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民法通則》頒佈以前,無產品責任制度,時下,該制度規定在具有公法性質的《產品質量法》及散見在其他法律、法規中。編著民法典時,應將嚴格產品責任法的規定從《產品質量法》中分離出來,編進民法典侵權行爲篇。其內容爲:產品定義、責任原則、免責事由、缺陷定義、連帶責任、賠償範圍、請求權的時效限制等。
【關
中國產品責任法-兼論假冒僞劣之根源和對策
學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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