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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計量屬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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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計量屬性研究
一、公允價值的本質與定義 
     
    公允價值計量屬性反映的是現值,但不是所有的計量現值的屬性都能作爲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本質是一種基於市場資訊的評價,是市場而不是其它主體對資產或負債價值的認定。 
    存在市場交易價格的情況下,交換價格即爲公允價值。市場以價格爲信號傳遞資訊,市場根據不同資產的風險與收益決定其具有不同的交換價格。因此,市價是所有市場參與者充分考慮了某項資產或負債未來現金流量及其不確定性風險之後所形成的共識,若沒有相反的證據表明所進行的交易是不公正的或非出於自願的,市場交易價格即爲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在某些情況下,會計主體的管理層或內部人員具有某些資產或負債更爲詳細的資訊,而這些資訊表明市場交易價格偏離了這些資產或負債(大於或小於)真正價值,大多數學者認爲不能因此而不應用市場上實際發生的交易價格,也不能因此而改變某些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價值而重新計量。如果以不同主體的主觀價值判斷代替市場的價值,會計資訊的可靠性就難以保證;況且不同會計主體擁有的資訊千差萬別,難以統一標準,得出的資訊缺乏可比性。 
    不存在實際交易事項的情況下,必須採取其它的計量辦法。首先考慮的是在市場上尋找是否存在相類似的交易,如果存在,則以類似交易的價格作爲計量基礎。例如,當接受股票捐贈時,應採用市場股票的現行交易價格。 
    在現行的各國會計實務中,有些計量基礎如成本累積值(Cost Accumulation),有效清償價值(Effective Settlement),在用價值(Value-in-use)以及特定主體價值(Specific-entity-value)等,其目的也在於計量資產或負債的現行價值。這些計量基礎存在一個相同的特徵,即都加入了非市場的評價資訊,或者說,以特定主體對資產或負債的評價代替市場評價: 
    1.在用價值與特定主體價值是指獨立主體間因具有某些相同的資訊與能力而同意達成的交易價格。也就是說,這種交易價格並不是在完全市場上透過競價形成的,而是在特定主體間達成的。例如,主體衡量一項資產的在用價值是基於主體本身對此項資產未來收益與不確定性的衡量,而不是基於外部市場對此項資產未來收益的衡量。 
    英國ASB在1997年的一份研究報告“財務報告的折現”中持有相同的觀點,他們把在用價值定義爲:特定主體期望的現金流量的市場價格。IASC也在IAS36“固定資產的減損”中採取了類似的描述,將在用價值定義爲:主體連續使用某項資產以及對其在使用壽命終了進行處置時,估計產生的現金流量的現值。 
    2.有效清償價值計量基礎爲某些特定資產的現值,這些資產以固定利率進行投資並期望其產生的現金流入能與某項特定的負債的現金流出相匹配。這在套期保值會計中有廣泛的應用。由於外部市場將把此項資產的不確定風險考慮在內,所以將要求更高的現行價值,對於負債而言,外部市場將會考慮該主體的.信用水平,所以相應負債的現值也是不同的。有效清償價值基礎排除了市場對同樣資產或負債的評價,代以主體本身的評價。 
    3.成本累積基礎意指主體期望獲得某項資產或清償某項負債的過程中所需付出的成本。例如,在以提供實物或某項服務來清償負債的情況下,主體在計量成本累積償付額時通常不考慮一般的管理費用、盈利以及風險報酬等。而同樣在市場交易中,這些因素將被包括在交易價格之內。 
    特定主體的評價雖然可能含有更加豐富的資訊,但是市場卻始終是資產或負債的決定者。而且,以上計量基礎折現利率的選擇都存在較強的主觀因素。例如,有人會認爲資產盈利率較適用於負債的成本累積計量基礎,但也有人會認爲增量借款利率或內含利率較爲適合,哪一種是正確的尚未達成共識。並且,考慮到無論主體的期望如何,在多數情況下,必須接受市場價格以獲得資產或清償負債。所以,對於初始確認或在重新計量時,基於市場基礎的公允價值提供了最具代表性並且可靠的計量辦法,能夠有效地評判一項資產或負債的經濟實質。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也不能排除利用基於特定主體的資訊與估計。有時市場並不具備估計某項資產或負債現金流所需要的資訊,因此必須在合理、允當的基礎上估計相關的現金流量,除非市場上存在相反的證據表明這種估計是不適當的。但如果可獲得有關的數據與資訊,則必須加入市場數據與資訊對所作的估計進行調整。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認爲公允價值是指理智的雙方在一個開放的、不受干擾的市場中,在平等、相互之間沒有關聯的情況下,自願進行交換的價值。就目前而言,公允價值指現行市價或未來現金流量現值。 
    
