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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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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精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精選6篇)

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1

1、確立班級的獎勵制度,首先建立好班級的人事安排,如下:

普通學員——班級管理員——小組長——課代表——班幹部

班級管理員分爲:衛生管理員,垃圾管理員,粉筆管理員,財產管理員;

小組長分爲:收發小組長和背默小組長

課代表分爲: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生物、物理、地理和化學課代表,音樂和體育由文娛和體育委員兼任。

班幹部分爲:班長、副班長、學習委員、勞動委員、生活委員、紀律委員、體育委員、文娛委員和宣傳委員;

2、德育評比細則:

評比時間:雙週星期五

評比周期:兩週一次

評比範圍:每小組

評比方式:由班長牽頭,小組長組織每個組員對每位組員兩週的表現進行集體討論後,根據每位組員在兩週內的表現進行綜合評分,評定特優、優、良、差、特差五等;(中間如個人有意見的可當面及時提出,如討論決定後提出,不予受理。)

評分以十分制起評,零分以下爲特差,零——五分爲差,六——十五分爲良,十五分——二十分爲優,二十一分以上爲特優;

每小組根據這個評分結果上報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協同班幹部選出每兩週評比一次的四位“班級之星”,佩戴標誌,張榜公佈在黑板上,並選出一位最優生,由宣傳委員寫出簡短事蹟出在黑板報上。班長同時評出四位“班級之龜”,公佈在黑板報的批評欄中。(“班級之龜”只能從差和特差中選出,沒有不選)

獎勵制度:凡獲得“班級之星”稱號的同學,除張榜公佈外,還可得到一定的獎勵,獎勵資金由班費出,另外年終班級各項先進評比從中間選出最優者當選,入團優先評分前列的同學,班幹部由從中擇優擔任。

懲罰制度:凡獲得“烏龜”稱號的同學,罰掃地一週,並要在全班做檢討,必要的通知家長到學校協商解決。

加分項:

1、能按時完成老師佈置的家庭作業,練習和練習冊,加一分。

2、能按時完成老師交給的背默任務,並且完成情況良好,加一分,特別好加二分。

3、能堅持完成好自己的勞動任務,不偷懶,且勞動成果好,加一分;

4、能保證每節課積極舉手回答問題,並得到老師的點名表揚的加二分;

5、作業完成情況好並得到老師表揚的同學,加一分;

6、爲班級爭得校內榮譽的同學,加二分;爭得校以上到縣級榮譽的加四分;市級到省級榮譽的加六分;國家的加十分;

7、積極爲班級建設出謀劃策的同學,其建議得到班級採納的,加二分;

8、每次每科考試80分以上的同學加二分,70——79分加一分,滿分加四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幹部能堅持帶頭完成任務,協助好班主任和班長完成班級日常管理的加二分,特別好的加三分。(此項由班長和班主任協商評出)

10、能關心幫助同學,和同學相處融洽,不罵人,不講髒痞話,不偷東西的同學加二分;

11、能聽從老師安排,尊敬老師,見到老師能主動打招呼的同學加一分;

12、每兩週內不出現學校扣分情況的,全班每人加二分;

13、全班參加學校活動得獎的,每人加二到五分。

14、能及時舉報班級內的異常情況且舉報情況屬實無誤的同學,視情節加二到五分,

15、不遲到、不早退並且沒有請假的同學加一分。

16、勤儉節約、不隨便吃零食,不大手大腳花錢的同學,可加一分。

扣分項:

1、不能按時完成老師佈置的家庭作業、練習和練習冊,扣二分。

2、不能按時完成老師交給的背默任務,並且完成情況太差,扣二分。

3、不能堅持完成好自己的勞動任務,經常偷懶,扣二分;

4、每節課不能積極舉手回答問題,並得到老師的點名批評的扣二分;

5、作業完成情況不好並得到老師批評的同學,扣二分;

6、得到班內處分的同學扣二分,得到校級處分的同學扣五分,爲班級日常評比扣了分的同學,扣三分(不重複計);

7、不能積極爲班級建設出謀劃策並經常破壞班級團結的同學,視其情節輕重扣二——五分;

8、每次每科考試零分的同學,扣五分,不及格的同學扣二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9、幹部不能堅持帶頭完成任務,不能協助好班主任和班長完成班級日常管理的扣二分,特別差的扣三分。班幹部起內鬨的視其情節輕重扣二——十分;(此項由班長和班主任協商評出)

10、不能關心幫助同學,和同學相處不融洽,罵人,打架鬥毆,講髒痞話,偷東西的同學二——十分;

11、早戀的同學一經發現,扣十分,並通知學校和家長處理;

12、凡犯重大失誤,經老師和家長勸導不服管教的同學視其情節輕重扣三到五分;

13、每兩週內出現學校扣分情況的,全班每人扣二分;

