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實用文案>制度>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8篇

學問君 人氣:2.55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壓力容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8篇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1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以人爲本”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人身傷害,保證運輸生產安全。有效防止鍋爐傷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發生問題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發生漏氣漏水,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鍋爐缺水、超壓會發生設備損壞、鍋爐壓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鍋爐、容器內檢查檢修作業時,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長堅持每天對當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強調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嚴格執行《人標》的規定。規章制度健全,臺帳記錄規範.

2、鍋爐操作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作業時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鍋爐平臺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鍋爐房內物品堆放整齊、道路暢通、清潔衛生。

3、當班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巡視、掛牌、進行水錶機能試驗,並認真做好記錄。排污閥、給水截止閥無跑冒滴漏。

4、進入容器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並揭掛安全標誌,冬季在容器內嚴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對鍋爐給水、爐水進行分析,數據分析準確,達到規定指標。水位報警器、氣壓表要按規定進行校驗。

6、按期校驗安全閥、壓力錶等安全附件,並有校驗記錄。安全閥每週進行一次手動試驗,並做好記錄。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7、操作人員熟悉掌握操作規程、自檢自修等有關的法規和規定。鍋爐附件滿足安全執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壓元件聯接處、鋼架、受壓元件可見部件、爐牆無損壞。壓力錶、水位表紅線標註清晰,無滲漏,每班按規定沖洗壓力錶和水位表,沖洗記錄齊全。安全閥啓、回座動作靈敏可靠,定期對安全閥進行試驗,方法正確,記錄齊全。水位報警系統和自動給水、自動斷水功能符合要求,動作準確可靠,高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執行中的鍋爐發生異常危及安全時,必須按規定緊急停爐,禁止用向火室澆水的方式實行熄火。

8、夜間值班幹部,值班期間抽查不少於一次。

9、車間分管幹部每月抽查不少於二次。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2

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的種類:1、壓力容器隨機出廠檔案(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壓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佈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壓力容器功...

一、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的種類:

1、壓力容器隨機出廠檔案(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壓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佈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壓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2、壓力容器開工申報單;

3、壓力容器安裝施工記錄;

4、竣工驗收報告;

5、特種設備監督部門壓力容器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6、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7、執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8、事故及故障記錄;

9、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培訓記錄;

10、使用登記資料。

二、壓力容器技術檔案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參照本單位《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3

1、目的作用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都屬於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特種設備範疇,爲了加強對這一類設備的操作、維護、保養的安全監察,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公司內部的安全管理部門爲機模部,機模部部長(或設備主管)爲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安全管理員。

3、設備前期管理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這類單位必須有與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有與特種設備製造、安裝、改造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壓力容器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檔案,這些資料都將被列入壓力容器的檔案管理,妥善保管。

(3)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必須經重慶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檢驗合格並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使用。

(5)公司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重慶市特種設備檢測中心提出定期檢驗要求,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4、設備安全使用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覈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3)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應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並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在對在用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公司應當對在用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5、事故處理

(1)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制定有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嚴格遵守執行。

(2)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發生事故時,公司按照《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高新區質量技術監督分局特種設備科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6、報廢管理

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銷。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4

壓力容器是工業生產和人民生活中廣泛使用的有爆炸危險的.承壓設備,爲搞好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執行,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依照壓力容器管理制度進行。

(1)認真執行國務院頒發的“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法規,組織編寫壓力容器管理制度,並督促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向鍋爐壓力容器監察機構辦理使用登記、更新或報廢註銷手續,並及時向上級有關業務部門彙報壓力容器有關部門情況或呈書面材料。

(3)對壓力容器安全執行負責,壓力容器現場檢查巡視每天不少於1次,發現事故苗頭或隱患,及時組織處理,並報主管領導。

(4)對壓力容器操作工人、維修工人進行經常性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以不斷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素質。

