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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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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說明: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規章的規定,餐飲服務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其內容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方面:

1、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單位組織機構;

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3、消費者舉報投訴管理制度;

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6、採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7、庫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2、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分類,不同類型的餐飲服務提供者需制定不同內容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即:第一、二、五類的需制定1-13項,第三、四類的需制定第14項。

爲了方便餐飲服務單位制定食品安全規章制度,我們對上述14項內容的規章制度作出了具體要求,餐飲服務單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出適合本單位情況的各項食品安全規章制度,並按照要求統一製作版面上牆遵照執行。14項內容的規章制度要求參見附件1。

具體申報時,申請者僅需提供相關規章制度的目錄。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目 錄

1、餐飲服務單位組織機構;

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3、消費者舉報投訴管理制度;

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6、採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7、庫房管理制度;

8、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9、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

10、廢棄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1、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2、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3、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14、小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各工作區負責人負責該區食品安全。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餐飲服務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負全面責任。餐飲服務單位要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如下:

一、配合開展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

二、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檢查餐飲服務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並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爲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五、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督促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七、接受和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八、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3、消費者投訴舉報管理制度

一、設立並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舉報電話,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並及時處理。對重要案件和重大事件要立即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對於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督辦的投訴舉報,要進行督查、督促有關責任人儘快處置,並收集彙總已調查處理的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餐飲服務單位接到的投訴,要根據內設部門職能,由內設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並將辦理結果及時報食品安全管理員。

四、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經營單位第一責任人負責牽頭組織內設相關部門成立聯合小組配合相關行政單位,開展調查處理工作。

4、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體檢表或複印件、健康合格證明或複印件和從業人員在崗期間有礙食品安全臨時病症記錄)。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上崗前和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三、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5、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應當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加強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並建立培訓檔案(內容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時間、授課人、考試試卷及考試成績)。並要求按照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

二、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每年要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一次培訓,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

三、餐飲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掌握本職工作必須的食品安全知識和要求,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6、採購查驗、索證索票和記錄制度

一、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指定專人負責。

二、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應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的有關要求,不得采購《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不得銷售的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