14、有遲到、早退現象並且經常請假的同學扣一到五分。

15、賭博的同學一經發現,每人每次扣五——十分。

16、每兩週內經幹部檢查,個人衛生沒有注意的同學,每次扣一分。

17、校徽沒有佩戴好的同學,每人每次扣一分。

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2

1目的

爲規範設備及儀表使用,明確公司各級設備儀表管理組織的管理職責,以加強公司設備儀表的管理工作,達到設備儀表全過程受控和安全高效執行的目的,防止發生非正常故障,延長使用壽命,特制定“設備儀表管理獎懲條例”。

2職責

2.1工藝部是公司生產設備及儀器儀表的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公司生產設備及儀器儀表管理制度.編制統一管理表格;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各單位對管理制度或要求的執行情況,公佈考覈結果及追究責任等工作。

2.2使用部門負責執行“設備儀表管理獎懲條例”制度;負責培訓及配合主管部門做好調查故障原因與分析等工作。

3管理要求

3.0對試驗設備﹑壓力容器﹑儀器儀表等計量器具,必須無條件執行國家政策,按時計量;

3.1維修設備儀器儀表要按流程.按章辦理申請手續,未經工藝部批准擅自送儀表到維修部門屬於違法行爲;

3.2屬正常使用自然損壞的設備儀器儀表,按流程辦理申請維修手續;

3.3屬非正常損壞的儀器儀表,由責任人填寫“設備/儀表故障原因調查分析表”,由管理部門按章進行處理;

3.4經判定屬人爲損壞的設備或儀器,由工藝部組織追究責任,若使用部門未對員工實施過培訓,由使用部門承擔主要責任。若使用部門已對員工實施過培訓,追究使用人責任。

4獎懲條例

4.1對設備儀表管理員的獎勵條例

4.1.1每年由設備儀表管理部門向公司申請獎勵金,專項用於獎勵各分公司及各部門的設備儀表管理員;

4.1.2對使用部門設備儀表管理員.分部設備儀表管理員,若全年完成4.1.3~4.1.8條的目標任務,獲滿分100分,全額發放獎勵金;

4.1.3全年計量器具.設備.壓力容器的計量檢定及時率100%;

4.1.4不發生由於違規操作引起的設備或儀器儀表故障;

4.1.5不發生安全事故;

4.1.6不發生丟失設備或儀器儀表;

4.1.7每月按時上交設備.貴重儀表利用率彙總表;

4.1.8及時完成對新員工上崗操作及使用貴重儀表的培訓。

4.2對設備儀表管理員的懲罰條例

4.2.1若發生4.2.2~4.2.8當中的任一條違歸行爲,每次每條扣部門設備儀表管理員10分(從獎勵金扣除);

4.2.2未按計劃對計量器具.試驗設備.壓力容器聯繫檢定或遲送檢;

4.2.3發生由於違規操作引起的一般性事故;

4.2.4所管部門全年累計丟失總價值在5000元或以上的設備及儀表;

4.2.5使用已過檢定有效期的計量器具.試驗設備.壓力容器;

4.2.6未經批准擅自帶儀表外出或把儀表借給公司外的人員;

4.2.7不按時上交設備.儀表利用率彙總表;

4.2.8沒有對新員工上崗操作及使用貴重儀表實施培訓或不能提供培訓記錄。

4.2.9若當年分數出現負數後,每次處罰款50元,從工資中扣除。

4.3對使用人員的獎勵條例

4.3.1使用部門每年評選出優秀設備儀表操作員1~2名,適當進行獎勵,評選條件可參考

4.3.2全年無違章操作設備及儀表或其它違章記錄;

4.3.3能熟練操作主要或多種不同類型的設備儀表。

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3

爲了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和目標任務的圓滿完成,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對安全監督管理先進工作者實行獎勵。

2、年初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後組織實施。

3、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並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對班主任實行月考覈、學期末獎懲。

4、學校根據每月考覈結果,在學期末的績效工資中給予有關人員一定金額獎勵。

5、學校對安全不符合規定的與不按規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6、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7、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覈,採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8、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4

爲了舍務管理制度化、經常化、上水平,創一流。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舍務值班人員必須堅持每天早、午、晚各檢查一次,每次檢查都必須逐個寢室檢查,早、午查寢室規格化,發現規格化不合格的寢室,按寢室規格化有關制度進行處理。晚上查就寢情況。

2.男、女寢分別由值班人員檢查房間規格化,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上午必須在8:30分之前整改完畢,下午必須在2:30分之前整改完畢。

3.舍務處抽查組成員:主管校長主任組長

4.處理辦法

(1)舍務處抽查,若抽查不合格(時間上午8:30之後,下午2:30分之後),第一次扣發當月獎金的一半。第二次扣發當月獎金的全部,第三次請主動離開舍務處。

(2)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檢查不合格,第一次扣發主任和當日值班當月獎金,第二次向學校提出辭職,當日值班離開舍務處。