(5)負責編制壓力容器定期檢查和維修計劃,組織制定修理技術方案,對勞動部門提出監察意見,負責整改落實。

(6)參加壓力容器事故調查,對事故原因進行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並按“鍋爐壓力容器事故報告辦法”的規定,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報告。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5

(一)爲加強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執行,避免其爆炸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提高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礦井及職工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礦屬壓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本規定執行,否則追究管理人員責任。

(三)空氣壓縮機風包、乙炔氧氣瓶、開水爐均屬壓力容器。

(四)壓力容器由機電科統一管理,並由分管科長具體負責,各使用單位由科、區長兼管壓力容器的安全執行工作。

(五)新購置的壓力容器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新安裝的壓力容器必須有設計書,否則不準安裝、使用。

(六)壓力容器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沒有操作合格證的人員不準操作,否則按違章論處。

(七)乙炔瓶、氧氣瓶由供應科統一負責充氣發放,定期檢驗容器和妥善保管。礦屬使用單位必須有合格證的氧、焊工領取氧氣和乙炔。

(八)井下和井口從事氧氣的焊割作業,必須有書面報告,經礦長批准後進行。操作時容器必須放置在工作地點風流方向的上方,工作點與乙炔、氧氣瓶三者之間在規定的距離內。容器在上下時必須捆綁牢固,而後由信號工通知絞車司機其提升速度小於3m/s。

(九)氧氣瓶上應裝有防震橡膠捲和安全帽,搬運時應將安全帽擰緊,不得甩掉不用。氧氣瓶應防止陽光直接爆曬和靠近高溫熱源和使用鐵器猛擊,且嚴禁靠近易燃品、油脂等,嚴禁使用不完好的氧氣瓶和減壓器。

(十)開水司爐工、蒸汽烘乾設備和主分氣包的工作人員都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達到應知應會方能上崗。

(十一)壓力容器必須按規定裝設壓力錶、安全閥等安全設施,安全閥的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0%,分管科長和技術員應定期到現場檢查、調試和試驗,並定期校驗,不合格嚴禁使用。

(十二)新裝或檢修後的壓力容器應按規定的工作壓力進行試驗,合格後使用。機電科應及時聯繫對執行的鍋爐進行定期校驗。

(十三)壓力容器的安全保護裝置,操作工必須每班檢查一次,專職維修工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分管科長和技術員必須每月檢查一次,並負責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校驗,做好記錄。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6

1、負責全校開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應。

2、嚴格按照壓力容器的各項操作規程操作鍋爐嚴禁元證操作。

3、嚴格遵守安全制度,確保生產安全,非工作人員一律謝絕入鍋爐內。

4、鍋爐必須加強保養和設備維修,使設備保持正常執行,一年兩季的鍋爐檢修由學校組織。

5、認真做好鍋爐房室內外衛生的整理、清掃工作,保持經常性的清潔。

6、嚴格執行鍋爐執行崗位責任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質處理工作,鍋爐用水嚴格使用軟化用水,水質處理要認真負責,保持水質符合標準。

8、除寒暑假外,其它時間必須保證鍋爐正常執行,有問題需停止執行應提前向主管部門負責人報告,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停止執行。

9、鍋爐房重地必須保持由一人晝夜值班,值班人員必須對鍋爐及附屬設備的安全負責。

10、凡因違反鍋爐執行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職責所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11、稀飯鍋嚴禁乾燒,使用時必須注意壓力變化。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壓力容器是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實行監察管理的設備之一,它的管理範圍按國務院發佈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家技術監督局《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執行,並遵守的關壓力容器現行規程標準和制度,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單位都應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設計

第二條新到的壓力容器都必須有相應資格單位設計,並在藍圖上加蓋設計單位資格印章,否則不能辦理壓力容器使用證和使用。

第三章製造與安裝

第三條製造與安裝:

(一)所有壓力容器都必須在有相應制造資格的單位進行製造,並在藍圖上加蓋製造許可證的印章。

(二)現場組裝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單位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具有相應的製造許可證。

