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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如何加強中醫標準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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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是“以中醫藥理論與實踐經驗爲主體,研究人類生命活動中醫學中健康與疾病轉化規律及其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保健的綜合性科學”。下面我們就一起看看如何加強中醫標準病名吧!

淺談如何加強中醫標準病名

論文摘要:針對中醫病名的現狀,從歷史和臨牀實踐的角度論證了病證結合是中醫診斷學的精髓,從認識論和方法學上比較了中西醫病名的異同,闡述必須堅持中醫病名,繼承和發展中醫理論,規範中醫病名學術體系,推動中醫走向世界。

論文關鍵詞:中醫病名;診斷;標準;病證結合

病名是中醫在長期臨牀實踐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重要概念,是中醫學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辨病是中醫臨牀不可缺少的內容[1]。任何疾病都有原因可查、病機可究、規律可循、證候可辨、治法可用、預後可測,臨牀治療的目標主要也是針對病。但目前中醫病名幾乎處於被取消的狀態,臨牀診斷、論文著作、科研課題等,大部分都使用西醫病名,中醫病名被棄而不用,或僅稱屬中醫“××範疇”。因此,必須制定中醫標準病名,作爲國家標準加以頒佈實施,以保護中醫藥知識產權,維持中醫知識體系的完整性。

1 病證結合是中醫診斷學的精髓

中醫對疾病本質的認識最早即是確定病種,並賦予病名。《黃帝內經》所記述的病名逾200種,張仲景著《傷寒雜病論》,無論是《傷寒論》論外感病,還是《金匱要略》論內傷雜病,都是以病爲綱,病脈證治並重。此後歷代醫著如《諸病源候論》、《景嶽全書》、《醫宗金鑑》、《證治準繩》等,以及近代臨牀各科的中醫教材,基本上都是以病(症)爲綱,進行辨證論治。因此,繼承中醫學的病名及診斷十分必要。

病證結合是中醫認識疾病本質的基本方法,診斷疾病可以有效地把握疾病全過程的根本矛盾,而辨析證候又能準確地把握疾病某一階段的病位與病性等主要矛盾。對病和證的分層認識,具有較強的互補性,二者的關係猶如經緯縱橫交錯,使中醫對疾病本質的認識在病位的表裏上下與臟腑經絡,病性的陰陽寒熱虛實,以及病勢的進退深淺3方面達到3維統一。中醫病名融於中醫理論體系,能正確引導臨牀辨證與施治。與證名診斷一樣,病名診斷是中醫臨牀診療不可或缺的內容,取消中醫病名不僅僅是病名被取消了,中醫認識疾病本質的病證結合診斷特色也沒有了,更談不上中醫的優勢、生命力和發展。

2 中醫臨牀必須使用中醫病名

就臨牀診療的目標來說,中醫與西醫所針對的.都是疾病,在這一點上中醫病名與西醫病名之間是相互關聯的。但由於認識論和方法學的不同,所匯出的病名體系必然不同。中、西醫的病名,一般都是由病因、病性(病理)、病位和病狀相互組合而構成。在病因病性方面,中、西醫的概念基本不同,中醫的風寒溼熱、痰飲瘀血、陰陽虛實、勞癉痹厥、脹脫痿痛、癌瘤瘕、癰疽翳障等,西醫稱之爲細菌、炎症、變態反應、免疫紊亂、功能亢進、減退、衰竭等等,而氣、血、水、膿、毒、火(炎)等概念,中、西醫則都將其視作基本的病理改變。在病位方面,雖然中、西醫的解剖名稱基本相同,但中醫學的認識相對籠統而西醫學的概念以精細爲特徵,由於中、西醫對各組織器官的生理、病理及相互關係的認識上有所不同,因而對疾病的命名診斷,西醫有病因診斷、病理解剖診斷、病理生理診斷、功能診斷、臨牀綜合徵診斷等不同形式,並注意幾個方面的結合而作出完整診斷,因而其病名限定清楚,但較冗長而複雜。與之不同,中醫學病名極爲精當簡煉,每個病名實際用詞一般只有2~4個字,不一定將每個病的病因、病性、病位等本質屬性概括無遺,而可透過辨證診斷使之得到補充。正是由於病名診斷與辨證診斷之間的這種互補性,使中醫學的病證診斷完整地融入中醫學理論體系並具有中醫之特色。可見中醫病名與西醫病名既有關聯而又不等同,中、西醫病名的對應關係是模糊的,即“是也不是,不是也是”。

中醫臨牀必須以中醫理論爲指導,使用準確而規範的中醫病名。中、西醫病名只能並存和相互對照,而不能並用,更不能以西醫病名取代中醫病名。某些中醫病名目前尚不爲廣大羣衆所熟悉,主要是由於受西醫病名的衝擊,加之近代中醫一味地強調辨證而不重視病名診斷所致,而不是中醫病名脫離了實際,導致廣大羣衆不能接受。只有規範中醫病名,堅持並強化中醫病名診斷,方可使中醫病名逐漸爲人們所熟悉和接受,纔有益於中醫學的發展,也有利於發揮中醫學的優勢。

3 中醫病名診斷的必要性

中醫的許多病名,如破傷風、托盤疔、胬肉攀睛、鵝口瘡、舌菌、痄腮、陰吹等,精煉簡捷,見名知義,易於掌握。中醫有不少好的病名,如歷節風、破傷風、感冒、紅絲疔、纏腰火丹、蛇頭疔、乳巖、天行赤眼、蟹睛、骨槽風、鼻淵等,其命名科學確切,名實相符,正如宋·張杲《醫說·疾症》所謂“古之論疾,多取象比類,使人易曉”。因此,這些中醫病名一直沿用至今,爲人共曉,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有些病名如痢疾、霍亂、傷寒、破傷風、風溼熱、感冒、麻疹、癲癇、子癇、白喉、痔、癰、痛風、風疹、雲翳、腳氣病、牛皮癬、梅毒等,在西醫傳入中國時,便爲西醫所引用。

中醫強調辨證,並多以症爲病。但辨證畢竟只是反映疾病某一階段的情況,症則只是疾病本質的外在表現,而透過診斷所確定的病名,代表着對疾病最本質的認識。病名診斷在中醫醫療實踐中具有極重要的意義,它有利於把握疾病的全局和全過程的一般規律,有利於臨牀施治,這是中醫學術發展的一個重要內容。徐靈胎《醫學源流論》指出:“欲治病者,必先識病之名……一病必有主方,一病必有主藥。”說明不同疾病可以有自己的專方、專藥、專法治療,如肺癆若不治癆殺蟲,則辨證治療效果欠佳。雖然異病同證時應當同治,但治療也應根據病而有所區別,如胃瘍、久泄均可見脾虛證候,在補脾益氣同時,胃瘍者常結合理氣止痛,久泄者則常兼利溼止瀉。同時病名診斷亦可指導辨證,因爲每個病演變過程的一般規律往往可體現爲不同的“證”,各證出現的頻度也不一致,如風眩最常見的證型爲肝陽上亢,而陰陽兩虛則較少見,有時病人可能僅有血壓增高,而其他症狀不明顯,以致無症而出現無證可辨,此時則可根據風眩而首先考慮爲肝陽上亢,採用平肝潛陽的治法。

4 取消中醫病名必將導致中醫學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