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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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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

夏朝政治制度

夏朝是在原始社會制度的廢墟上建立起來的。在原始部落制度逐漸解體的過程中,父權家長制家庭成爲對它的一種摧垮力量。世襲制國家的世襲王權和世襲貴族,就是以父權家長制家庭爲基礎逐步發展起來的。因此,在國家形成之後,各級貴族組織仍然要保持舊的血緣聯繫,嚴格區分姓氏。王室分封各部族,除保持它們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地建立新氏,大夫以邑爲氏。在各級貴族之間,就依姓氏的區別建立了各自的宗族關係。這種宗族關係,雖然沿襲了舊的氏族組織的遺制,但在實際上是以父權家長制爲核心,按其班輩高低和族屬親疏等關係來確定各級貴族的等級地位的。

《禮記·祭義》言,昔者,有虞氏貴德而尚齒,夏后氏貴爵而尚齒,反映夏人對官位的重視,也從側面說明夏代的職官已有明顯的高低等級區別。

夏後,即夏王,是夏朝的`最高統治者,集軍政大權於一身。

其下屬的軍隊、官吏和監獄等,是維繫國家政權的支柱。

夏朝軍隊的組織形式,在啓討伐有扈氏時,於甘地誓師所作的誓詞中,可略見端倪。《史記·夏本紀》雲:將戰,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啓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棄三正,天用剿絕其命。今予維共行天之罰。左不攻於左,右不攻於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馬之政,汝不共命。用命,賞於祖;不用命,僇於社,子則帑僇女。遂滅有扈氏。天下鹹朝。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啓在戰爭開始之前,召集臣屬,聲討有扈氏的罪行,並告誡將士,要忠於職守。立功者賞,違命者嚴懲不貸。啓滅有扈氏之後,諸侯皆臣服。誓詞中提及的六卿、六事之人、左、右、御等,皆軍隊將士的稱謂。

六卿,《史記·夏本紀》集解引孔安國曰:天子六軍,其將皆命卿也。

六事之人,集解引孔安國曰:各有軍事,故曰六事。左、右,集解引鄭玄曰:左,車左。右,車右。御,集解引孔安國曰:御以正馬爲政也。

九州的五服貢賦是夏后氏的主要經濟來源,夏后氏官百中當有諸多官員專司賦役徵發事務。

車戰是夏代的主要戰鬥形式。

蔡沈《書經集傳音釋·甘誓》雲:古者車戰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擊刺,御者居中,以主馬之馳驅也。此種由左、右、御三人組合而成的車戰形式,一直延續至商、周時期。

正,是夏代掌管具體事務的官吏之通稱。見諸文獻的有車正、牧正、庖正等,分別爲管理車輛、畜牧和膳食的官吏。《左傳·定公元年》雲: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爲夏車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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