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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數字化視覺藝術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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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數字化視覺藝術面面觀
摘要:資訊數字化後的虛擬世界,將藝術創作帶向超越時間、空間、與影像經驗的新創作思考領域。在藝術創作的領域裏,不管是否運用科技,藝術作品都是用來記錄和反映當代生活。如今越來越多的視覺藝術創作者,嘗試以計算機、網絡、虛擬實等高科技爲一個藝術的新形式。在與數字媒體互動的過程中,我們不難發現數字視覺藝術,不僅僅是一個科技與高度文明的產物,更是人類純化心靈的“高感度”作品。

關鍵詞:視覺 藝術網絡 虛擬現實

  藝術活動反應時代的現象,且在各種意義上,藝術與時代革新或改造的根本精神,有着密切的關係。在藝術創作的過程中,感情的自發形成佔了大部分,但在有些狀態下理性的計劃性成分亦佔有相當的比例,尤其在新媒體、新美學觀念、新素材及新的科學技術高度發展的今天,以理性爲訴求的創作靈感,已佔有絕對的重要性及審美價值。
  科技的革新,從計算機、網絡到虛擬現實,在藝術創作上產生極大的變化,具有實驗精神的先驅藝術家們熱衷於新媒體與材料與新藝術形式的探求,從十九世紀末到今天,其中發生了難以計數的藝術運動,一部新媒體藝術史,幾乎就是一部近代科技史,而我們仍然活在其中,變化日新月異,很難去歸納風格,或下任何定論。到目前爲止,網絡藝術、包括虛擬實境的交互式裝置,似乎是互動藝術的主流。科學的發明與發現,大量地運用在改善人類生活上,不過是近五十年的事,卻帶給人類前所未有的便捷與刺激。改變的不僅是物質的層面,在精神上的意義也相當深遠。
  尤其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當電子媒體與計算機科技開始普及之時,媒體深深影響我們對世界的認知,人們視野變寬了,世界變小了。當時,藝術、科技與科學間的關係常受爭議。藝術與科技運動吸引許多藝術家、科學家、工程師以及業者參與,意圖發展出跨領域的合作架構,然而時至今日,這種系統化的合作模式,仍然只是一個理想。因爲科技、藝術都是文化有機整體的一部分,原本就不容分割。
  運用科技的視覺藝術,一個明顯的議題便是科技帶來的藝術品複製性與真實性的問題,一切展演都只是以複製品呈現,要觀賞者破除原有的觀賞習慣,在傳統上的藝術價值包含了獨創性、唯一性、與真實性,都將被重新思考。
  數字化科技成熟後,講求光與速度,去物質化的虛擬影像透過媒體四處傳播,複製已經不再是模仿、替代真實或是真實的幻覺,數字世界已然成爲另外一種真實。因爲影像可被轉換爲數字語言,可被任意操弄,因而影像成爲一種資訊,於是藝術行爲也大大不同於前,藝術家在龐雜的影像資訊中,選擇、過濾、重新組裝,不只是利用技術來解決視覺問題,開發新的視覺經驗,更利用新媒體去呈現人們生活中的種種困境,作品意義的產生存在於事件的脈絡還有與觀賞者的互動中。觀賞者從最早的被
  動接受,到目前已然成爲參與者,甚而是展演內容的提供者。以往視覺藝術的形式,可大分爲平面的繪畫與立體的雕刻,而影像的領域今後將與前述二者並列爲視覺藝術的重要形式之一。未來隨着計算機圖像處理,多媒體、高畫質等新媒體技術的高度發展,傳統的錄像技術也將面臨新的整合。
  十九世紀八十年代以後高科技產品發展迅速,計算機、雷射光線、傳真機、複印機、衛星傳播等。這些尖端科學技術,都成爲創造想象和架構的創作工具,這些新的媒介能仿真真實世界,也能創造出幻想境界中的奇景。高科技藝術是十九世紀八十年代以後,興起於美國的新藝術。它是泛指以運用高科技創造的現代美術作品,諸如計算機藝術、雷射光藝術等作品,在美學領域中帶來明顯意義,結合了人類智能和科技產生的大量新穎技巧。潛藏在這種深具潛力的新視覺技巧下,有一個更深入的意義:在高科技的輔助下,視野更加瞭闊,併爲藝術創作,提供了新的美學向度,跳躍連結代替線性思考,多向度空間取代繪畫透視,前所未有互動性功能。  尤其是,自從計算機出現以後,因爲可以儲存、修改,容易重新繪製及複製,所有有關繪畫的行爲起了很大的改變。1952 年美國的Ben sky利用計算機做出一個抽象的圖像,1956 年纔開始能創作出彩色的電子影像,1960年德國K. Alsleben 及W. Fetter發表最早的.計算機繪圖作品,直至1994年網際網絡開始盛行,四、五十年間,人們對於空間的思考模式隨之改變,我們離開了複雜而趨向一個快速溝通、大綱式瞭解的理想。我們不再需要畫一堆很複雜輔助線去處理放置一個三維物體於二維平面上的問題,計算機影像幫我們解決了這些問題。因此,藝術家已把興趣放在如何避免複雜的建構,因爲人們想象的空間已經改變,波浪的、擁擠的西方繪畫已被純粹的、無限空間的現代繪畫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