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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成本覈算基本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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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成本覈算的正確與否,直接影響企業的成本預測、計劃、分析、考覈與改進等控制工作,同時也對企業的成本決策和經營決策的正確與否產生重大影響。以下是本站小編收集整理的會計成本覈算基本制度研究論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鑑。

會計成本覈算基本制度研究

摘要:現行會計制度在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職工薪酬、借款費用制度等方面發生了許多變化,對企業成本覈算產生了較大影響。本文透過對原制度與現行會計制度之間的比較,主要分析了現行會計制度對企業成本覈算的影響,並就如何完善現行會計制度下企業成本覈算提出了建議。

關鍵詞 :會計制度;成本覈算;比較;建議

企業透過成本覈算,可爲其管理提供有關各項成本費用的綜合資訊,實現企業自身成本與社會平均成本的比較,及時發現並調整自身經營管理工作的不足之處,從而促進企業不斷提高自身經營管理水平,降低企業成本。成本覈算的正確與否,直接影響企業的成本預測、計劃、分析、考覈與改進等控制工作,同時也對企業的成本決策和經營決策的正確與否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分析企業如何在現行會計制度下進行產品成本覈算具有現實意義。

一、基本制度方面

財政部於2006年2月發佈了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從具體內容看,與原制度相比,現行《基本制度》的變化主要表現爲:對一般原則進行補充完善,將“一般原則”調整爲“會計資訊質量要求”;除歷史成本外,還引入重置成本、可變現淨值、現值和公允價值等多種可供選擇的計量屬性;重新定義會計要素的內涵;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進行調整等。尤其是財務會計報告目標的變化,對企業成本覈算產生了較大的影響。現行基本制度第四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是“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資訊,反映企業管理層受託責任履行情況,有助於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只有客觀、真實的成本資訊才能夠輔助企業進行經濟決策,這就要求企業產品擁有科學合理、符合成本經濟內涵的成本結構。

二、具體制度方面

(一)存貨制度

存貨制度的變化對產品成本覈算產生了較大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

原制度下,企業發出存貨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一次加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的任一種方法,而現行制度取消了後進先出法,這樣做的原因是後進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貨的真實流轉方向,導致存貨的實物流轉與成本流轉之間相互脫節,同時有利於限制某些公司透過改變存貨計價方法任意調節利潤。該規定對原採用後進先出法覈算存貨的企業而言,將對其產品生產成本產生較大影響,特別是物價上漲時,對企業的影響更大。

2.週轉材料的攤銷方法

原制度規定,企業應當採用系統合理的方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成本費用。可以採用的方法有:一次攤銷法、分次攤銷法、五五攤銷法等,而現行存貨制度第二十條規定,企業(除建造承包商外)應當採用一次攤銷法或五五攤銷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當期損益。週轉材料攤銷方法的減少對以往主要採用分次攤銷方法的企業影響較大。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在一次攤銷法下,領用當月的製造費用偏高,當月生產的產品成本偏高;在五五攤銷法下,則會使領用和報廢月的製造費用偏高,這兩個月的生產成本也就偏高。由此可見,現行制度的變化縮小了會計職業判斷範圍,使會計人員做出更合理、準確的選擇,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企業對產品成本的操縱行爲。

3.存貨生產過程中借款費用的處理

原制度中沒有涉及存貨的借款費用處理,而現行制度對存貨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問題進行了規範,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範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如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現行制度增加了對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具體規定,允許將用於存貨生產的借款費用資本化,也就是說,借款費用將分攤到相關各期的成本費用中,就某個期間而言,將影響當期的資產和損益金額。

(二)固定資產製度

固定資產製度對企業產品成本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生產設備、廠房等生產用固定資產折舊計提的基數、預計淨殘值等方面。固定資產折舊計提基數、預計淨殘值等對企業產品成本覈算的影響分別如下所述:

1.初始計量中引入現值計量屬性

固定資產製度規定,對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爲基礎確定,而原制度規定以歷史成本爲計量屬性。例如,企業爲擴大生產規模購入一臺機器設備,價款爲200萬元,分4年支付,每年年末支付50萬元,折現率爲8%,則原制度下該設備的入賬價值爲200萬元,而現行制度下該設備的入賬價值爲所支付200萬元價款的現值165.61萬元,如不考慮殘值,其差額34.39萬元計入“未確認融資費用”,這將使固定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降低,逐期影響到其所生產產品的製造成本,從而降低產品的生產成本。

2.重新定義預計淨殘值

現行固定資產製度第十四條規定,預計淨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並處於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後的金額。而原制度下,企業是將固定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處置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後的餘額作爲預計淨殘值。預計淨殘值的明確將更準確地反映固定資產各期的折舊額,使產品成本中分攤的折舊費用更加客觀、真實。

3.計入固定資產成本的後續支出範圍增大

固定資產的後續支出通常包括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日常修理費、大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裝修費用等。現行制度規定,企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符合兩個確認條件(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將發生的固定資產後續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時,應當終止確認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這將增加固定資產每期計提折舊的基數,從而增加正常年度的折舊額,進而提高產品的生產成本。

(三)無形資產製度

與原無形資產製度相比,現行無形資產製度無論是在無形資產的計量還是在其攤銷上,都有較大變化。在對企業產品成本覈算的影響上,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研發支出會計處理的變化

現行制度規定,將無形資產的研發支出分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對研究階段發生的支出費用化處理計入當期損益;對開發階段指出,如符合相關條件,應資本化處理,計入無形資產的賬面成本,否則仍進行費用化處理。而原制度規定,企業自行開發並依法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入賬價值應當按照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律師費等費用確定;依法申請取得前發生的研究與開發費用,應於發生時確認爲當期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無形資產攤銷方法的變更

原制度規定,無形資產攤銷採用直線法,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平均攤銷。而現行制度規定,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進行攤銷。顯然,現行制度是把直線法作爲一種不得已才使用的方法,它改變了原制度一律按直線法平均攤銷的做法,企業也可採用其他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這使得無形資產的價值攤銷更加科學合理。現行制度無形資產攤銷方法的增多,擴大了企業操縱產品成本的空間。

3.允許部分無形資產攤銷價值計入成本

現行無形資產製度規定,無形資產攤銷金額一般應計入當期損益。若某項無形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是透過所生產的產品或其他資產實現的,其攤銷金額應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而原制度規定,無形資產攤銷金額全部計入當期損益。現行制度的這一變化使得產品成本中的製造費用增加,從而導致產品成本增加。

4.明確了無形資產殘值的確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