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君>學習教育>畢業論文>

金融保險畢業論文範文

學問君 人氣:5.52K

摘要

金融保險畢業論文範文

在新世紀第二個十年初始之際, 隨着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築工程行業高速發展, 以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所面臨的激烈競爭和挑戰,我們相信, 工程保險業在中國將有一個更好的起點。然而問題總是與發展並存,機遇與挑戰同在。中國工程保險業快速發展和服務中國社會發展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諸多缺陷和弊端。本文以工程保險業面臨的環境及現狀爲背景,總結其自身及外部環境多方原因, 對中國工程保險業如何應對新時期的發展戰略進行了研究,指出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

中國工程保險業 發展 對策 我國工程保險現狀和特點

工程保險,是屬於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的範疇,它是以工程項目承包 合同價格或概算價格作爲保險金額,以重置基礎進行賠償,以建築的主體、工程 用料、臨時建築等作爲保險標的,對整個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危 險造成的物質損失及列明的費用予以賠償的保險。工程保險也包括財產險和人身險,其中人身險有職工意外傷害險,財產險有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職業責 任險、僱主責任險、第三方責任險、十年/兩年責任險等。

目前,我國工程建設市場主要開展了建築(安裝)工程 一切險,職工意外傷害保險,一些保險公司在江浙一帶開展了個人建房工程險,開始籌備開展設計責任險。一些利 用外資工程普遍地購買了不同品種的建築工程保險。國內重大工程購買相應保險的已經比較普遍。 2000年,我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達到 32917 億元,建築安裝工程量超過 20536 億元,約佔 62%。而當年 的收入則只有 6 億元(不包括國外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 ,僅佔建安工程量的 0。023%。2002 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 達到 43499 億,比 2001 年增長了 17%,建安工程投資達到 26578 億,比 2001 年增長了 16%,而國內保險公司建安 工程險的保費收入僅爲 8 個億,佔到建安工程總量的 0。03%。如果建設項目的投保率達 50%,工程項目的保險金額 將達到 13000 億以上,以工程保險 0。4%的費率測算,其市場就超過 52 億元。可見,我國工程保險市場空間非常之 大,工程保險市場發展得極不充分。

關於我國的工程擔保,儘管開展工程擔保業務困難重重,但仍然有一些企業在進行着積極的探索和努力。如中 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中關村科技擔保公司等都適機展業,積累了一些承保經驗。這些擔保公司與一些商 業銀行共同支撐起了方興未艾的工程擔保市場。 一些房地產公司也開始發現擔保工具的好處,房地產市場中出現了一些創新的擔保品種。擔保工具在一些水利、交 通建設項目中的應用已經日漸普遍。 此外,還有一些擔保公司也開展了建設工程擔保業務,如北京中關村科技擔保公司、上海百業信投資擔保公司 和長安擔保公司等。同時,國內部分商業銀行透過提供銀行保函的方式積極開展了工程擔保業務,有力地促進了各 地工程擔保、 保險制度的試行和推廣工作。 而在國外普遍採用的由保險公司提供工程保證擔保的方式則還沒有出現。 總的來講,我國的建設工程擔保、保險業務剛剛起步,品種單調,交易雙方積極性不高,業務量很小,地區覆蓋面 低,擔保、保險市場競爭態勢沒有形成,擔保、保險市場發育很不成熟。

據調查,目前所開展的建設工程擔保、保 險業務,其特點一是集中在外資項目上;帶動力是外商獨資項目、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中外合資項目,這些項 目將國際慣例隨同投資一起帶入了我國建築市場。二是集中在部分地區。展開建設工程擔保、保險的集中在經濟較 發達、建設工程規模比較大,被列爲推行建設工程擔保、保險制度試點的一些城市,如深圳、上海、大連、北京、 廈門、寧波、天津等。三是集中在一些大型工程項目上,如三峽工程、國家大劇院工程、首都博物館工程、上海地 鐵四號線工程、杭州灣大橋工程等。此外,目前一些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一些國家政策性貸款銀行貸款工程、一 些運作規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也開始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採用擔保、保險方式來規避和化解風險。四是集中在少數 的建設工程擔保、保險品種上。如建設工程投標保證、履約保證、建築、安裝工程一切險、意外人身傷害保險、設計執業責任險等。

