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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制度範本(精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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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監控制度範本(精選7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控制度範本(精選7篇)

監控制度1

1、監控員要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監控員必須服裝統一、整潔、不留長髮。

3、當值期間要精神集中,認真細緻做好監控記錄,不準撤離崗位。

4、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並詳細將本班的監控情況知會下一班。

5、監控室內嚴禁吸菸、禁帶火種,不準喧譁吵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清潔,保持室內無塵等衛生。

7、任何人調用錄像帶或查閱檔案、檔案,需預先填寫《查閱(調用)申請表》,經保安部經理批准簽名後方可。

8、當值監控不得隨意操縱中心內之一切儀表、按鈕、設備等。嚴禁非監控員操作中心內之一切設備。

9、當值監控員或其他經批准進入監控室的人員,不得無故佔用(長用)中心之通信設備。

10、監控中心僅限保安部當值監控員、當值領班、消防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進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種技工、大堂AM、值班經理等,須經當值監控員允許後方可進入,工作完畢後及時離開,不得無故逗留。

12、消防監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屬消防主管。

監控制度2

1、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作,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檢查、操作等工作。

2、熟悉本系統所採用消防設備系統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修理、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執行。

3、發生火災報警時要儘快確認,及時、準確啓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並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不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接到報警後,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4、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實驗,以確保消防設備各系統執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5,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責任感去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6,保持高度的警惕,時時刻刻觀察着酒店監控區域的每個角落,遇有情況,馬上向上級報告。

7,做好重點接待,重點防範部位及公共場所的監視點觀察攝像,錄像工作,必須儲存好錄像資料備查。

8,非監控員和部門工作人員和上級領導,嚴禁操作觀看監控系統。未經直接上級授權不得隨意提供錄像給他人。

9,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嚴守酒店部門的經營管理機密:嚴禁將客人,員工,來賓的隱私向外散播:違者立即辭退並追究相應責任。

10,監控員值班時要精神飽滿,精力集中。嚴禁打瞌睡,看書報,打電話聊天等。

監控制度3

第一條爲了加強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個體經營場所,是指個體工商戶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固定場所。

第三條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消防工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公安機關對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負責實施。

街道辦事處以及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做好轄區內個體經營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個體經營者對其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負責,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公約,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器材,接受消防監督檢查。

第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指導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八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履行下列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一)對本轄區個體經營場所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二)對村(居)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進行檢查;

(三)指導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進行火災預防和滅火演練;

(四)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五)其他消防監督管理職責。

第九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二)開展消防安全巡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報告發現的火災隱患;

(三)指導個體經營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工作;

(四)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

第十條個體經營者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依法配置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保持完好有效;

(二)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三)遵守用電用氣用火用油安全規程;

(四)定期對本經營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接受消防安全培訓並對本場所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六)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撲救並疏散人員;

(七)配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撲救火災、調查火災原因。

鼓勵個體經營者制定符合經營實際需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縣(市、區)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將娛樂、餐飲、住宿等個體經營場所,以及個體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油氣的場所,確定爲消防安全重點場所,並以統一方式在個體經營場所明示。

前款規定場所的個體經營者除應當履行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消防安全義務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在經營場所明顯位置明示防火警示;

(二)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演練;

(三)與相鄰生產經營場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區域聯防。

第十二條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時,應當對個體經營者履行消防安全義務的情況進行檢查,責令其改正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行爲。

第十三條個體經營場所集中的建築物,產權單位或者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築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等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四條個體勞動者協會、行業協會、市場開辦者等組織,應當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鼓勵志願服務者向個體經營者宣傳消防安全常識。

第十五條公安派出所應當制定本轄區年度個體經營場所消防監督抽查計劃並實施。

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抽查時,應當出示執法身份證件,並不得影響個體經營者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公安派出所對個體經營場所下列事項進行消防監督抽查:

(一)用電用氣用火用油是否規範;

(二)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四)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場所內。

公安派出所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違法行爲的,應當責令改正,並將抽查情況在抽查記錄中載明,自抽查結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抽查記錄錄入網上消防監督管理系統。

第十七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組織監督抽查。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一定範圍公開存在火災隱患的個體經營場所名單。

第十九條縣(市、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向社會公開消防安全服務事項,爲個體經營場所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第二十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建立個體經營登記資訊共享機制。

第二十一條公民發現個體經營場所存在火災隱患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舉報;接到舉報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公安派出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個體經營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對個體經營者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並監督改正:

(一)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存在火災隱患的;

(二)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場所內的;

(三)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人員,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或者違法行爲未依法責令個體經營者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監控制度4

一、監控室工作行爲準則

1、監控室工作人員必須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時刻關注監控畫面動態,如實填寫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保衛部報告。

2、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隨意擺弄監控設備,不得無故中斷監控,不得刪除錄像資料。

