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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接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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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接受學習
1.數學接受學習的概念根據奧蘇伯爾的觀點,一般認爲,接受學習的特點是:要學習的全部內容是以定論形式呈現給學習者。這種學習任務不涉及學習者方面的任何獨立的發現,只需要他們將材料如一首詩或一條公理那樣加以內化,以便日後的某個時刻可以再現並運用。(1)這裏所說的“內容”:按一般的理解,所謂“內容”,是指現成的結論性知識。例如,一個概念的定義,一個定理的文字敘述,一個方法的程序等。這種理解對於數學學習來說是不全面的。事實上,在課堂教學中,對學生而言,數學知識內容具有兩方面的含義:(i)結論性的數學知識(稱之爲數學理論)——概念的定義、定理的文字敘述和邏輯證明的文字表達、方法規則的程序等;(ii)圍繞着數學理論而進行的一切數學活動(稱之爲數學活動)。在接受學習中,數學理論總是透過一定的數學活動而呈現在課堂上,這種活動對教師來說未必是客觀的,但對學生來說,就完全是客觀的知識性的東西了,而且也是學生應當接受的。(2)“定論形式”:對於數學理論來說,如何理解“定論”形式呢?
比如,對於定理“三角形內角和等於180°”,所謂以定論表式呈現給學習者,是不是意味着,直接把這個定理告訴學生就完事了呢?在數學接受學習中,所謂把數理論以定論形式呈現給學生,意味着從總體上說,數學理論不是以學生自己的發現爲主要方式而獲得的。但“呈現”絕不僅僅是孤立地呈現“結論”。數學理論必然處於一定的系統中,呈現就是要把數學理論連同它的來龍去脈呈現出來。在呈現數學理論的同時,呈現者的行爲本身就構成了一種數學活動,這便是數學活動的呈現。(3)“不涉及學習者方面的任何獨立的發現”:這裏的發現是指一種活動,因而就有內外之分,即內部發現活動與外部發現活動。在數學接受學習中,所謂“不涉及學習者方面任何獨立的發現”,實際上是指不涉及學生方面的外部發現活動。事實上,在接受學習中,學生不是外部活動的'主體,但這並不意味着學生的內部活動也不存在任何發現過程。
實際上,第一,學生在接受學習過程中,內部的思維活動可能是緊隨着呈現者的外部活動而進行的,因而就有可能有發現的過程;第二,學生在有意義接受學習中,其內化過程必然要經歷一個自我發現的過程。(4)“內化”:一般認爲,“所謂內化,就是新舊學習材料的內容有機地結合。”(邵瑞珍等編著《教育心理學——學與教的原理》)所謂“有機”,是指事物構成的各部分互相關聯協調,而具有不可分的統一性,就象一個生物體那樣。既然這裏用了有機,那就意味着建立起非人爲的實質性聯繫。如果是這樣,那接受學習必定是有意義的,因此,把接受學習劃分成機械的和有意義的就沒有什麼意義了。因此,可以說,內化就是一種過渡(轉化),透過這種過渡,新舊材料在認知結構中建立起某種聯繫,並得以貯存下來。這樣,內化纔有機械和有意義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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