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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工業設計系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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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工業設計的過程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論述了設計管理的概念和任務,企業中工業設計的組織及類型,設計部門的構成與內容,以及企業中的設計管理實務。

淺談工業設計系統工程

1 設計管理及其任務

設計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隨着企業的發展其內涵日益擴大。

工業設計是以企業爲媒體而成立的。工業設計在今天有着與企業經營密切相關的內容和性質。設計管理的優劣對企業的經營及其成果有着直接的影響,設計管理成了實現企業目標管理的一個方面,它起到以設計行業爲中心的各種要素的綜合管理的作用。

設計管理的範圍與企業決策有關,即透過設計表現企業的宗旨、文化、經營方針等。設計的實務管理則包括設計規劃、日程規劃、設計人員的人事管理、教育及與其它部門的協調等內容。

設計管理的根本任務是按照國家制定的科技、經濟政策,企業的戰略目標,把市場和人民需要作爲發展新品種、新技術的依據,有計劃、有步驟地設計出技術先進、使用方便、經濟合理、美觀適銷的新產品。

2 工業設計的組織

人們的周圍有着各種各樣的組織,每個人都與一定的組織,受到各種組織的影響,並在其中生活。工業設計師希望到企業的設計部門工作,並在企業中發揮自己的才能。每個設計人員爲了達到個人的目標,一般是圍繞着組織的目標而工作,隨着整個組織目標的完成,實現個人目標。現代工業產品設計涉及領域寬,技術難度大,設計工作量重,因此要有專門設計組織從事設計研究開發工作。其理由是:①能擴大人的能力,幾個人從不同的立場觀點出發,就可以出現很多新的構思,大大提高人的創造性;②可以大大縮短達到目標所需的時間;③容易積累知識、經驗並推廣;④便於有效地管理。

從中國企業情況看,工業新產品設計研究開發,主要有部屬設計院、研究所、或科學院所屬研究所,或省市地方所屬研究設計部門,或大專院校所屬的設計研究機構進行。一些大企業或專業公司,也擁有自己的設計研究部門,少數中、小企業也有設計科或設計室,但大部分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無設計人員,更無設計部門。因此造成互相抄襲,無力顧及科研,產品往往不適應現代生活所需。爲了企業的生存發展,必須重視人才儲備,建立和完善新產品開發設計組織。

3 設計組織的類型

3-1 國外企業設計組織的三大類型國外設計部門總體上分爲三大類型。

3-1-1 傳統金字塔型組織 特點是權限自上而下,無論是命令還是資訊,都是從上向下傳遞。

3-1-2 矩陣組織 像設計中心、設計總部和事業部設計室這類系統。這種組織中除總經理不同機能的縱向的權限和責任的流程外,還有科研項目負責人項目開發的權限和責任的橫向的流程,組織的成員要接受總經理和項目負責人的雙重領導。

3-2 幾種典型的設計組織形式

3-2-1 設計部門設在技術部 如設計科、設計室的形式。這類企業重點放在技術部門,以利於設計、規劃、生產各工序密切聯繫。

3-2-2 汽車公司的設計組織 汽車公司的設計組織按車種分工作室。各小組開發內容互不瞭解。

3-2-3 家電行業的組織形式 由於設計領域的拓寬,家電行業的企業內設定設計總部、設計中心,下設各事業部的設計室或設計小組。

3-2-4 其它組織形式 這是一種能夠對應環境變化的未來指向型的體系。例如,英國的皇家藝術大學設計研究所。研究所分成設計教育、醫院設備及福利機器開發、方法論和CAD4個部門,接受委託研究,接到委託項目即組成適合這一課題的設計研究小組。組織成員中包括從外國來的研究者和留學生。設計以主設計師爲核心,由工業設計師、人類工程學家、系統工程師、機械工程師、護士等各方面專家構成項目小組。組織內部無上下、左右從屬關係。項目結束,則人員解散。新的委託項目一來,又重新組織新的成員。設計研究成員的任用採取合同制,每兩年更新合同。中國的設計人員較少,借鑑這種方式設計研究比較合適。

4 設計部門的構成和業務內容

每個企業都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定設計部門,且不管採取何種組織形式,均由設計的實務部門、服務部門和管理部門組成。

