輛警報器,(按照國家標準,如因雷聲、冰雹、降雨、車輛駛過、車外人員輕觸車體等情況導致報警,表明該報警器不合格。)如開啟了警報器,發現警報器響時要及時前去檢視,如屬無故報警的要主動關閉警報器,以防止警報器無故報警打擾他人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教學區在日常上課期間,宿舍區在休息期間禁止開啓警報器。

21、禁止利用電動車、摩托車佔道從事經營活動。

22、違反上述規定一次者,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罰款或其它處罰;違反兩次者,除給予相關處理外,保衛部門有權暫扣車輛並收回發放的車輛通行證。

23、被暫扣車輛的車主超過三十日不主動到保衛處接受處理的,所扣車輛作無主車輛交公安交警部門處理。

24、院內電動車、摩托車出現交通事故,報交警部門依法處理。本辦法只限校內管理,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的,以法律法規爲準。若政府出臺規定在學院所屬區域內禁止電動車、摩托車通行的,學院也將禁止電動車、摩托車在校園內通行。

25、校內電動車、摩托車及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的其它有關規定。

26、對拒絕、阻礙保衛人員行使職責,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本人已詳細閱讀《學院電動車、摩托車管理辦法》,並鄭重承諾:嚴格遵守該管理辦法,服從學校安全人員的指揮,若有違規行爲,自願接受處罰!

特此承諾!

承諾人(簽章):

年 月 日

的安全承諾書 篇2

因 建設,我單位需要臨時佔用、挖掘 ,實施 工程。爲了加強工程在施工期間對道路管線的安全保護工作,確保市政設施的正常執行,特作如下承諾:

1、已按規定查詢和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資料,並與管線業主單位協調,簽訂有關設施保護協議;

2、對可能危害管線安全的區域進行勘察,應採用科學的手段和運用現代探測技術,如:採用管線探測儀探測;

3、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對管線保護的技術措施;

4、事故應急預案中,明確管線保護的應急救援預案;

5、遇到地下管線情況不明的,堅決不開工;

6、對難以判斷的管線,未經覈實管線的情況下,不開工;

7、發現管線有差異,可能對地下管線和管線維修產生影響的,應立即停止施工;

8、在原有地下管線的保護區範圍內,不使用機械開挖。

上述承諾內容真實可靠,並將切實履行,如有違反,自行承擔責任,並接受相應的處理。

  承諾單位(公章)

  法人代表(簽名)

  單位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的安全承諾書 篇3

爲確保本單位資訊網絡、重要資訊系統和網站安全、可靠、穩定地執行,作爲本單位網絡與資訊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網絡與資訊安全工作負總責,並做如下承諾:

一、加強本單位網絡與資訊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網絡與資訊安全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保證網絡與資訊安全工作渠道的暢通。

二、明確本單位資訊安全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職責層層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崗位和具體人員。

三、加強本單位資訊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管理工作,在公安機關的監督、檢查、指導下,自覺、主動按照等級保護管理規範的要求完成資訊系統定級、備案,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未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的方面進行建設整改,隨資訊系統的實際建設、應用情況對安全保護等級進行動態調整。

四、加強本單位各節點資訊安全應急工作。制定資訊安全保障方案,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安全測試和應急演練。重大節日及敏感節點期間,加強對重要資訊系統的安全監控,加強值班,嚴防死守,隨時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五、按照《資訊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資訊管理服務辦法》等規定,進一步加強網絡與資訊安全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資訊安全突發事件“每日零報告制度”,對本單位出現資訊安全事件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行政處理;出現重大資訊安全事件,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六、作爲本單位網絡與資訊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如出現重大資訊安全事件,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造成影響的,本人承擔主要領導責任。

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承擔相應主體責任和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