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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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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責任書,簽訂責任書能激發我們想盡辦法去勝任崗位需要。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責任書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3篇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1

爲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爲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爲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透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幹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於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並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暑假安全責任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並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並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擔保人:

  XXX年月日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2

爲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檔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守法紀,用《中小學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2、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3、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4、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

5、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6、搞好衛生防疫,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學生不準亂吃零食,如因亂吃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刀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9、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素賠。(指已參保學生)

XX、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要懂得自我救助和社會救助,如“XX0”、“XX9”、“120”、“122”等號碼的功能。

12、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上學時間:12:00;放學時間4:10。)

13、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4、家長監管時間段: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下午4:10——第二天早上12:00;週末以及節假日由家長全天監管。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儲存一份。家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20xx年8月31止。

  班主任(簽名):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XXXXX學校

  二〇XX年九月一日

中小學生安全責任書3

爲加強參與活動同學安全管理,增強參加活動同學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保障參與活動同學人身和財物安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精神,本着對同學、家庭、社會負責任的態度,特制定本安全責任書,希望全體參與此次活動的同學嚴格遵守。

第一條 離校須按規定的時間和流程,不得未經批准擅自離校,活動結束須按時返校。

第二條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安全知識學習,確保人身和財物安全,防止各種意外事故發生。

第三條 離開學校後必須聽從活動負責人的指揮,不得擅自離開或開展其他活動。

第四條 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擁有交通安全常識教育。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透過;不搶道、不騎自行車、不乘坐無證照、非客運車輛和超載車輛,不在公路上游玩、奔跑、戲鬧、跨欄,時時處處注意交通。

第五條 在離開學校期間,保證不玩火;不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不得在水邊戲水、划船、釣魚等,以防溺水。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等。未經活動負責人同意不私自離開或參與其他活動。雷雨天氣需注意防雷擊和觸電。

第六條 注意食品衛生和飲食安全不酗酒,不到無證經營和不衛生的攤點、餐館就餐。

第七條 不參與打架鬥毆、聚衆滋事等違法違紀活動。

第八條 不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九條 所有學生對人身、公共財產安全都應盡充分注意的義務,如遇突發性事故,所有知情(發現)者、當事人,都應積極施救並在第一時間向活動負責人報告或報警;知情不報者,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條 本責任書內容爲全體參與活動同學共同遵守的安全行爲規範,參與活動同學離校前須認真學習。

第十一條 附則

1、對違反本責任書所造成的後果,由行爲人承擔完全責任。

2、對本責任書未盡事宜參照國家和學校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法執行。

3、活動參與者和活動負責人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本責任書一式三份,活動參與者、活動負責人和“銀鴿”志願者服務團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條款,經相關人員簽字後生效並遵照執行,承擔相應的的責任。本責任書時間爲參與活動的所有同學集合帶隊出發到全體參加活動同學回到學校時止。責任書籤字人員如有變動,接任人爲自然責任人。

本人已經理解和明確以上安全責任書中所有規定,並保證認真遵守。若因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願意承擔一切責任,並接受相應的國家行政及法律、校紀校規處分。

本人閱讀後簽名: 活動負責人簽字:

活動單位(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