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工程保險起步較晚,發展較爲落後,風險管理手段落後, 人員素質不 高, 承保技術粗放, 風險控制水平較低。 從事工程保險的專業人士較少, 這在一 定程度上制約了工程保險業務的開展。而且缺乏有經驗的保險中介機構。被保險 人就工程保險而言就是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購買保險,就是爲了轉移風險, 獲得 經濟利益的保障。 到目前爲止, 我國還沒有從事工程保險的中介機構, 使得工程 保險難以實現社會化、規範化和科學化。而且我國工程保險投資體制改革緩慢。 工程保險的費用來源尚無明確規定。人們對建設工程保險認識不足。配套法規滯後阻礙了保險制度的推行。內資保險公司實力不夠。 目前, 西方發達國家的建築工程保險已經十分發達,極大地促進了工程建 設,同時也加快了保險業還有國民經濟的發展。在美國,工程保險已成爲一種工程建設管理機制。無論承包商、分包商, 還是諮詢設計商,如果沒有購買相應的工程保險, 或者沒有取得相應的保證擔保, 就無法取得工程合同。

我國的建築工程保險的發展有諸多方面的原因。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於: 工程保險險種單一, 人們對投保認識不足。 保險公司在大型項目中惡性壓價, 導 致國內大項目保險價格背離國際市場標準, 不但加大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而 且由於費率低, 無法在國際市場上分保, 限制了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險公司 對建築工程業務不熟悉, 無法爲投保人提供相應有效的防災防損服務, 使得建 築市場相關主體對保險的認識產生偏差。 執行技術較落後我國工程保險技術是從國外引進的, 一般只引進了條款, 引進管理技術較少, 創新不夠, 有的保險條 款措辭西化, 不符合中國人的思維習慣, 險種結構單一, 適應性較差, 沒有保 險條款解釋, 服務中的知識與技術含量較低。

透過實行強制工程保險制度,建設主體有關各方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 強化了自律意識, 確保 了工程質量, 促進了工程建設的良性循環。這些國家的工程保險發達之處,一方 面表現在保險經紀人在保險市場中非常活躍, 其服務範圍覆蓋風險評估、 制定保 險方案、訂立保險合約、監測風險、處理索賠等整個項目風險管理的全過程。業 主方與保險公司密切合作業主與保險公司合作進行風險管理。 從而很大程度上降 低了業主的承保風險保險公司在施工現場派駐專門人員, 專業工程風險分析師 也可幫助業主進行完備的風險分析並提出風險管理的建議, 降低了保險公司的 理賠風險, 因此可以說是“ 雙贏” 的舉措。豐富的工程保險人才資源由於建築 工程種類繁多, 涉及技術領域廣泛, 經營這類業務需掌握工程技術或專業知識 的工程師或專家參與。 我國的建築工程保險的發展有諸多方面的原因。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在於: 工程保險險種單一, 人們對投保認識不足。 保險公司在大型項目中惡性壓價, 導 致國內大項目保險價格背離國際市場標準, 不但加大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而 且由於費率低, 無法在國際市場上分保, 限制了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 保險公司 對建築工程業務不熟悉, 無法爲投保人提供相應有效的防災防損服務, 使得建 築市場相關主體對保險的認識產生偏差。 執行技術較落後我國工程保險技術是從國外引進的, 一般只引進了條款, 引進管理技術較少, 創新不夠, 有的保險條 款措辭西化, 不符合中國人的思維習慣, 險種結構單一, 適應性較差, 沒有保 險條款解釋, 服務中的知識與技術含量較低。

發展和對策

發展工程保險的作用十分巨大,有着很大的必要性。 首先,對工程建設各方起保障作用, 使工程項目順利完成。工程保險和工程 擔保能對工程事故進行及時、 合理的賠償, 避免由於工程事故或一方違約而導致 企業倒閉和建築市場的波動, 使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得以保障。

