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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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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責任書,責任書有助於增強我們的市場競爭意識、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到底應如何擬定責任書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

爲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小學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裏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 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 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 學生應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 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保學生)

17、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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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x月x日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2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校方和學生方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網絡一體化,根據上級部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按照學校與學生權利(責任)和義務的劃分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簽訂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學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各部門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對本部門安全負責,班主任對班級安全負責,任課老師對上當節課安全負責。學校應與各班、各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

2、學校要經常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加強安全管理,凡是學生活動場所、課間時間等都必須有專人管理或實行教師值班制度。家庭教育是學生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作爲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中(小)學生守則》、《中(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來約束自己的言行,做到學校教育合一。

3、學生參加由學校同意組織的體育、校集、勞動、文娛、課間等活動,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造成傷害的,由學生方負責。學生和教師負管理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上下樓梯學生之間故意擁擠,校園內騎自行車對撞,追逐打鬧等個人行爲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責任。學校負責調解工作,調解不成,應請司—法—部門依法裁決。

5、凡學生在校外造成的一切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6、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此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施罰教師本人負責;因學生違犯校規校紀,教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7、學校開展校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主要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反有關部門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主要責任;正常上課期間,學生無故缺課或私自外出,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如違反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校應嚴禁在校園內騎自行車,嚴禁在私人住房內存放自行車,如不按學校要求出現事故的,由學生方負責。

9、學校應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銳刃鈍器等物,如學生違反規定,一旦造成不良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10、嚴禁學生熄燈後在寢室、教室點蠟燭、油、氣燈具等易燃物品,否則,一旦出現意外,由學生方負責。

11、學校應對學生的宿舍安全和飲食衛生負責,爲學生提供安全衛生的食宿條件。學生應按學校指定地點食宿;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訂的責任書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後果,由食宿方負責;不按學校指定的地點,亂吃亂住造成意外後果 的,由學生方負責。

12、學生在校內,校方有責任保護其不受非法侵害,如發生意外事故,由學校負主要責任;在校外遭受非法侵害,由政府部門依法裁決。

13、嚴禁學生到野外水庫、河流、溝渠、池塘等游泳、洗澡,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負責。

14、參加保險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意外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校方有責任積極配合監護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事宜。

15、學生在上學往返途中的安全由監護人負責。特別是遇到暴風雨雪、視度不良等惡劣氣候及夜間,學生監護人要負責接送。

16、學生在校突發疾病,校方要積極組織救治,並及時與監護人聯繫,其醫療費由學生方負責。

17、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生效至學生畢業離校終止。中途輟學、退學、轉學的,本責任書自學生轉出之日起效力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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