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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監理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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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建設與管理的重要依據,建築工程項目施工是一個複雜的工程項目,具有工期長、投資大、主體多等特徵。

建築施工監理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摘要: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建築工程項目規模的也在不斷擴大,工程建設週期在持續延長,其中涉及到各個利益主體的經濟利益和法律權益。爲了確保工程建設施工的順利進行,各個利益主體之間需要有一個規約性檔案、即合同,爲工程施工管理和各方利益的維護提供依據。本文分析了建築施工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關鍵詞:建築施工監理;合同管理;重要性

建築工程各個參建方應以合同爲依託,將工程項目的利益主體聚集到工程項目中,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各利益方積極履行自身職責和義務,從而推動建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維護各方利益。目前,建築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較多問題,影響了合同功能與作用的發揮,需要強化合同的約束機制,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1建築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合同漏洞頻發

合同是工程各個參建方共同協商形成的規約性檔案,合同自身的內容、條款、規範等是否科學合理,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工程施工進度以及各方利益。當前施工合同內容存在不少漏洞,例如:合同中的規程條款不完善,無法有效覆蓋工程施工的各個方面;單個條款的內容也有所缺失,沒能充分彰顯合同的法律約束力;另外,合同簽署過程中通常涉及正面的規定規約較多,沒有很好地重視違約賠償以及相關責任的規定。

1.2合同主體問題

所謂的合同主體是指合約的簽署方,然而,在實際的合同簽署操作中,常常出現簽署人與當事人錯位的現象,爲後續工作帶來一定的麻煩。

1.3合同內容的歧義現象

合同是透過文字的形式擬定出來的,其中文字的使用與措辭等都將影響合同的實用性。因此實際操作中的合同內容常出現歧義或誤解等問題,使得合同雙方在實際履行合同責任與義務的過程中出現分歧、產生爭議,甚至導致合同各方之間產生爭端與矛盾。

1.4履約問題

(1)變更問題。在履約操作中常出現變更問題,目前,管理人員還未形成積極的變更意識,還需要提高認識和專業水平。合同變更通常涵蓋兩大方面:即內容和主體;具體的變更則是修訂、完善原有合同內容,使其能夠更加公平地保障合同主體的利益;實際的合同變更應該參照現實需求展開。

(2)訴訟時效問題。建築工程施工中最爲常見的糾紛無非是經濟糾紛,例如:工程款是否及時撥發到位,特別是工程款的拖欠成爲合同各方的一大矛盾性問題,甚至無法有效利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多數原因是合同主體忽視了在合同中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從而導致矛盾出現時合同不能有效的提供解決問題的依據。

(3)權利的正確行使問題。合同法規中通常對合同主體給予了一定的辯護權,各個行爲主體應該科學地運用這一權利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實際的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主體往往忽視了這一權利,導致應有的利益得不到妥善維護。

2建築施工監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2.1解除合同問題的必備出路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建築施工監理中合同管理存在諸多問題,制約了合同最基本的規約功能的'發揮。正是因爲施工合同中存在這些問題,才使得工程施工監理合同管理至關重要。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合同管理逐漸得到各利益方的重視。透過加強合同管理,不斷總結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漏洞和不足,並分析其原因,再解決這些問題,彌補管理漏洞,積極豐富、修繕合同條款,充分發揮合同應有的法律作用。當問題出現時,合同各方能夠依託於合同條款、規約、規程等來解決問題,維護各方的合法利益,協調合同各方的經濟關係,法律關係。

2.2解決問題、解除矛盾的依據

合同是建築工程項目施工、建設與管理的重要依據,建築工程項目施工是一個複雜的工程項目,具有工期長、投資大、主體多等特徵。建築工程施工的複雜性特點決定了必須有一個規約性檔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整個工程施工、建設過程進行規範與規定,透過合同條款來明確各個責任主體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等,在合同條款的約束下,各方能夠正確行使自身的權利,同時,履行自身義務,而且,依據合同條款各個責任主體能夠自覺約束自身行爲,依據合同條款能夠促進問題和矛盾的快速、順利解決。

2.3維護各方利益的需要

合同是建築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據,是工程管理的核心之一。工程施工的每個方面都應該圍繞合同內容展開,科學有效的合同管理能夠爲矛盾的順利解決提供依據,從而有效的爲建築工程施工建設的順利展開提供了保證,控制工期拖延問題,提高建築工程建設施工效率,確保各利益主體獲得預期的經濟收益。

3總結

建築工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項複雜的工作,合同管理需要不斷地發展與完善,要明確合同主體的權利和責任,總結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纔能有效維護各方利益,推動建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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