(三)製造單位必須進行全面質量管理。設計總圖上應有設計、校覈、審覈人員的簽字,對於第三類中壓容器的儲存容器,高壓容器和移動式壓力容器應有壓力容器設計技術負責人的批准簽字。

(四)對移動式壓力容器、高壓容器、第三類中壓反應容器和儲存容器,設計單位應向使用單位提供強度計算書。

(五)製造單位應有嚴格的材料入(出)庫管理制度和材料標記轉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無損探傷人員都必須有相應的資格,製造單位應有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檢查、試驗、材料質量證明書、無損探傷記錄、水壓、氣密等完整資料。

(六)壓力容器必須的完整的出廠資料,內容如下:

(1)壓力容器產品質量證明書

(2)產品合格證

(3)產品主要受壓元件使用材料一覽表

(4)產品焊接試板力學和彎曲性能檢驗報告

(5)壓力容器外觀及幾何尺寸檢驗報告

(6)焊縫射線檢測報告

(7)焊縫超聲波檢測報告

(8)滲透檢測報告

(9)磁粉檢測報告

(10)熱處理檢驗報告

(11)壓力試驗檢驗報告

(12)產品製造變更報告

(13)鋼板、鍛件超聲波檢測報告

(14)焊縫射線檢測布片評定表

(15)產品監檢證書

(16)產品竣工圖

(17)進口壓力容器應經商檢並出具商檢證書

第四章使用與維護

第四條使用與維護

在壓力容器投用前,必須逐臺登記,取得技術監督局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

使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壓力容器的全過程負責,並指定專職技術人員負責壓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需要經壓力容器常規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並按要求遵守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有關規程、制度;定時、定點、定路線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使用單位不得提高原設計規定的工藝條件,嚴禁超溫、超壓、超裝執行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須有詳細的執行記錄,當容器檢驗和發生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地記錄並存入資料檔案。

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現象時,操作人員有權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操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設計許可值,採取措施仍不能恢復正常時;

(2)受壓元件發生裂紋、鼓包、變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時;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縫開裂,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執行時;

(4)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脅壓力容器安全執行時;

(5)對不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有關標準的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使用。

第五章檢修與修理

第五條檢修與修理

(一)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必須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規定定期進行檢驗。

(二)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應由國家授權的壓力容器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評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單位及檢驗人員應取得省級或國家安全監察機構的資格認可和資格鑑定考覈合格並接受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監督。嚴格按照批准與授權的檢驗範圍從事檢驗工作。檢驗單位及檢驗人員應對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有結果負責。

(三)經過定期檢驗的壓力容器,檢驗單位必須及時出具檢驗報告,評定出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等級,並經檢驗員和技術總負責簽字後生效,同時指明壓力容器可否繼續使用或需要採取降壓操作監護使用等措施。

(四)壓力容器修理或技術改造,必須經設計部門的同意後保證受壓元件原有有強度和製造質量要求,修復工作完成後,檢驗單位應提供詳細修復資料和報告,使用單位將其存檔。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條安全附件要求:

(一)安全閥應每年至少要進行定壓檢驗一次,其內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換、定壓、氣密試驗、耐壓試驗,並做好詳細記錄,出具安全閥定壓報告,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閥必須有日期的鉛封,由使用單位有關人員和安全部門人員參加試驗。

(二)爆破片應每個大檢修週期更換一次。

(三)壓力錶每年必須檢驗一次,並填上有日期的鉛封。

(四)移動式壓力容器如液化氣鐵路罐車和液化氣汽車罐車,每年年初必須在本廠機動處報檢驗計劃,年底報完成情況,並進行考覈。

壓力容器管理制度8

1、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2、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3、接班前按規定巡邏。檢查好各項設備,包括壓力錶、安全閥系統、

4、 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鑽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壓力容器安全經濟執行。

5、對壓力容器及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做到安全生產。

6、發現壓力容器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7、對任何有害壓力容器安全執行的行爲,應立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