3、嚴禁攜帶易然、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監控室。

4、上崗時着裝整齊,舉止文明,嚴禁值班人員酒後上崗。

5、注意防潮,經常檢查系統執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6、嚴禁在監控室內吸菸、用餐或使用明火,不得將食品或有異味的物品帶入監控室。

7、不得在監控室亂放雜物和個人非工作用品,物品定位擺放,每天打掃衛生,保持室內乾淨整潔。

8、嚴禁在監控室內使用干擾儀器正常執行的電子設備和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9、嚴禁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0、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脫崗、睡崗。

二、監控室值班制度

1、監控室值班人員要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熟練掌握本監控系統的性能和操作要領。

2、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做好監控室值班記錄。

3、在工作中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得睡崗。因事、因病離崗或請假要報告,經批准並確定代崗人後方可離開。

4、值班人員交班時,要將監控設備執行情況和需要繼續監控的異常情況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並作好交接班記錄。

5、值班時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隨便會客聊天,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進監控室。

6、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嚴密監視監控對象的各種情況,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

7、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坐在監控臺前,進行不間斷監控觀察,並定時調節攝像頭方位、角度,作好24小時錄像。

8、做好監控室的衛生工作,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三、監控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1、開啓監控系統時,應首先檢查穩壓器電壓是否正常,視頻電纜連接是否正常,監控設備接地是否正常。

2、關閉監控系統時,應先關閉監控設備,再關閉電源,禁止直接斷電。

3、工作中不得隨意擺弄監控設備,不得無故中斷監控,不得刪除錄像資料。

4、監控櫃距離牆壁不得低於0.5米,不得用任何物品遮蓋監控設備,並定時進行通風散熱,防止設備過熱造成損壞。

5、不能讓任何性質的異物進入監控設備散熱窗孔裏面,以免造成短路或觸電。

6、遇暴雨雷電天氣,必須關閉監控系統,雷電天氣過後,再開啓監控系統。

7、要愛護和管理好監控設備,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維修或報修,並向領導報告,確保設備正常執行。

四、監控室保密準則

1、非監控室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員工、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檢視監控錄像或調閱有關資料必須經行政部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進入監控室檢視。

2、未經上級領導簽字同意,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定。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監控的範圍、監控設備的佈防方案嚴禁外傳。

4、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發現個人隱私情況的,必須認真、恰當處理並嚴格保密。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資訊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儲存,並打印、分類裝訂成冊歸檔儲存,未經領導批准不準泄露。

6、配合綜合部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五、其他

本規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監控制度5

一、酒店監控中心崗位職責

1、監控室值班員當班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責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況,增強安全觀念,善於發現問題,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2、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將機器設備的使用狀況、有無可疑情況等交接記錄清楚。

3、值班時對正常情況的記錄。主要包括:

(1)各部位攝像監視開關時間;

(2)酒店重大及主要活動時間(如宴請、來訪、團隊及行李抵離店等情況);

(3)所觀察到的各部位、各營業點的狀況記錄;

4、值班時對非正常情況的記錄。主要包括:

(1)在正常時間範圍內所觀察到的`非正常情況、可疑人物,應進行詳細記錄,並視情況與警衛或有關部門聯繫,採取必要措施;

(2)在非正常時間範圍內(如夜間及無營業範圍等)所觀察到的情況,應作記錄,特別注意人員及所攜帶物品,並及時與警衛聯繫,採取必要措施;

(3)員工在各部位出現的違紀情況。

5、對各部門所發生的事故及其他緊急情況進行記錄。

6、火災、火警、按“火災報警操作程序”的要求進行記錄,並及時向當值領班和經理報告。

7、對值班時接到的報警電話、可疑電話等應進行記錄。

8、協同本部門或其他部門所進行的各項工作,應記錄清楚。

9、當消防系統和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及時報工程部維修,保證設備始終處於正常運轉狀態。

10其他各崗位值班人員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進入監控室,非專業人員或本室值班人員嚴禁亂動監控中心設備。

11、值班人員要協同工程部做好消防、監控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並定期進行檢查保證設備的正常執行。

12、值班記錄填寫清楚、詳細,當班發現的問題,要在當班時及時處理,對一時處理不了的,交下一班處理。

13、定時清掃灰塵,保持室內和設備的清潔衛生。

二、酒店消防監控室領班崗位職責

1、熟悉國家消防機關及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關於部門和公司關於消防工作的法規制度及要求,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消防任務。

2、負責消防控制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消防值班員的班次。

3、熟悉公司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的設定、性能,掌握消防控制中心的設備情況並能夠正確使用。

4、制訂消防中心的工作計劃,對消防中心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考覈。

5、制訂和組織實施對消防設備的月檢、季檢、年檢計劃。在經理領導下組織貫徹實施。

6、認真做好消防設備的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瞭解掌握設備運轉情況,對經常發生誤報的部位進行分析,並將分析報告上交部門彙總。

