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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代議制度的開拓性著作-評周葉中博士的新著《代議制度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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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代議制度的開拓性著作-評周葉中博士的新著《代議制度比較
研究憲法不能不研究民主,而民主的形式在人類民主發展歷程中居於舉足輕重的地位。從世界範圍內的憲政實踐來看,民主形式不完善已經成爲社會主義民主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在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今天,民主形式理應成爲憲政建設和憲法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而代議制度作爲實現民主的基本形式必然成爲民主形式研究的中心。周葉中博士的新著《代議制度比較研究》在理論上改變了我國已有研究的相對落後局面,取得了一些新的研究成果,因而該書出版後得到了我國憲法學界的好評。本文僅就該著的總體特色、理論特色、實踐特色談一點管窺之見。

一、總體特色從總體上看,《代議制度比較研究》表現出以下三大特點:

第一,建立起一個比較科學的理論結構體系。作者以民主作爲邏輯起點,以總結代議制度的一般規律爲研究目的,在《代議制度比較研究》中構建了一個基本理論框架。作者首先系統全面地歸納了代議制度的基本理論,分析論證了代議制度的產生與發展規律;同時對代議制度與選舉制度、國家機構、政黨制度、利益集團等相關問題進行了研究,進而總結出其執行的基本規律。最後,作者還透過對各國代議制度之間的比較研究,對其具體的組織結構及其運作過程作了較爲詳實的闡述。在這樣一個完整的體系之中,作者力求克服以前有關研究中片面和零散的缺陷,摒棄純粹的實用主義態度,從而使代議制度的研究走向了一個新的層次。

第二,在研究中運用了較新的方法論,確立了比較分析法的一系列新的原則,反映了作者對於比較方法運用的獨到見解。

首先是研究的視角問題。作者站在歷史發展的高度進行研究,不僅看到其作爲國家政權執行方式的含義,更將其視爲人類文化不斷髮展的成果。在明確了這一制度在不同國家和一國不同時期的性質的前提下,從人類文化現象的角度進行比較分析,揭示出其總的發展軌跡,體現了我們時代的價值觀念。其次是可比性與比較的參照系統問題。作者認爲,不同國家也會存在相似乃至相同的社會問題,對其處理的方法進行比較以探尋異同及其原因,構成不同類型國家有關制度可比的最初動因;同時,不同國家的代議制度在形式上有着共同特徵,構成不同國家代議制度可比的客觀基礎。在比較的參照系統問題上,作者認爲就比較對象而言,主要包括資本主義代議制度之間的比較、社會主義代議制度之間的比較以及這兩種類型代議制度之間的比較三個方面;同時還必須將代議制度放到特定歷史環境中進行分析。最後是比較中的異同側重問題。《代議制度比較研究》在論述中兼顧了求同與求異兩個方面的因素,既重視總結歷史規律,也注意結合本國實踐,尋求我國自己的憲政發展之路。

第三,在論述過程中,以其廣闊的視野,運用了大量的史實和材料,並且在著作中注入全新的時代精神,進行了詳實而具有說服力的論證。縱觀全書,不僅探討了代議制度的起源和發展過程,分析了代議制度的現狀,還對其發展前景作出了頗有見地的展望;不僅重視對中外學者研究成果的旁徵博引,更注重從代議制度實際執行的分析中得出重要結論;不僅探求代議制度的基本理論,也注重將其與各國憲政實踐特別是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結合。

二、理論特色在《代議制度比較研究》一書中,作者對代議制度的許多方面都作了論述,並從代議制度出發,對憲法學理論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觀點。現就該書有關的理論成果作一簡要評介。

作者在比較、綜合各個學者的觀點之後,認爲代議制度是指一國統治階級從各階級、階層、集團中選舉一定數量能夠反映其利益、意志的成員,組成代議機關,並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管理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方面重大事務的制度。代議制度由代表制度、代議機關組織制度和代議機關議決制度三大部分組成。這一定義比較準確地確定了代議制度的內涵,既避免了在代議制度問題上的形式主義,也避免了各種狹隘性和主觀性,揭示了代議制度的本質和目的,概括了代議制度的內容。它包含了作者對代議制度的深刻認識和理論創新。

在代議制度產生、發展方面,最突出的問題主要有三:代議制度產生的原因;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與資本主義議會制的'相互關係;代議制度的歷史命運。關於代議制度的產生原因,理論界通常歸之爲地理因素和人口因素。作者認爲,任何政治變革的終極原因,都應該到生產方式和交換方式的變更中去尋找。代議制度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對代議制度的論證深入到生產方式的層次,使得作者的研究始終建立在科學而非臆想的基礎之上。

根據代議制度的內涵定位,資本主義議會制與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都是代議制度的表現形式。作者在考察代議制度的起源和發展歷史之後進一步指出,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是代議民主制發展的最高形式,這一論斷,使我們的認識跳出了傳統的束縛,因而能從總體上把握代議制度發展的脈絡。尤爲重要的是,它使得重新認識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與資本主義議會制之間的辯證關係和歷史聯繫成爲可能,爲我們將人類政治文化的精華用之於社會主義憲政建設提供了理論基礎。

針對國外一些學者關於代議制度已經過時的悲觀論調,作者指出,由資本主義議會制正在走向衰落並不能斷言代議制的衰落。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將長期存在並日益興旺發達,最終將取代資本主義議會制。另一方面,代議制也決不會很快被直接民主制所取代。在一定條件下,代議制與直接民主制相結合纔是實現民主的最佳體制。