    二、在我國推廣公允價值計量的理論與現實基礎 
    
    1.推廣公允價值的計量有利於我國企業的資本保全。馬克思曾指出:“……商品的成本價格也決不是一個僅僅存在於資本家帳簿上的項目。這個價值部分的獨立存在。在現實的商品生產中會經常發生實際的影響。因爲這個價值部分會透過流透過程,由它的商品形式不斷地再轉化爲生產資本形式。因而商品的成本價格必須不斷買回在商品生產上耗費的各種生產要素……。”從馬克思的這一段話我們可以看出,商品的價值並不是一個定數(不是歷史成本),“……商品的成本價格也決不是一個僅僅存在於資本家帳簿上的項目……”而是一個變數(是公允價值,即現行市價或說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商品的成本價格必須不斷買回在商品生產上耗費的各種生產要素……。”此外,會計如採用公允價值作爲計量屬性,還符合實物資本維護的理論。實物資本維護的觀點認爲,資本是企業的實物生產能力或經營能力或取得這些能力所需的資金或資源。很明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會耗費這些能力,同時爲了進行再生產,又必須購回這些能力,只有這樣簡單再生產才能維護,擴大再生產纔有基礎。但企業耗費的生產能力如採用歷史成本計量,則計量得出的金額,在物價上漲的經濟環境中,將購不回原來相應規模的生產能力。企業的生產只能在萎縮的狀態下進行。反過來,當企業耗費的生產能力如採用公允價值計量,此時不管是何時耗費的生產能力,一律按現行市價或未來現金流量現值計量,則計量得出的金額,即使是在物價上漲的環境下,也可在現時情況下購回原來相應規模的生產能力,企業的實物資本得到維護,企業的生產將在正常的狀態下進行。 
    2.推廣公允價值計量符合會計的配比原則要求。目前一般認爲配比原則有兩層含義:一方面是收入與成本、費用要保持時間上的配比,即某一時間的收入必須與某一時間的成本、費用相對應;另一方面則要求進行配比的收入與成本。費用之間應具有經濟內容和性質上的必然因果聯繫,即不同收入的取得是因爲發生了與之相適應的不同成本和費用,而不同成本和費用的發生是爲了獲得不同的收入。但我覺得僅把配比原則理解爲這兩方面的含義是不夠的。它應有更廣義的理解。它除了有前述兩方面的含義以外,還應有在計量方面進行配比的含義。目前,收入和成本、費用在計量的單位方面是配比的,都是採用貨幣計量單位。但是在計量的屬性方面卻不配比,收入是按現行市價計量,成本、費用卻是按歷史成本計價。從以上可看出,爲了使得會計覈算符合配比原則就有必要在會計覈算中推行公允價值計量。當然,由此類推同樣可得出,推行公允市價計量也是符合會計的相關性、穩健性和一致性等會計原則要求的。 
    3.能合理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從而提高財務資訊的相關性。公允價值與歷史成本相比,能較準確地披露企業獲得的現金流量,從而更確切地反映企業的經營能力、償債能力及所承擔的財務風險。也就是說,按公允價值計量得出的資訊能爲企業管理人員、債權人、投資者的經營、決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援。 
    4.能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收益。目前的企業收益計算是透過收入與相應的成本、費用配比計算出來。衆所周知,現行企業計算收益的收入是按現行市價計量的,而計算收益的成本、費用,則是按歷史成本計量的。很明顯,這兩者之間的差額(收益)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勞動者創造的純利潤,另一部分則是由經濟因素影響形成的價格差。但現行的利潤分配制度對這兩者卻不加區分,從而出現收益超分配。虛利實分的現象。如企業計算收益的成本、費用是按公允價值計量,則這種現象就可得到很好的解決。 
    5.推廣公允價值計量是我國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當今經濟形勢發展的特點是競爭激烈、風險加大,除了高新技術產業迅猛發展外,市場創新、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且愈演愈烈。特別是金融創新,目前已產生了數量衆多,特徵各異的衍生金融工具。如“票據發行便利”(NIF)、“期貨”(Futures)、“期權”(Options)、“遠期合約”(Forwards Contracts)、“互換”(Swaps)……等。很明顯,在這些衍生金融工具中有些金融工具只產生合約的權利或義務,而交易和事項尚未發生。但從法律的角度看,由於簽約雙方之間的報酬與風險已開始轉移,爲了使得會計資訊使用者除了能瞭解已發生業務的資訊外,還能瞭解正在發生的業務的現時資訊以及其對企業未來財務狀況和經濟活動影響的可能程度:爲了幫助會計資訊使用者能正確地進行經營決策,此時儘管簽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尚未完全實際履行,但在會計上也要求對其進行確認、計量。由於其沒有歷史成本,傳統會計對此無能爲力。因爲此時簽約雙方的權利、義務尚未執行,業務尚未發生,這時沒有,也不可能有歷史成本(因爲歷史成本是已發生業務的價值),因此會計就不能對該業務進行計量、反映。而採用公允價值屬性計量卻能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因爲公允價值是理智雙方在無干擾情況下,自願進行交換的價值,其價值的確定並不取決於業務是否發生,只要雙方同意就會有一個價值。因此會計在任何時候都可以按公允價值對衍生金融工具產生的權利、義務進行計量、反映,並向資訊使用者提供資訊。此外,在當今經濟形勢下,將衍生金融工具的到期累計風險分散到其合約的存續期間,也是符合穩健性原則的。 
    
