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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在貿易社會地位和族屬研究中的某些應用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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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分析在貿易社會地位和族屬研究中的某些應用論文

自20世紀60年代後期起,動物羣分析((Faunal analy-si.}或動物考古學已經開始成爲考古學領域中發展最迅速的分支學科之一。人們對動物考古學的興趣是可以理解的,因爲動物遺存是最常見的考古材料之一。動物考古學對於研究狩獵、採集以及早期食物生產社會的貢獻是衆所周知的。動物遺存已被用於研究上新世和早更新世人類的狩獵和食腐行爲、狩獵技術的演化以及舊大陸和新大陸的動物化。然而,利用動物骨骼遺存對更復雜的社會進行研究的興趣日漸增長,例如公元前四千紀的美索不達米亞或18世紀的北美。雖然研究舊石器或新石器時代早期社會的動物考古學家主要的興趣在於重建生存行爲和古代經濟,但那些研究複雜社會的動物考古學家必須提出更廣泛的問題。在許多情況卜,複雜社會的生業概況可以容易地透過非考古學的途徑進行重建。

正如指出的:“乍看之卜,透過動物骨骼的研究重建史前時代晚期的動物經濟似乎並不重要。它不像新石器時代的考古發現、馴}化和殖民那樣激動人心,刺激着研究者記錄定居社會動歷史上某些新的‘第一次’,反而似乎看起來很枯燥。”我們無需僅僅是爲了確定18世紀新澤西農民飼養家牛,或者青銅和鐵器時代的黎凡特農民飼養綿羊和山羊,而進行精心設計的動物羣分析。

本文着重考察三個地區,這些地區的動物遺存有助於複雜社會的研究。首先,對動物和動物產品在貿易和交換中的作用進行考察。其次,探討動物遺存的差異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於重建社會不平等。最後,批判地考量動物遺存在辨認史前和歷史時代早期的族羣差異方面的作用。隨後我聚焦於那些研究複雜社會的動物考古學家所使用的方法種類,以及這些方法是如何不同於對狩獵一採集遺址和簡單農業遺址的動物遺存的研究方法。在最後的總結部分將討論對複雜社會考古遺址中出土的動物遺存進行分析的未來方向。

動物考古學與貿易

動物遺存可以以兩種非常不同的方式用於研究貿易。首先,我們可以考察肉食和其他動物產品以何種方式在生產者和消費者之問進行交換。換句話說,不參與動物飼養和狩獵的個人是如何獲得肉食的?以卜幾類問題必須從動物考古學的角度予以回答:<1)肉食和其他動物產品是否由專門的生產者諸如遊牧民或職業獵人定期供應?<2)我們是否可以辨認生產地點和消費地點,抑或生產者和消費者是否處於同一地點?<3)哪類肉食(即哪些動物種屬、年齡和部位的肉旬對於消費者來說是可利用的?<4)肉食和其他動物產品是如何提供給消費者的(例如,肉食是在市場上售賣,還是個體透過某種集中管理系統提僞?這些問題對於我們理解肉食和其他動物產品在複雜社會中生產、分配和消費的方式是至關重要的。第二組有關動物考古學資料的問題是,動物遺存是否能被用於研究遠途貿易關係。我們能不能辨別那些必定是從遙遠的地方獲取或貿易所得的外來動物產品(例如內陸遺址中發現的海貝和海創?這些動物考古學資料能告訴我們哪些關於早期複雜社會中的貿易關係或遠途獲取(pmcurem ent expedition)的資訊。

