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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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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內部會計控制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一整套隨着業務不斷髮展、變化而能夠隨之適時改進和完善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彼此聯結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對於單位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就顯得尤爲重要。

論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關鍵詞:內部會計 控制制度 財務管理

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爲了提高經營管理效率、保證資訊質量真實可靠、保護資產安全完整、促進法律法規有效遵循和發展戰略得以實現等而實施的一個權責明確、制衡有力、動態改進的管理過程。而內部會計控制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既立足於會計,又不限於會計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及其動態改進過程。因此建立一整套隨着業務不斷髮展、變化而能夠隨之適時改進和完善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彼此聯結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對於單位日常財務管理工作就顯得尤爲重要。下面我們就一個真實的案例來具體分析建立和完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在日常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門診收款員既負責醫保患者的門診收費工作又負責醫保急診急救患者報銷的錄入和付款工作,而且性質截然不同的收支兩種業務在一個收費介面進行操作。既將經醫保科審覈批准的符合急診急救報銷條件的醫保患者已經先行全額支付的急救車及在我院發生的門診收據收回,但並不能將其作廢。(因爲急救車收據爲手工書寫,並未輸入微機,而醫保患者的門診收據,由於需按月到醫保公司結算,所以並不能隨便作廢。)然後將收回收據的全部收費項目按醫保急診急救患者收費系統的要求重新錄入,這樣操作後重新打印出的醫保急診急救患者的收據就自動生成其特有的格式。既應支付給患者多少報銷金額。由於正常門診醫保患者所發生的費用也由同一人在同一介面混合操作,所以這就產生一個問題,既該部分收入爲重複收入。會計制單時,先按照混入急診急救患者報銷的重複收入的收入彙總表確認收入,然後再依據附其後面的收回的原始收據以及據此重新錄入的新收據作衝減收入處理。特別需要提出的是:①收款員繳款時提交的收入彙總表中只提供作廢收據張數,而不提供作廢收據號碼。②由於該業務爲新增業務,有關財務人員並未就此進行過認真研究。會計制單時,未認真核對有關項目的勾稽關係。③由於醫保公司費用結算日期與該單位的結賬日期不同,該業務期末未進行對帳。④該收款員原爲財務科出納員,轉崗到收款處從事醫保門診收費、醫保急診急救患者費用錄入及付款,所以熟悉此項工作的整個操作流程。從以上敘述中很明顯可以看出該單位該項業務,從操作流程的設計到日常財務監管都存在嚴重漏洞,最終導致該收款員利用財務監管漏洞,採取先錄入後作廢,將已經作廢的收據混入正常收據中上交到財務科,作衝減收入處理,來套取現金,共計貪款將近5萬元。

我們透過以上敘述來具體分析該單位在財務管理中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及如何改進、改進的依據。

首先,門診收入和急診急救報銷是屬於收、支兩種不同性質的業務。是應該按其性質分別覈算而不應該混合在一起。會計覈算辦法明確規定收入、支出科目分別覈算和管理。這就需要確定一項業務屬於何種性質。急診急救醫保患者報銷的業務,雖然表面上看,單據的錄入與門診收費的方式一樣,但其實質上是一項支出的業務,是不應該與收入混合在一起覈算的。如果該業務從開始就與門診收入分別覈算,那麼就不會發生收款員貪款的情況。針對於此,該單位及時改正,按收支兩條線分別覈算,分設崗位操作。

其次,該業務錄入和付款由同一人操作,違反了不相容職務(崗位)相互分離原則。所謂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爲,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舞弊行爲的職務(崗位)。不相容職務(崗位)主要包括:授權批准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覈檢查、授權批准與監督檢查、制單與付款等。對於不相容的職務如果不實行相互分離的措施,就容易發生舞弊等行爲。比如,前所述,急診急救患者報銷單據的錄入和付款既屬於不相容的兩個崗位,如果由同一人擔任,而賬務處理上不合規,財務管理上又缺乏監督,既出現該職工利用財務監管漏洞,採取先錄入後作廢,從中套取現金,貪款的情況。如果沒有其他崗位或人員的監督、制約,就容易發生舞弊行爲。不相容職務(崗位)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因此,單位在設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時,首先應確定哪些崗位或職務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確規定各個機構和崗位的職責權限,使不相容崗位和職務之間能夠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該單位針對於此,已經重新設計操作流程,將原本就屬於兩個部門的業務分別操作,分設崗位。在醫保科設專人錄入已經審覈後符合報銷條件的單據,在規定的日期到收款處,專人複覈、專人付款。這樣就從源頭上避免了錯誤發生的'機率,做到相互牽制。相互牽制是指一項完整的經濟業務活動,必須分配給具有互相制約關係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職位分別完成。在部門與部門、員工與員工及各崗位間建立互相驗證、互相制約的關係,屬於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主要特徵是將有關責任進行分配,使單獨的一個人或一個部門對任何一項或多項經濟業務活動無完全的處理權,必須經過其他部門或人員的查證覈對。在橫向關係上,至少要由彼此獨立的兩個部門或人員辦理以使該部門或人員的工作接受另一個部門或人員的檢查和制約;在縱向關係上,至少要經過互不隸屬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崗位和環節,以使下級受上級監督,上級受下級牽制。其理論依據是在相互牽制的關係下,幾個人發生同一錯弊而不被發現的概率,是每個人發生該項錯弊的概率的連乘積,因而將降低誤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