8、協助消防主管做好公司的防火工作。

三、酒店消防監控室主管崗位職責

1、協助分管監控的經理,做好日常事務工作,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管理監控室人員組織記錄、錄像,培訓監控員使用消防報警、防盜報警、監控器等消防器材。

3、保護儲備的滅火器材。

4、將事件錄像儲存完好,隨時爲有關方面提供資料。

5、每一次消防警報監督檢查到底,並詳細記錄。

6、保證監控室設備完好,督促正常維修工作。

7、負責本部門人員的考勤、考覈工作,並負責消防防範檢查及佈置工作。

8、負責督導各級領班及監控人員履行職責,保證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四、酒店消防控制室人員崗位職責

1、當班時嚴守工作崗位,認真觀察各種儀器設備的運轉情況。

2、一旦出現報警,立即同消防有關人員或巡邏人員聯繫,迅速查清是否真報警,如果誤報,則立即查清原因。

3、一旦酒店發生火災要立即按程序向有關人員報告。

4、愛護儀器設備,發現一般的小故障立刻排除,如出現較大故障立即請工程部的人員進行修理。

5、熟悉酒店的火災報警程序。

6、分清和掌握消防監控板上的區域及代表的區域範圍。

7、每班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表。

8、不準脫崗,漏崗。

9、熟悉本灑店消防設施及器材所處部位,疏散通道。

10、嚴格遵守酒店的各種規章制度。

監控制度6

一、工作期間,應着裝規範整潔,佩戴上崗證。

二、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會私客、辦私事、嬉笑打鬧、吸菸、吃零食、看閒雜書籍;除應急情況以外,嚴禁使用外線電話,嚴禁長時間佔用內線電話。

三、工作期間,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衛生,地面無果皮紙屑,辦公設施擺放到位,消防和監控設備保持乾淨,無塵土。

四、嚴格遵守單位和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個人請假要書面寫明請假事由,經領導批准後才能休假。工作期間,應堅守崗位,嚴禁串崗、空崗、外出要向領導請假,未經領導的批准,不得私自離崗。

五、工作期間,嚴禁讓與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監控室。如有特殊情況,需經領導批准。

六、工作期間,提高警惕,時刻注意檢查、觀測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設備故障及時彙報領導。愛護設備,按程序操作,嚴禁違章和野蠻的操作。

七、工作期間,嚴密監視設備執行情況,遇有報警要按報警規定程序迅速、準確處理,作好各種記錄,遇有重大情況要及時報告。

八、工作期間,認真、如實的填寫各種紀錄,記錄應書寫規範,不漏項、漏登。要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並按要求填寫好值班日記,交接班時,須將當班情況和未盡事項交代給下一班;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時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員,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崗時不能下班。

九、工作期間,密切注意監控設備執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向設備管理專業人員或保衛科領導報告;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不得擅自複製、提供、傳播視頻資訊。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執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十、工作期間,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在監控中發現情況,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並報告保衛科領導;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製的資料應妥善儲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十一、按時交接班,不遲到早退。交接班過程中當班組長要將值班情況詳細交接給接班組長並在工作紀錄上簽字,待人員到齊,交接工作無問題後方可下班。

十二、值班期間應精神飽滿,時刻提高警惕,嚴禁睡覺、喝酒、打撲克f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中發現隱患應及時彙報帶班領導。

十三、按時參加監控例會,認真貫徹執行會議精神,認真學習消防法律法規,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及操作規程,提高消防技能。

十四、積極努力的完成領導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工作認真負責,不出差錯。

監控制度7

監控室值班登記制度

一、監控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完成好學校賦予的安全監控任務,及時掌握各種監控資訊,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二、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應徵得值班幹部的同意並在有人頂崗時方可離開。

三、對監控到的盜竊作案嫌疑人,叫巡邏隊員進行跟蹤,及時抓獲盜竊分子,確保校園的治安穩定。

四、每天對監控的情況進行登記,並對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監控系統使用管理制度

一、監控人員服從值班幹部的領導,認真完成保衛幹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監控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作。

三、不準在監控室聊天、玩耍、上網,不準隨意擺弄機器設備,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

四、學校領導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分管領導,並熱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給予積極配合。

五、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發現案件線索登記存檔制度

一、保安隊長負責每天對監控錄像進行翻看,發現有價值案件線索應及時另存保留,並作好標記,爲業務部門破案提供有效線索。本系統正常自動存放數據時間爲一週。

二、監控人員對校園的打架、鬥毆及盜竊、交通事故、火災等錄像應該另存存檔保留,並做好標記。

三、對領導要求保留的錄像應另存後通知教技中心製作光盤長期存檔保留。

設備維修登記制度

一、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應做好登記,並及時報教技中心。

二、保持設備的清潔衛生,由教技中心負責每月的系統維護,以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