其次,對建築工程中的風險進行有力的控制, 提高建設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參加保險或購買保函的工程, 由於發生事故或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 保險擔保人來承擔, 所以保險人和擔保人在預防事故發生方面, 會透過風險評 估和風險管理採用一切必要的手段要求投保人採取有力措施避免或減少事故的 發生。

另外,爲建築市場提供高質量的競爭環境。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 保險人和 擔保人在承保或提供擔保前必然要對投保方或被擔保人進行嚴格的風險評估。 對一個保險人或擔保人不願承保或提供擔保的企業, 業主是不會將工程發包給他 的 同時,它降低事故處理成本,保證工程建設各方切實履行工程合同, 減少不 必要的民事糾紛, 維護社會治安。 工程保險和擔保可以將可能發生的事故與損失 事先用合同的形式確定下來, 事故發生後處理起來簡單而規範, 免了無謂的糾紛。

結合我國的現實情況,我國的建築工程保險要想得到巨大的發展,應當做到 以下幾點。

第一, 要宣傳保險制度在市場經濟中的意義和完善建築市場的作用, 以提高 業主和承包商對在建設工程中推行保險制度的認識。 使業主和承包商懂得, 參加 工程保險不是個別的、 僥倖的行爲, 而是一項社會性的補償制度, 是業主和承包 商轉移重大風險事件, 保證工程順利實施、國有資產保值和增值的重大舉措。同時, 在建設領域普及工程保險知識, 使業主和承包商認識到工程保險是着眼於 可能發生的各種不利情況和意外不測, 從若干方面消除或補償遭受風險造成損 失的'一種措施。 其重大意義在於能以極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安全, 進而促使業主 和承包商自覺地參加建設工程保險, 推動保險制度在建設工程中逐步實施。

第二,爲了確保工程保險制度的順利實施, 必須加快立法工作。建議參照國 際慣例及外國的經驗, 結合建築工程自身特點, 儘快制定與《保險法》相配套的 建設工程強制保險法律、法規, 促使建設工程依法實行工程保險。

第三,要促進建築工程保險的制度化。建設工程保險的制度化主要體現在二 個方面: 一是工程保險作爲一項制度納入工程建設的基本程序; 二是工程保險 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包括投保、索賠、監督制度等。工程保險的規範化 也應分二個層次: 一是政府的各項管理工作, 都要做到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 並 依法行事; 二是完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有關保險的條款, 要逐步形成比較成 熟、規範的模式。 第四,保險公司應當積極拓展與工程保險相關的業務。目前,內資保險公司 在建設工程方面開發的險種單一、保費偏高、服務質量差、專業人才缺乏,且對 每個險種在理論與操作實踐中的研究均未深入, 這與我國推廣工程保險制度要求 相去甚遠,必須儘快加以改變。

第五,要加快培育和發展工程保險隊伍。工程保險是一種集約型、高智能的 綜合性工作。應當將工程風險管理以及工程保險內容增加到大學的與工程管理相 關的專業課程中,使那些未來的工程建設管理人員能夠較爲系統地接受工程風險管理和工程保險知識的教育。建築行業協會應當透過資訊交流、學術研究、人 員培訓等方式,宣傳和推廣工程風險管理和工程保險知識,促進工 程保險知識的普及。

第六,加強對工程保險的研究,吸取國外的成功經驗。 工程保險源於英國,發展於歐美。有很多成功經驗可供借鑑,如工程保險已經成爲工程建設 的管理機制; 採用業主方控制工程保險; 有發達的保險中介體系; 業主與保險公司密切合作等等。 加強對工程保險研究,瞭解國內外的差距和差異,對於當前工程保險的制度化建設,建立符合國 情、市情,而又與國際接軌的工程保險業尤有裨益。

結束語:

工程保險隊伍的發展一定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 不能一哄而起。工程保險的發展將會極大地促進保險業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和穩定,同時保險在建築工程方面的應用也會極大地降低工程風險。我國的工程保險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國工程保險將會大有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