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有效解決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維護羣衆利益,確保社會穩定,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第二條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患者和家屬不得以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爲由,無理取鬧,影響單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領導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鄉成立由鄉長任組長,人大副主席、副鄉長任副組長,鄉黨政辦、安辦、衛生院、民政所、綜治辦、計生服務站、財政所、小學、派出所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鄉衛生院,兩同志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條職責及分工
(一)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發佈資訊,組織、領導、指揮全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各部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切實維護穩定。
(二)鄉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積極協助領導小組做好各部門協調工作,調動各部門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三)衛生院職責:負責人員救治工作,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及時診斷、檢查、治療;對病重者要採取果斷措施,並送上一級醫院救治;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涉案食品進行封存、檢驗。
(四)計生服務站職責:積極協助衛生院處理計生服務中所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五)派出所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涉嫌案件的偵察工作,在事故發生現場劃定警戒線,維護治安秩序,及時疏散圍觀羣衆,對衝擊、毆打工作人員的行爲進行控制,並全力制止,對影響惡劣的.人或事進行依法查處。
(六)民政所職責:負責組織調查、救濟等工作,若發現嚴重事件的,立即作好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對屍體轉移至殯儀館存放。並按規定對屍體進行火化,若發生一般事故,且當事人較爲貧困的,要及時調查,並按規定予以救濟。
(七)財政所職責:按照領導小組要求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八)黨政辦職責:積極協調作好情況的收集整理,按照領導小組要求,及時發佈資訊。
(九)事發地村、組職責: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並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現場,努力作好羣衆思想工作,穩定當事人及親屬情緒,說服、勸誡、疏散羣衆,防止事態擴大。
第三章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
第六條由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工作,下設現場處置組、醫療救助組、維穩保衛組、善後處理組,各相關部門必須按職責迅速展開工作。
(一)現場處置組:由鄉長任組長,派出所、衛生院、民政所、安辦等部門人員爲成員,組織現場處置工作。
(二)醫療救助組:由分管衛生的副鄉長任組長,衛生院、計生服務站等部門人員爲成員,具體作好患者的救治工作。
(三)維穩保衛組:由分管安全的領導任組長,派出所、安辦、綜治辦等單位人員爲成員,具體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劃定警戒線、疏散羣衆、維護穩定,確保現場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四)善後處理組:由分管民政的領導任組長,民政、財政等相關部門人員爲成員,具體做好事後的一切善後工作。
第四章資訊發佈
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置的資訊發佈由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由其辦公室統一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