身體部位分佈也可以爲動物作爲次生產品的專化應用提供證據,比如角。倫敦中世紀和後中世紀遺址的發掘發現了幾乎全部由黃牛角心組成的堆積(屠宰遺痕。研究動物產品大規模交換的一個新的途徑是分析屠宰痕跡。Peck (1986)調查了屠宰模式、牲體加工(carcass dressin鄉,以及英國的一些羅馬時代山莊遺址中的屠場。在小山莊遺址中他發現割痕和砍痕的位置和相對比例變化很大。認爲屠夫似乎在牲體解剖方面的知識很有限。他認爲在這些小山莊裏,屠宰行爲是臨時即興的,可能是爲了當地消費。在較大的山莊遺址裏呈現出截然不同的屠宰模式,割痕和砍痕相對較爲規律。特別是在H alstock山莊,可能是爲了便於運輸,黃牛的身體沿中軸線被縱向剖開。在較大的山莊遺址中發現的較規範的屠宰模式,反映了對動物解剖學有更好的瞭解。Peck<1986}2:190)認爲屠宰可能是由半專業的屠戶來進行。他認爲大山莊遺址的屠宰活動很有組織,其目的是爲了滿足市場經濟的需求。專業化屠宰的最好證據來自H alstock山莊遺址的晚期,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發現。在英國羅馬時代晚期,山莊開始代替城鎮成爲主要的分配中心。這一研究表明,對屠宰行爲的研究可能爲動物產品的專業化及其貿易提供有用的證據。

動物產品的遠途貿易

雖然有時可能難以運用動物考古學證據對生產者和消費者之問的動物交換進行研究,特別是在缺乏歷史文獻的J清況卜,但是動物考古學記錄爲動物和動物產品的長途貿易提供了廣泛的證據。關於貿易的最顯著的證據是一種動物出現於它的自然地理分佈範圍之外(

動物遺存和社會地位

高度發達的社會等級是複雜社會的特點之一。學界普遍認爲社會經濟地位的差異應該反映在獲取食物資源的差別中。基於動物遺存所進行的社會地位研究試圖把與不同家戶相關聯的不同的動物組合與社會經濟地位的其他指標聯繫起來。地位的其他指標可能包括歷史文獻、居住空問形態,以及其他類別的物質文化,例如陶瓷。在考古學研究中利用動物資料對社會地位進行研究,看來似乎代表了泰勒

在從動物遺存辨認地位差異的嘗試中,一個需要強調的基本問題是要確定哪種動物資料最有可能反應社會經濟地位。得到最廣泛檢驗的指標包括:消費的肉食的質量差異,以及消費的物種的範圍及其比例的差異。消費的肉食質量差異一般根據身體部位頻率來衡量,如不同解剖學部位的比例差異。物種丰度的計算,諸如最小個體數和可鑑定標本數,則被用於評估物種比例的差異。

在分層社會中,只有上層社會成員有權享用某些食物或其他動物資源。例如,史料表明,在中世紀的英格蘭,獵鹿是上層社會的特權(G rant 1988a: 178)。“國土被視爲擁有森林中所有的鹿,但貴族從國土手中購買許可證來營建可以圈養鹿的公園、圈起來的林地和草地區域”

動物分析與族羣差異

族羣的考古學差異是當今考古學面臨的最複雜的問題。Schuyler< 1980: vi>7曾注意到,“定義族羣,以及在考古學記錄中辨識族羣,是兩個最關鍵的問題。”在多元化社會中,族羣的定義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傳統的保持與歷時性的身份認同(

在特定的個案中,屠宰模式可能是特別有用的族羣辨識標誌。諸如物種比例和宰殺年齡結構之類的動物羣變量反映了過去的人類利用環境的'方式。屠宰行爲並不與生存活動直接相關聯。它們可能反映了文化上的具體技術,例如用切肉刀而不是小刀把肉從動物體上刮掉廠 這些例子強調了動物考古學家試圖利用動物遺存去研究族羣差異時面對的一些問題。當我們發現動物在它的天然分佈範圍之外出現時,對於某些形式的貿易或直接的遠途獲取,我們就有了清楚的證據。遺憾的是,關於族羣差異,在動物考古學方面並沒有清楚的指標。當我們在物種比率和宰殺年齡結構方面看到變化時,我們沒辦法知道這些變化是否出自族羣差異。屠宰模式可能是族羣差異更可靠的指標,但是在純粹的史前情境中,屠宰行爲的變化可能也很難予以解釋。從切肉刀到斧子、小刀或鋸的變化或許也只能被看作技術的革新而非與族羣相關的屠宰行爲的變化。