4-1 設計的實務部門實務部門包括根據製品計劃開展業務的部門和產品提案部門。

4-1-1 業務進行部門 主要根據製品計劃進行新制品的設計,現有產品的改良、新造型,以及部分改良後的改型等工作,大部分設計人員在這種機構工作。

4-1-2 製品提案部門 主要是提出新技術商品化的提案,爲企業預測3~5年後(汽車爲10年後)所需開發生產的商品。如運用新技術和新材料的商品化等。該部門對企業發展十分重要,備受重視。

4-1-3 模型製作部門 設計人員在使產品形象具體化的過程中,必須用三度空間的主體來進行研究,且決定設計的最終模型必須是1/1與生產的產品相同。以往企業的新產品模型、樣機委託外單位加工,現在大部分企業的產品,尤其像汽車設計,爲了保密一般都在本企業內設定模型製作部門。

4-1-4 CAD部門 在企業的設計部門中爲工業設計服務的CAID正逐步普及。

4-2 設計的服務部門設計服務部門是爲設計部門提供各種資訊和服務,爲了使設計實務部門更有效工作的部門。主要工作內容有:提供本企業以往生產、銷售的製品、產品照片或產品樣本、圖紙等;收集提供其它企業產品、照片或樣本;收集和提供外國產品、照片或樣本;提供本企業與其它企業的'不同機種及價格的分類;新技術情報的收集和整理;新材料的資訊收集和整理;色彩管理;設計文獻的收集、整理;外國設計資訊的翻譯;設計記錄的整理;專利、實用新案、註冊登記、商標等公報的整理等。

4-3 設計管理部門這是使設計業務順利推進的部門,其工作內容爲:造年度預算(如市場調研費,設備器材、資料圖書購置費等),設計人員的人事管理,以及組織設計部門的會議和整理會議記錄等業務。

5 企業中的設計管理設計管理工作的內容各個國家、每個單位都有所不同,但主要方面大致相同

5-1 設計戰略

所謂設計戰略即爲了達到企業的目標,在經營哲學和經營宗旨的基礎上提出合適的方針,伴隨企業經營的規劃、設計、生產、銷售、宣傳等有關環節,將設計所特定的形象,以及企業統一形象等貫串起來的政策。

國外將經營哲學、經營宗旨和設計戰略三位一體明確提出的企業還不多,在一體化的代表性企業中有著名的意大利的沃利貝梯公司、德國的布勞思公司和美國的GE公司。例如,布勞思公司的設計戰略爲:與使用者個人發生密切關係的日常生活器具;同時代性,世界性和作爲人類尺度的勻稱以及新的可能性;適於實用的使用性,富於創新和獨立性;一個產品要在整個產品計劃中具有關連性、實用性和美的調和的相互關聯等。

設計戰略必須貫徹到設計部門的所有人員及整個企業的各個部門,必須在產品上反映出來。

5-2 設計計劃

設計計劃不是僅由設計部門決定,而要與技術部門、製造部門、經營部門等交換資訊,在這些部門的資訊、構思、企業戰略、經營宗旨、經營方針的基礎上,設定設計目標,制訂設計方案,經過產品開發會議和規劃會議等逐步明確。

設計計劃的目的和作用是:爲了提高商標形象的設計;基於社會動向、需求預測的設計;基於技術開發、技術預測的設計;基於產品生命週期預測的設計;爲了適應市場競爭的設計;基於需求變化和價值觀多樣化的設計;爲了降低成本的設計等。

由於設計計劃實施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意料不到的問題,因此,設計計劃,尤其是日程計劃必須隨時修正。在如期達到目標的前提下調整。

5-3 設計師的管理

要實現設計部門的目標,必須靠設計人員。而每個設計人員的思想方法、生活方式以及到設計部門的動機都不盡相同。設計管理中的管理人員要求具備能協調管理者和整個設計部門關係,以及爲了實現目標有效地調動設計人員積極性的能力。

由於一切設計目標的具體實施都需透過設計人員進行,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設計人員的管理是設計管理中最重要的方面。