    三、公允價值計量在我國應用的展望 
    
    在我國目前的會計實踐中,一些會計要素及報表項目,實質已經是按公允價值作爲計量屬性來進行計量。如收入要素(包括產品銷售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清理收入……等項目)就是按現行市價來進行計量的。對於負債要素,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36條規定“各項流動負責應當按實際發生的數額記帳”;第37條規定“長期應付款、長期借款都應當按實際發生的數額記帳。”由於負債是需經過一段時間才需償還的金額,而貨幣又有時間價值,企業未來需償還的金額一般都大於其負債實際發生時的數額,也就是說負債實際發生的數額,實質是未來需償還金額(未來現金流量)按一定利率折算成的現在價值。所以說負債要素的一些項目實際上也已經是按本來現金流量現值進行計量。又如具體會計準則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存貨的期末價值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來進行計價、就是對採用公允價值計量的部分肯定。此外對無形資產中的專有技術、商譽等項目,不管是採用超額利潤法還是餘值法來評估其價值,其實質也是採用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原理來進行計量的。 
    公允價值計量雖然具有許多優點,但它也具有數據、資料不易取得,計量過程主觀隨意性較大,得出的資訊不夠可靠等缺點。對此筆者認爲,首先在觀念上要解決好可靠性和相關性的辨證統一問題。歷史成本因可核而可靠,公允價值因資料不易取得,主觀隨意性較大而不可靠。但由於按歷史成本計量得出的會計資訊要受多種經濟因素的影響。而資訊使用者在現時使用這些資訊,則是要面對現在和未來的經營決策。這樣按歷史成本計量得出的資訊就有可能由於其不相關而變得較不可靠;反過來,由於公允價值是現行市價或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儘管它也要受多種經濟因素的影響,但資訊使用者,在現時使用按公允價值計量得出的資訊來面對現時或未來的經濟決策時是較相關的,並且由此而變得可靠。 
    但是,我們也應該認識到,計量屬性的選擇必需符合現實的經濟發展環境。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的市場化程度較低,會計人員素質不高,會計電算化水平以及相關的資訊處理能力較低等,這些都限制了公允價值的大範圍的推廣與應用。此外,由於不同的會計要素本身就具有不同的特點,不同的目的對會計資訊也有不同的要求。有時即使是同一種要求,會計資訊的提供也要受成本——效益原則的限制。因此,在現階段不可能、也不應將所有的會計要素都按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而應採用多種計量屬性並存的做法,即在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基礎上,儘量採用公允價值,以求得會計資訊有用、相關、可靠。並且在經濟形勢的不斷髮展和經濟環境逐漸完善的過程中,會計由歷史成本計量向公允價值計量過渡。相信透過會計界同仁的不斷探索,公允價值計量的理論將日臻完善,會計按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必將得到普遍的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