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公益訴訟理論瓶頸的突破

學問君 人氣:8.38K

內容摘要:當今,公益訴訟成爲全社會關注的一大熱門。如何儘快立法已經成爲一項不容迴避的挑戰。本文從客觀方面對公益訴訟作出界定並分類,理性地提出一套“原告當事人資格”程序障礙的解決辦法,並對相關制度構建進行設想,希看能對我國公益訴訟理論的發展有所幫助。

公益訴訟理論瓶頸的突破

關鍵詞:公益訴訟 原告當事人資格 完全公益訴訟 涉及公益訴訟

正 文

一、 一則新聞引發思考

2007年04月28日中國新聞網轉載了一則標題爲“李察·基爾在印度擁吻謝蒂,被法院控告猥褻罪,現正被通緝”的新聞①:好萊塢57歲的李察·基爾(Richard Gere)日前在印度一項公益活動中開玩笑公然狂吻寶萊塢(印度影視基地)當紅女星希巴·謝蒂(Shilpa Shetty)。 某印度公民以爲李察·基爾公然做出猥褻行爲“極爲色情***猥”,於是向法院提出告訴。法官看過電視錄像後發出拘捕令,經常前往印度的李察·基爾有可能面臨三個月的刑期或是換算成罰金支付。民風守舊的印度,類似這種因“公然猥褻”而向法院提出告訴的事件層出不窮,案件堆積如山,幾乎癱瘓法院作業。

從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印度的公益訴訟已深進社會的諸多層面,並打破傳統的刑民界限,救濟及時有力;另一方面,受案範圍的寬泛甚至法官可主動將信件當作令狀處理 ,使得公益訴訟數目驚人,審理遲緩導致司法調整功能大打折扣。我國的公益訴訟尚處於理論襁褓,近年類似案件卻節節攀升,成爲公衆關注的焦點,例如牙防組案件、雀巢奶粉件案、進津費案件等。這些案件之所以形成,通常是由於現行制度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缺陷。人們希看透過這些公益案件的判決爲將來的立法提供豐富的資源以形成新的規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修改在即,數次出爐的專家建議稿都將公益訴訟作爲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予以規定。

筆者以爲:我國社會主義低級階段之國情決定了我國公益訴訟必須具有中國特色:既要堅持在黨的領導下整合多層資源、調動各方氣力、堅持預防爲主化解社會矛盾,又要凸顯依法治國方略,充分大膽地運用司法審判手段維護公共利益,使之成爲人民***法律監視的新型渠道。實踐證實,一些複雜的社會矛盾透過司法途徑轉化爲法律題目,使當事人思維趨於理性化,有效地發泄不滿、憤怒等情緒,可以防止糾紛激化,達到平衡利益衝突,維護安定團結,促進社會***之目的。

二、公益訴訟概況暨基天職類

公益訴訟不是一種單獨的訴訟形式,而是一種以訴訟目的爲基準界定的概念。什麼是公益訴訟,現在實務界和理論界內部及相互之間尚未達成共叫。通說以爲:公益訴訟是一種法院依法審理的由檢察機關、公益團體或個人所根據法律規定提起的具有公益性質的訴訟,訴訟目的是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社會秩序。下面先從公益訴訟的“立案”和“受理”談起:

現代社會,當事人在發生爭議和糾紛之後能否進進法院並獲得公正的司法救濟是衡量一個國家司法水準高低和法治實現程度的重要標尺。爲了使公民的司法救濟權得到切實有效的保障,現代法治國家大多在憲法中確認了公民的裁判請求權即訴權,以使公民訴諸司法的權利獲得強有力的保障。當事人訴權包括程序意義訴權和實體意義訴權。訴權的行使必須要有完善的程序制度作爲保障,其中,法院就起訴的審查對當事人訴權保障至關重要。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規定,起訴的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而利害關係是一種實體上的關係。不對起訴進行實體上的審查,尤其是訴的利益的審查,往往無法解決是否受理的題目。

民訴法專家修改建議稿第三稿明確規定了當事人的訴權: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立案登記,不得拒收當事人的起訴狀。② 這樣一來,“立案”和“受理”就實質上區分開來,立案登記的起訴狀只要形式符合要求,法院無須審查是否有具體的事實和理由,這點有待受理後的審理階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