在國外,設計師已經從造型專家的概念轉向與整個企業各部門有機聯繫的協調師,從專業人員向企業總管理者或具備兩者素質的人才方向發展。爲此,設計人員不僅需有造型的教育訓練,而且要作爲能洞察未來變化、具有適應能力的規劃者以及具備“經營管理”、“財務”等知識的工業設計師來培養,進行“經營學”、“經濟學”等方面的教育訓練。

國外的企業對剛就職的設計人員均進行職業訓練,如日立、松下等大企業,培訓期爲一年。內容包括表現技術、企業經營宗旨、管理、車間勞動、市場銷售實習及設計實務(製圖、擬草圖效果圖、製作模型等訓練)。根據成績安排不同崗位工作。一般企業要求設計人員畢業後工作3~5年才進行獨立設計,汽車等的設計則要求設計人員有10~15年以上的長期訓練。

爲了使企業立於不敗之地,不少企業的設計部門還設專職教育人員,專門負責對在職人員定期進行再教育。如某大公司對設計師教育的實例:對新入公司的設計人員進行3周匯入教育,主要了解企業的宗旨、方針、組織,及強化訓練造型表現技法;對工作3年的設計人員進行約半年的創造力開發研修,透過構思展開、模型製作,強化造型設想、規劃能力和創造能力;對工作7年的設計人員進行3個月的骨幹人員進階研究會;爲工作11年的主任設計人員舉辦3~6個月的主任設計師研究會,以確立專業特性,擴大視野,強化綜合能力。

5-4 與其它部門的協調

工業設計部門的活動已擴大至企業內各部門。工業產品不是隻靠工業設計部門就能完成的,必須與其它部門協作才行。爲此,設計管理工作除了設計部門的管理之外,爲了能在其它部門也貫徹設計戰略,達到企業的目標,與其它部門的協作、協調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具體地說,要注意搞好與人事部門、規劃部門、技術部門、生產部門、經營部門、外協單位等的協調。除了設計管理部門的專職人員要有很強的協調能力,設計人員本身也需要有一定的協調能力。

6 設計合同

一件工業產品從設計到投放市場,需多方合作才能完成,爲此,設計合同也是設計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尤其在知識經濟時代更顯重要。

6-1 設計合同的含義和形式

設計合同不只是個經濟問題,在保護設計權利及創造行爲的價值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設計合同一般有下列形式:時間制的方式,即按設計研究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報酬;長期合同方式,這是由於企業長期需要而長期委託自由職業設計師進行設計的方式,一般以一年爲單位,雙方同意可延長合同時間;意匠權使用費方式,這是設計被採用,在其生產期間以設計使用費來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在設計完成時支付實際設計時所支出的費用,以後每年根據採用情況分一兩次支付,不採用時由設計人員儲存;定費用方式,委託者與設計師之間先確定時間和費用,然後取得設計製作及其實施權。

6-2 設計合同的內容

設計合同的內容應具體項目而異,而實際事務千變萬化,難以統一標準。其基本內容列舉如下:委託的設計項目名稱;委託的內容和期限;合同費用(設計委託書、報酬);合同不包括的費用;支付的時間和方法;中止時的處理;決定設計的方法;有關保密規則;工業所有權的處理;關於比賽;發表的方法;合同時間及繼續方法(長期合同必要項目);未盡事宜的處理。設計報酬及各種費用包括:諮詢費、委託費、設計費、設計權使用費、委託研究費、保密費以及設計報酬之外的各種費用,如模型費、材料費等。合同具體內容可以根據項目有所增減。

6-3 設計合同的特點

設計合同不同於一般的房地產買賣及商業合同,據日本工業設計家協會的調查,書面合同約爲55%,剩下的爲口頭合同。大約有一半以上的合同事後出現問題,矛盾主要在費用及支付方法方面,以及對設計的評價及工業所有權等問題。因爲設計是一種創造性行爲,對這種行爲要進行確切的價值評價是困難的,同一設計稿,有人評價高,有人評價低,顯然價值觀不同,設計報酬的支付也不同。因此要根據設計合同的特點,首先讓委託者充分理解設計工作的重要性和艱鉅性,以正確評價設計的價值。同時設計合同必須以相互信賴爲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