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代議制時常受到人們的非難。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如何理解代議制度與人民主權的關係。作者從理論上完全解決了長期以來在代議制度與人民主權之間存在的矛盾,認爲,判斷代議制是否造成主權轉讓的關鍵,在於考察人民是否能夠行使最後的控制權。只要代表或議員是由人民選舉產生,並且人民可以隨時予以罷免,就絕無所謂主權的轉讓。代議制度到底是促進還是阻滯了人民主權的實現,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有一點是共通的,即如果代表與選民是“同質”的,則代議制度就起促進作用;如果代表與選民是“異質”的,那麼代議制度就起阻滯作用。

很多人不僅將政體與政權組織形式相等同,而且還認爲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與資本主義議會制都是國家政權組織形式。作者認爲,政體和政權組織形式分屬不同層次,一般而言,政權組織形式是實現國家權力的機關及其相互關係,代議制度與其決非同一層次的概念。在此,作者提出了國家政權組織制度這一頗有意義的概念,認爲政權組織制度是統治階級爲鞏固自己的地位,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方法組織、管理國家政權的制度。代議制度即屬於政權組織制度的範疇,是實現國家權力而據以構建國家政權的直接依據。在此基礎上,作者認爲,實現國家權力形式的憲法學理論應排列爲:政體→政權組織制度→政權組織形式→政權機關。其中政體與政權組織制度屬於國家制度的範疇,政權組織形式和政權機關屬於國家機構的範疇。由此應對傳統的憲法學理論體系進行部分調整。儘管這一理論有待於學術界進一步探討和研究,但作者無疑指出了傳統國家權力形式理論的重大弊端,爲其改革提出了一個新的思路。

作者在研究代議制度的外部動力機制時,關於社會主義利益集團的部分最具創見。作者認爲,在國家和社會管理過程中,要真正反映和貫徹各利益集團的意志和利益,只有透過參政議政才能實現,以制約和影響國家權力的運用和行使。在社會主義國家也不例外。但是在實踐中,這種參與和影響的效果還很有限。因此,社會主義國家在認識上不僅必須明確以前所謂社會團體就是利益集團,而且必須明確雖然這些利益集團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但它們同時還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實踐中則必須從法律上、制度上更進一步明確利益集團在人民代表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具體分析世界各國代議制度的結構與功能時,作者也沒有侷限於前人的研究成果。比如資本主義議會制的模式分類,作者以議會在國家權力體系中與其他國家機關特別是行政機關所形成的關係,以及在這種關係中所處的地位爲標準,將其分爲王在議會制、純粹議會制、議會總統平行制、半總統半議會制四大模式。並且認爲,不同模式都是經濟、政治等諸因素作用的結果,但諸種因素在不同國家以及一國不同歷史時期卻有着千差萬別的表現。任何政治制度的建立,只有符合一國的具體歷史條件,才能解決現實的政治問題,也才能維持這一制度的存在價值和發展活力;等等。

三、實踐特色任何憲法學理論研究都必須服務於憲政實踐。正是基於這一點,作者在著作中不僅注重理論研究的深度,也注意聯繫我國社會主義憲政建設,並就此提出了一些重要觀點。第一,借鑑各國代議制度有益的實踐經驗,用之於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設。作者認爲,由於代議制度首先在資本主義國家中得以實行,並且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因此,社會主義國家在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制過程中,完全可以借鑑資本主義議會制的有益經驗和合理因素。但與此同時,作者也特別強調,不同國家的代議制度不可簡單摹仿,儘管其他國家的代議制度都有其獨到之處,但它們能否爲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所吸收,則根本上取決於我國的具體歷史條件。

第二,正確處理政黨制度與代議制度的關係,推動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的建設。作者認爲,要真正處理好這一關係,關鍵在於正確認識和處理好執政黨與國家權力之間的關係。執政黨對國家權力機關的領導,只有透過國家權力機關轉變成爲有約束力的法律才能真正實現。因此,執政黨的權力不能直接干預國家權力,更不能代替國家權力,否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無法正常發揮作用。這一論述準確而概括地總結了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的必由之路。

第三,必須提高人民代表機關的地位和權威。作者在總結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的經驗與教訓之後指出,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面臨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的問題。加強人民代表機關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正確處理和協調人民代表制度與相關制度的關係,從而增強人民代表機關行使職權的能力,提高人民代表機關的地位與權威,充分發揮其作用,是社會主義國家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

第四,必須加強公民的參政意識。政治參與是實現人民主權的根本途徑,具有事關民主政治與代議制度成敗的重大意義。因此,必須樹立參與意識,建立有效的參與機制,爲發揮社會主義人民代表制的作用提供堅實的民意基礎。

當然,由於我國的人民代表制度確立的時間不長,發展過程中又曾遭受挫折,在理論和實踐上都有諸多難題還有待進一步探索,作者着重於其基本理論和宏觀體制的研究,相對而言,對這一制度的具體運作和完善措施的論述則不夠深入和細緻,但是瑕不掩玉,從總體上看,《代議制度比較研究》一書不僅結構嚴謹,視野廣闊,而且創建了代議制度研究的理論體系,初步解決了代議制度領域中的一些理論難題,提出了許多具有理論與實踐意義的新觀點,爲這一理論的進一步研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並對比較憲法學的完善和發展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因此,可以說是一部研究代議制度的開拓性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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