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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17年可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報考高職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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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2017年1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學考”)報名工作將於11月14日-19日進行。從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17年1月的學業水平考試首次增加語文、數學、英語三科,這三科成績將成爲廣東高職院校2017年錄取的主要依據。

廣東2017年可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報考高職院校

本次學考開考科目,除原有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科目由考生根據自己參加高考意願及原有學考科目成績情況選擇報考外,首次增加語文、數學和英語3門科目,作爲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招生(依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主要依據,由考生自願選擇報考。同時,高職院校也可以以語文、數學和英語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作爲2017年自主招生“綜合文化考試”的成績進行招生。具有廣東戶籍或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學籍的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均可報考。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人介紹,試行以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學考成績爲主要依據進行分類招生改革試點是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利於高中階段應、往屆畢業生儘早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到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中去。被高職院校錄取後可不參加普通高考,這將大大減輕部分考生的高考升學壓力;同時,對於上本科願望較強烈的考生,在高職分類招生考試錄取後,還可以再參加統一高考,繼續參加本科院校錄取,爲考生提供多次選擇機會。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語文、 數學、英語)》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教育局:

爲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個學科的工作,我廳制訂了《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大綱(語文、數學、英語)》。現印發給你們,請及時轉發各中學,並做好宣傳工作。

附件:
  1. 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科考試大綱

2. 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數學科考試大綱

3. 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英語科考試大綱

  廣東省教育廳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