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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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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產品公司管理制度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產品公司管理制度範本

農產品公司管理制度1

爲健全本基地無公害農產品管理體系,確保所生產農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護產地環境,控制污染源,禁止對基地造成污染,確保基地環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標準要求。

二、嚴格執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範,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管理,保證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技術規範。

三、健全生產記錄,規範檔案管理,實現“生產有記錄、流向可追蹤、質量可追溯”。

四、規範採收、安全貯運,防止二次污染。

五、做好基地和產品的認證,加強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管理。

六、實行產品自檢,建立產品檢測合格準出制度。

農產品抽樣檢測制度

一、根據農產品生產情況制定本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樣檢測年度計劃。

二、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農產品開展農殘抽樣檢測工作。

三、沒有達到安全間隔期的產品不能作爲農殘檢測樣品、也不得收穫上市交易。

四、農產品即將上市前嚴格抽樣檢測。檢測項目: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抽樣方法:按《農藥殘留分析樣本的採樣方法》(NY/T789-2004)執行;檢測方法:根據《蔬菜上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快速檢測方法》(GB/T5009.199-2003)執行。

五、樣品檢測合格的,出具檢測合格單,產品可上市。檢測不合格的,不予上市。對不合格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檢測報告單與生產記錄同步儲存。

檢測室管理制度

一、檢測室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安靜,禁止在實驗室吸菸、飲食。各種儀器、器皿、試劑標誌清晰。

二、檢測室所有器具及藥品應分類有序存放,並張貼明顯的標籤,有專人管理。

三、管理、維護、使用好檢測設備,保持儀器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四、檢測室工作人員必須嚴謹務實,操作規範、準確,客觀公正的作好檢測記錄,檢測結果儲存兩年以上。

五、儀器設備、物品使用完畢後,要清洗或擦洗乾淨歸還原處。

六、嚴格按照標準要求保管好檢測試劑。

七、檢測完畢後,必須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後方可離開檢測室。

生產基地質量控制措施

一、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區域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從事農產品生產活動。

二、禁止違反規定向基地排放或者傾倒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或者其它有毒有害物質。

三、禁止在生產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限制使用的高度、高殘留農藥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禁止使用未經登記或批准的肥料、農藥。

四、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沒有達到安全間隔期的農產品不得采收上市銷售。

五、使用後的`農藥、肥料等投入品包裝物要及時收回,集中處理,做到田園清潔乾淨。

六、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室,明確專職檢測人員(需經培訓,考覈合格),按照有關標準和檢驗規章制度開展檢測工作。做到每批採收上市產品必檢,檢測合格後,方可上市銷售,確保基地產品質量安全。

七、建立完善的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做好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購進、使用情況及農產品採收、銷售情況的記錄,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農產品公司管理制度2

一、嚴格保護產地環境,控制環境污染,使生產基地環境符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標準要求。

二、認真執行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範,加強農業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術規範生產,保證生產過程符合無公害農產品技術規範。

三、規範化採收和安全貯運,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農產品的檢測檢驗力度,確保銷售的產品符合無公害產品的標準。

五、做好基地和產品的認證,加強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的加貼和管理。

六、健全記錄和檔案,建立完善的農產品追蹤服務體系。

七、實行產地環境和產品質量自檢,逐步推行產地產品檢測合格准入和準出制度。

農產品公司管理制度3

爲了進一步發展哈密地區經濟,促進市場繁榮穩定,確保農產品市場有一個良好的交易環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場管理

1、經營業戶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願、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2、經營業戶對攤位(商鋪)進行調換和轉租,必須到市場管理部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由市場收回攤位(商鋪),所交攤位費不退。

3、市場內擺放商品應整齊有序,攤位、商鋪外未經市場批准,不得擺放貨物,對超出規定區域外經營的商戶,先責令整改,對未按期整改的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

4、市場內不準亂搭亂建,發現一次限期拆除。如未按期拆除的,將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

5、市場內不準賭博或做與市場經營無關的違法活動,違者除由有關部門處理外,處以50-200元的罰款。

6、在市場內設立廣告牌或門頭,必須書面請示市場管理部,經同意後,按統一規定、統一尺寸製作。對違反規定的責令拆除,未按時拆除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

7、對不服從市場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市場秩序者,情節嚴重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責令停業整頓,在繳納500-2000元保證金後方準營業,如在保證期內再次違反,沒收保證金。

8、經營業戶的經營範圍必須符合工商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商品划行歸市,若有違反,由市場收回攤位(商鋪),已交攤位費不退。

9、商戶須在規定時間內辦齊經營資質(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否則,市場有權予以停業,待經營資質齊全後方可營業,由此產生的損失自負。

10、經營業戶不準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短斤少兩、矇騙客商,禁止銷售有毒、有害、過保質期及其他違反《食品衛生法》的食品。

11、經營蔬菜業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主動到指定地點進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檢測人員對蔬菜進行檢測時,受檢業戶應積極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阻礙。經相關部門認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經發現,市場有權予以沒收並銷燬,由此產生的損失自負。

12、凡因購銷或使用不合格蔬菜、食品,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或身體損害的,經營業戶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市場對其清出市場,收回攤位,已交攤位費不退。

13、經營業戶所使用水、電、暖氣等費用自行繳納,由市場管理部代收,繳費標準按照哈密地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未按期繳納相關費用的將按規定收取滯納金

二、衛生管理

1、保持市場衛生整潔,經營業戶攤位(商鋪)前衛生實行門前三包,發現門前、攤前髒、亂、差,市場工作人員當即責令清理,如未及時清理,一次處以20元的罰款。

2、經營業戶經營產生的垃圾必須袋裝,交易結束時將垃圾投放於指定地點或自行帶走,違者除責令清除外,對未按期清理的,每次處以50元的罰款。

3、經營業戶嚴禁向排污管道傾倒廢物,防止排水管道堵塞,違者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罰款。

三、治安、消防管理

1、市場內嚴禁打架鬥毆、互相吵罵、酗酒鬧事、欺負外地客商、擾亂市場經營秩序,違者除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罰外,給予停業整頓處理,情節嚴重的清出市場,所交攤位費不退。

2、對在市場上無理取鬧,影響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特別是辱罵、毆打市場工作人員者,由公安部門依法嚴懲,市場視情節給予停業整頓處理,情節嚴重者,市場將收回攤位(商鋪),所交攤位費不退。

3、市場內商鋪必須配備滅火器。消防設施、器材,人人有責任愛護,除搶險救災外,任何人不準損壞或動用。不得遮擋、圈佔、埋壓消防設施,違者除責令整改外,一次處以20-50元的罰款。

4、不準擅自搭、移電線、改電路和安裝使用大負荷電器等設施,違者予以停電,沒收電器設施,並處以50-200元罰款。

5、市場內嚴禁烤火、焚燒物品,違者除責令整改外,處以50-2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給予停業整頓。

6、市場內商鋪不得安裝火爐做飯、取暖,不得使用電取暖氣等取暖設備,攤位或商鋪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違者除責令整改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7、一旦發生火情,市場內人人有責任參與撲救,或撥打火警電話119。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東疆春農產品綜合交易市場開發有限公司。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