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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哲學”到“中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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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思想的現代敘述方式正在經歷着一場嚴肅的拷問和危機中的變革。

從“哲學”到“中國哲學”

    從19世紀末“哲學”一語傳入我國,嚴復、梁啓超、蔡元培、王國維等人嘗試將中國傳統思想與西方哲學相聯通;到五四時代(1915-1928),經西學全盤輸入之暴風驟雨般的洗禮,胡適寫出《中國哲學史大綱》,馮友蘭完成《中國哲學史》之後,“中國哲學”就漸成爲中國思想之現代敘述的通行表達方式,“中國哲學史”也在現代中國制度化的學術體系和學科建構當中確立了不搖之地位。這一切的發生都顯得是那麼的順“理”成章,含具了相當充分的歷史合理性。但是,就在我們早已經習以爲常、鯈然其間而渾不自知之時,被公認是當代最大“哲學家”之一的德里達(Jacques Derrida)發話了:“說中國的思想、中國的歷史、中國的科學等等沒有問題,但顯然去談這些中國思想、中國文化穿越歐洲模式之前的中國‘哲學’,對我來說則是一個問題。”他解釋說:“哲學本質上不是一般的思想,哲學與一種有限的歷史相聯,與一種語言、一種古希臘的發明相聯:它首先是一種古希臘的發明,其次經歷了拉丁語與德語‘翻譯’的轉化等等,它是一種歐洲形態的東西,在西歐文化之外存在着同樣具有尊嚴的各種思想與知識,但將它們叫做哲學是不合理的。”因此,中國僅可以說有思想,而絕無嚴格意義上的“哲學”。[1]

    在經歷了一個世紀的苦苦追求之後,中國思想仍被拒斥於“哲學”的門外,“中國哲學”的冠名權依然還是一個問題。在現今的大多數中國學者那裏,“中國哲學” 早已是一個理直氣壯的表達,而在德里達們看來,那倒成了一種自作多情的一廂情願。這一分歧,已不簡單是說中國有沒有哲學的問題,也不是直接回答中國思想算不算哲學的問題;而是表現了現代中國思想觀念和學術意識的內在困境,以及長久以來無法從既定的系統之中得到化解的危機。“中國哲學”的身份困頓和合法性焦慮,必須要從新的視角加以認知和給予解釋,理清了問題的結症,也許才能找到相應的救治之法,從而開出一些光明的前景來。

 一

    實際上,德里達式的否定並未構成新的挑戰,這已經是一個達致了共識的問題。因爲,“與一種有限的歷史相聯,與一種語言、一種古希臘的發明相聯”的哲學,的確是歐洲所獨有的形態,非西方文明並不具備,中國歷史上也從未曾出現過。到了今天,就是最自戀的文化保守主義者,也不會癡人說夢般地自認這種“哲學”爲我們“古已有之”。早在20世紀初年,中江兆民(1847-1901)針對當時西方哲學東傳日本後所引起的思想激盪,就做出了“日本沒有哲學”的斷言。[2]他把本土思想和外來的西方哲學作了嚴格的區分,哲學的獨特身份性被充分地意識到了,並且加上清晰的釐定。強調“哲學”爲西方所獨有的看法,在隨後幾十年的中國學者當中,也是不乏其人。[3]

    這樣一種“哲學”屬於西方的觀念,不論是作爲客觀事實的陳述,還是具體內涵的邏輯推衍,都是一樁可接受的事情。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哲學在東傳的過程中,不斷地附加着理解和接受的成分,對哲學的認知是在一系列複雜的本土意識的映襯之下完成的。普遍存在的比較心態和對比方式,不斷地重塑着哲學的身份性、考量着哲學的意味,使整個移植過程中充斥瞭解構和重構的拉鋸戰,最終消減掉的是純化的可能性。哲學的身份性建構,呈現了特有的歐洲形態的傳播和擴張,同時也發生着裂解與銷蝕;更爲重要的是,它容納了非西方傳統企盼現代性轉換的慾望和要求。所以,中國有沒有歐洲形態的哲學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於接受過程之中怎樣塑造了“哲學”,以及建構程序上所附載着的厚重的歷史訴求和文化密碼。