方法論的思考

動物考古學對於貿易、社會地位和族羣的研究,最初建立在出現的物種範圍及其相對重要性、宰殺年齡結構、身體部位分佈和屠宰痕跡的基礎上。然而,這些動物考古學變量顯然並不能不偏不倚地反映過去的人與動物關係。許多人類行爲和非人類作用可以在從動物死亡到其被發現和被動物考古學家辨認的過程中起到干涉作用。

未來的方向

最後必須考慮的問題是動物分析在考古學解釋中的角色,特別是在複雜社會的研究中所扮演的角色。我們注意到動物分析不再屈居遺址報告的附錄了,這很讓人歡欣鼓舞。本文回顧的文章中,極少有以“動物骨骼”或“動物遺存”爲題目的。如果希望動物遺存對複雜社會的研究作出更有意義的貢獻,它們就有必要被進一步地看作可以提供有關貿易、社會地位、族屬以及食物和生存資訊的物質遺存。不能孤立地分析和解釋動物資料。M cG ovem曾經指出:“表現同一圖景的多條不同證據顯然比任何單一的資料來源更有力。我們所有的考古學資料來源一一器物的,建築的,位置的,文獻的,以及動物考古學的資料來源—都難以避免取樣和測量錯誤的嚴重問題。但是它們都同樣顯示了闡明在一個獨立生存系統中必然使用人工器物、房屋、動物以及土地的古代經濟的潛力。”

如果我們想要以考古學的方式而非動物學的方式處理動物遺存,我們需要考慮兩個基本問題。第一,我們如何把可能使動物考古學記錄發生偏差的因素降到最低或予以彌補?第二,動物遺存之外的其他類型的證據能夠對貿易、地位和族羣的問題產生什麼影響? 讓我們從動物記錄的偏差問題開始。在我們能夠充分理解埋藏學因素(如食肉動物啃A}影響動物遺存的方式之前,顯然需要更多的實驗和民族考古學研究。

歷史文獻資源

對於複雜社會中動物利用的研究來說,歷史文獻可以作爲一項很有價值的證據來源。雖然歷史文獻的數量、質量、可用性和範圍在世界各地和不同時期各不相同,但是諸如中世紀歐洲(對青銅時代晚期克里特羊毛工業的重建,提供了一個利用史料研究動物產品貿易的例子。K illen考察了一大批克諾索斯的B類線形文字碑版。他把這些文字解釋爲閹羊羣或者閹羊和母羊混合羣的記錄,由生產羊毛的宮殿進行分配和保管(

K illen的模型可以很容易地用動物考古資料予以檢驗。當飼養綿羊用於生產羊毛時,“重點轉移到成年動物。羔羊生產受到限制,代之以羊羣的需求;不用於育種的公羊被閹害」,作爲閹羊羣體養育。由於老年羊羣產出的羊毛質量卜降,成年羊能在更年輕的時候就被殺掉”(Payee 1973:281)。因此,如果綿羊的飼養是爲了羊毛生產,我們就可以在動物考古學記錄中見到高比例的成年公羊。結論 動物羣分析可以作爲研究複雜社會經濟基礎的一個有用的方法。除了爲飲食和生存活動提供有價值的資訊之外,動物骨骼還可以用於重建過去的交換系統,以及辨識社會地位和族屬。如果我們想利用動物研究貿易、地位和族屬,我們必須把我們的分析建立在大量精心收集且出自合適的考古學遺蹟單位的動物遺存之上。

這意味着我們必須首先是考古學家,其次纔是動物考古學家。我們應當少花一些時問在擔心最小個體數、可鑑定標本數以及其他計算生物分類單元丰度的方式的優劣上,而應把更多的時問放在考慮我們怎樣能把動物資料與其他考古學和歷史學證據整合起來。不能孤立地研究來自複雜社會的動物資料。只有透過動物羣資料和其他證據的結合,我們才能開始理解複雜社會的經濟基礎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