(3)上述所扣發金,除學校統一扣發的外,其餘作爲舍務年底獎勵基金。

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5

一、獎勵

學校常規檢查的結果作爲學年“教學之星”評比依據。(其中備課、作業批改、聽課等評優項目每個項目獲優率原則上不超過30%)

二、懲罰

1、備課

教師用舊教案或無教案上課者,每發現一次扣50元,學校教學檢查教案達不到基本要求者扣100-300元。

2、上課

(1)遲到:上課鈴響3分鐘以內未進教室;開會、教研活動或其它要求按時到位的集體活動點名未到爲遲到。

(2)早退:上課時無故提前離開教室、會議未結束無故提前離開會場,未按要求請假提前離崗下班爲早退。

(3)誤課、曠課、曠工:上課遲到4-10分鐘爲誤課,超過10分鐘爲曠課。

上課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誤課一次扣50元,曠課一節(含曠工半天)扣150元,曠工一天扣300元,

(4)早讀遲到3分鐘內每次扣5元,3分鐘以上等同於誤早讀,每次扣20元,課間操體育老師不到崗每次扣20元、遲到扣10元(每月請假不得超過一次),上課早退一次扣30元,上班、開會或集體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

(5)教師不得私自調課離崗,未經教務處批准私自調課,每課時扣雙方每人50元。

(6)外出兼課、組織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補課,按長沙市教育局長教發[2009]02號檔案有關規定處理。

3、作業

作業佈置數量和批改數量按照《長鐵一中教學常規管理制度》要求,數量不足的限期整改,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每缺一次扣5元。

4、聽課評課

聽課評課參照《長鐵一中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執行,對達不到要求和造假者進行全校通報。

5、測試

(1)監考人員在考前10分鐘到考點領取試卷,考前5分鐘組織學生進考場分發試卷;監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和隨意離開考場,凡不到崗者作曠工處理;監考過程中不得在教室打瞌睡、閱讀書報、做試卷、接撥手機等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嚴格監考,杜絕學生舞弊行爲。

(2)對命題未達到學校要求的將全校通報並扣除命題老師的命題費用。

6、教學計劃總結

期初制訂教學計劃(包括進度表),期末寫出詳細教學總結或反思,缺者扣10元/次。

最新管理的獎懲制度6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爲保證員工生命安全和單位財產的安全,加速安全生產法制化、規範化進程,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起安全生產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減少各類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辦法的《職工獎懲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結合實際,指定本制度。

獎勵和懲罰的種類

1、獎勵的種類:表揚、記功、晉級、記大功,在給予上述獎勵的同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

2、懲罰的種類:批評、撤職、留用檢視、開除,在給予上述懲罰的同時,可以處以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獎勵對象和獎勵條件

1、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法規、規章、標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成績突出者。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重大革新、在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方面取得顯著成效者。

3、生產操作人員認真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部門、車間安全生產要求,在防範事故發生方面有突出貢獻者。

4、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積極協助各部門、車間抓好安全生產,成績突出者。

5、其他員工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發現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者。

獎勵規定

1、根據檢查人員的檢查記錄、日常巡查記錄,每月對各部門、車間進行依次量化考覈評分,對成績第一名的有關部門總負責人進行獎勵,金額爲100元。

2、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在安全生產工作方面作出顯著貢獻、發揮先鋒模範帶頭作用的技術人員、生產作業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每月可視情況給予1—3名員工進行獎勵,金額掌握在20—50元。

3、對安全管理人員,根據當年職責履行情況,作出貢獻大小,每年經廠長批准,獎勵一次,獎勵金額由單位研究決定。

4、各部門、車間對本單位的安全員、防火員,根據作出貢獻大小,每年由部門、車間總負責人批准獎勵一次,獎勵金額由各部門、車間決定。

5、對於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作出特別重大成就的有關人員,可以給予額外的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單位研究決定。

懲罰對象和懲罰條件

1、發生工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含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

2、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

3、生產現場管理混亂、未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有關責任人。

4、發現事故隱患不採取有效措施整改或經上級檢查發現,未按規定期限、規定標準整改事故隱患的有關責任人。

5、其他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爲等。

懲罰規定

1、發生工傷事故的部門、車間,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處以200——2000元罰款。

2、對發生死亡事故的部門、車間,對事故直接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部門、車間總負責人處以2000——20000元以上罰款。並接受地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根據檢查人員的檢查記錄、日常巡查記錄,對存在隱患和問題的部門、車間,要求限期解決,逾期未整改的,對部門、車間的總負責人處以50元罰款;對下次檢查仍未整改的,處以200元罰款;第三次檢查還未整改的,報告廠長進行研究處理。

4、檢查人員在工作現場直接發現的“三違”行爲,按照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對一般違章員工的經濟處罰,每次掌握在2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