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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產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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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新產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 在進行產品開發前必須進行調查研究,調查研究的工作包括:

1.調查國內市場和重要用戶以及國際重點市場同類產品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

2.以國內同類產品市場佔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國際名牌產品爲對象,調查同類產品的質量、價格、市場及使用情況。

3.廣泛收集國內外有關情報和專刊,然後進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二條 可行性分析的工作有:

1.論證該類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

2.論證市場動態及發展該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

3.論證發展該產品的資源條件的可行性。

第三條 制定產品發展規劃:由研究所提出草擬規劃,經公司總工程辦公室初步審查,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縝密研究,定稿後報公司批准,由計劃科下達執行。

第四條 產品開發研究所的主要職責是:

1.開展產品生命週期的研究,促進產品的升級換代,預測企業的盈虧,爲企業提供產品生產的科學依據。

2.開展對產品升級換代具有決定意義的基礎科學研究、重大工藝改革、重大專用設備和測試儀的研究。

3.開展那些對提高產品質量有重大影響的新材料研究。

(二)新產品試製管理制度

第五條 新產品試製是在產品按科學程序完成“三段設計”的基礎上進行的,是正式投入批生產的前期工作,試製一般分爲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兩個階段。

第六條 樣品試製是指根據設計圖紙、技術檔案和少數必要的工裝,由試製車間試製出一件或數十件樣品,然後按要求進行試驗,以考查產品的性能和設計的合理性。此階段應完全在研究所內進行。

第七條 小批量試製是在樣品試製的基礎上進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覈產品工藝性,進一步校正和審驗設計圖紙。此階段以研究所爲主,由工藝室負責技術檔案和工具設計,試製工作部分轉移到生產車間進行。

第八條 在樣品試製小批試製結束後,應分別對考覈情況進行總結,並

按ZH001—83標準要求編制下列檔案:

1.試製總結。

2.型式試驗報告。

3.試用(執行)報告。

(三)新產品試製工作程序

第九條 進行新產品簡單工藝設計:根據新產品任務書,安排利用廠房、面積、設備、測試條件等設想和簡略工藝流程。

第十條 進行工藝分析:根據產品方案設計和技術設計,做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裝,複雜自制件加工等項工藝分析。

第十一條 進行產品生產圖的工藝性審查。

第十二條 編制試用工藝卡片:

1.工藝過程卡片(路線卡)。

2.關鍵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裝配工藝過程卡(裝配卡)。

第十三條 根據產品試驗的需要,設計必不可少的工裝,本着經濟可靠,保證產品質量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工裝、通用工裝、組合工裝、簡易工裝、過渡工裝(如低熔點合金模具)等。

第十四條 制定試製用材料消耗工藝定額和加工工時定額。

第十五條 零部件製造、總裝配中應按質量保證計劃,加強質量管理和資訊反饋,並做好試製記錄,編制新產品質量保證要求和檔案。

第十六條 編寫試製總結:着重總結圖樣和設計檔案驗證情況,以及在裝配和調試中所反映出的有關產品結構、工藝及產品性能方面的問題及其解決過程,並附上各種反映技術內容的原始記錄。該檔案的內容及要求按ZH0001--83進行編寫。樣品試製總結由設計部門負責編制,供樣品鑑定用,小批量試製總結由工藝部門編寫,供批量試製鑑定用。

第十七條 編寫型式試驗報告:是產品經全面性能試驗後所編的檔案,型式試驗所進行的試驗項目和方法按產品技術條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參照ZH0001—83試製鑑定大綱規定,並由檢驗室負責按ZH0001--83編制型式試驗報告。

第十八條 編寫試用(執行)報告;是產品在實際工作條件下進行試用試驗後所編制的檔案,試用(執行)試驗項目和方法由技術條件規定,試驗通常委託用戶進行,其試驗程序步驟和記錄表格按ZH0001—83試製鑑定大綱規定,由研究所設計室負責編制。

第十九條 編制特種材料及外購、外部協作零件定點定型報告,由研究所負責編制。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四)新產品鑑定準則

第二十一條 鑑定是對新產品從技術上、經濟上作全面的評價,以確定是否可進入下階段試製或正式投產,它應對社會和用戶負責,要求嚴肅認真和公正地進行。

第二十二條 在完成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的全部工作後,按項目管理級別申請鑑定。

第二十三條 鑑定分爲樣品試製後的樣品鑑定和小批試製後的小批試製鑑定,不準超越階段進行。屬於已投入正式生產的產品系列的,經過批准,樣品試製和小批試製鑑定可以合併進行,但必須具備兩種鑑定所應有的技術檔案。

第二十四條 按ZH0001—83鑑定大綱完成樣品或小批試製產品進的各項測試。

第二十五條 按ZH0001—83鑑定大綱備齊完整成套的圖樣及設計檔案。

第二十六條 組織技術鑑定,履行技術鑑定書簽字手續,其技術鑑定的結論內容是:

1.樣品鑑定結論內容。

(1)審查樣品試製結果,設計結構和圖樣的合理性、工藝性,以及特種材料解決的可能性等,確定能否投入小批試製。

(2)明確樣品應改進的事項。

2.小批試製鑑定結論內容。

(1)審查產品的可靠性,審查生產工藝、工具與產品測試設備,各種技術資料的完備與可靠程度,以及資源供應、外購外協件定點定型情況等,確定產品能否投入批量生產。

(2)明確產品製造應改進的事項,搞好產品生產工程評價(C評價)。

(五)產品開發週期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對於簡單產品、公司已具有成熟製造和應用技術的產品以及由已有產品派生出來的變型產品,允許直接從技術設計或工作圖紙設計開始,開發週期定爲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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