    早在明朝末年,西方的哲學觀念就被介紹到了中國。當時有“西來孔子”之稱的著名耶穌會士艾儒略,在其《西學凡》(1623年)一書中,介紹歐洲大學所授各科的課程綱要,計分六科,其中理科(理學)即斐祿所費亞(Philosophia,哲學)。復分爲(1)落日伽(Logica,邏輯學);(2)費西加(Physica,物理學);(3)默達費西加(Metaphysica,形而上學);(4)馬得馬第加(Mathematica,數學);(5)厄第加(Ethica,倫理學)等五支。[4]這裏的“理學”,包容甚廣,顯然是歐洲中世紀各門科學尚未從哲學中分化出來之前的“大全”式情景。這一點,很容易使我們想到羅吉爾·培根(Roger Bacon)對“哲學”所作的著名分類。就像黑格爾所說的:“化學、物理學、理性國家學,建築在思維經驗上的普遍原則,以及在被表明爲有必要的和有用的東西這個範圍內的任何知識,在英國人那裏,隨處都被叫做哲學。”[5]這個“哲學”,顯然不是我們所要討論的、對於中國現代學術之建立起了重要範型作用的那類知識,它本身都還沒有經受過近代科學精神的洗禮。正如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等人所描述的,這樣的知識還沒有學科化和專業化,因而還沒有取得知識形態的合法性,還不能構成具有制度化結構特徵的現代科學。[6]而經過了現代理性化規則的清晰界定、具有了某種準科學姿態的“哲學”,顯然是17世紀以後纔在近代西歐產生的,它進入中國則是晚至19世紀末到 20世紀初的事情。在這新一輪的傳播過程之中,日本實扮演了一個先行者的角色,並且起到了我國之中轉站的作用。要想弄清楚“哲學”在現代中國被理解和建構的歷程,就需要充分注意到西方哲學東傳日本的線索。

    “哲學”傳入日本,始於西周時懋(1829-1897)。西周和津田真道兩人,於1863年被派往荷蘭留學,在那裏直接接觸到了歐洲的哲學。西周師從萊頓大學的菲賽林(ring),治“五科”(性法、國法、萬國公法、經濟、統計)之學;又從荷蘭哲學界重鎮奧普周默爾(omer)的著作中,瞭解到了當時歐洲流行的孔德和穆勒的實證主義和功利主義哲學。他回國後,成爲“哲學”在日本傳播的主要推動者。他的私塾“育英社”所用講義《百學連環》,“是把西洋的全部學術加以統一的組織和分類的有體系的第一書 ”。[7]“哲學”這個譯名也是由他在《百一新論》(1874年)一書中確定下來的。我們今天所用的哲學名詞,如主觀、客觀、理性、現象、歸納、演繹等等,都是由他想出來的。值得注意的是,西周是“明六社”的重要成員,屬日本早期啓蒙運動的中堅份子。他將philosophy定譯爲“哲學”,而不延用“ 理學”之名,就是爲了與傳統的“國學”、儒學等本土學問加以區別。爲了打破早年“蘭學”之“東洋道德,西洋藝術” 的文化接受模式和扭轉傳統心態對西學的狹隘化理解,西周特別彰顯了西學的整體性和完善性;這樣,“哲學”就成爲一種綜合的方式,成爲能與東洋學問全面比照的對應物。當時的啓蒙思想家,以傳統學術爲“虛學”,以西洋哲學爲“實學”,表現出了強烈的“脫亞入歐”傾向(如福澤諭吉)。所以,“哲學”的理解和定名,就不僅僅是一個思想觀念的移植和接受問題,而是承載了某些深層的情感和願望:對傳統儒學的厭離和批判,對歐洲形態的仰慕和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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