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資訊報告制度
爲了貫徹落實《南昌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實施意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建立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對有關社會穩定工作的.重要資訊和動態,必須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如實上報有關重要情況;
二、及時掌握轄區內維護穩定工作的矛盾糾紛排查情況;
三、維護穩定工作中出現的帶全局性、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及處置情況;
四、涉及政策、法律、法規不明確和必須請示的重大問題;
五、對於影響社會穩定的緊急情況或重大問題,必須隨時專題報告;
六、上級維穩辦要求報告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