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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院個人述職述廉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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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院黨組和部門領導的安排,今年我先後在盟信訪局聯合接訪中心掛職鍛鍊,以及8月份在掛職期滿後回到院機關工作。回顧一年的工作,掛職期間在盟信訪局、盟行署聯合接訪中心的領導下,我能牢記爲民宗旨,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暢通渠道,認真維護信訪人(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8月份結束掛職任務回到院裏工作後,在部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本人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爲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爲統領,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特別是能夠加強自身政治思想建設和業務知識學習。應該說2011年我本人,無論是政治理論水平、業務能力、承擔工作業績等都有了長足的進步,現結合全年工作、學習述職如下,不妥之處,請大家批評指正!

2017法院個人述職述廉報告

一、政治理論學習

今年以來,我重點學習了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及繼續加強了對科學發展觀重要理論的學習,透過學習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增強了自身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加深了對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理解,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特別是政治理論學習我與中央、最高院、自治區高院開展的 “三項活動”相結合,與“羣衆觀點大討論”活動相結合,與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再學習再教育活動相結合,在學習活動中我積極踐行服務承諾,以“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服務人民羣衆、加強自身建設”爲目標,務求學習提高、爭創佳績、服務羣衆、遵紀守法、弘揚正氣。應該說經過近一年的學習和參與,執行黨組織決議、決定的堅定性進一步提高;創新意識,事業心和責任感得到進一步提升;服務信訪人、幹警的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並能在工作學習生活中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敢於同不良風氣、違紀違法行爲作鬥爭。

二、廉政建設

一年來我嚴格執行中紀委提出的關於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六項規定、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不斷增強廉潔自律意識和思想修養,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做到制度之內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特別是按照自治區高院和中院開展的“警示教育年”的要求,認真學習了胡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周同志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王勝俊院長在全國法院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會議、胡春華書記自治區紀委八屆六次全會上的講話精神。並又對《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央政法委的“四個一律”,最高法院制定的《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法官行爲規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自治區高院制定的《關於違法及差錯審判執行責任追究辦法》、《關於嚴格執行“五個嚴禁”規定的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度辦法進行了系統的學習。同時,我能積極參加中院監察部門組織的各項“警示教育”學習和活動。可以說透過學習、自查自糾,查擺了問題,深挖了根源,使自身廉潔自律意識得到強化;廉潔自律的能力進一步提高;進一步牢固樹立了“以人爲本、執政爲民”的理念和“忠誠、爲民、公正、廉潔”的司法核心價值觀,履職能力、抵禦腐蝕能力明顯提升;紀律作風、精神面貌明顯轉變。

三、業務知識學習

一是不斷強化終身學習意識。開展 “四比四看”,即對照他人比,看自己知識結構合不合理;對照工作比,看自己的能力強不強、工作效率高不高;對照形勢比,看自己是否適應形勢發展;對照崗位比,看自己是否勝任。並有針對性的開展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新技能的學習。

二是自覺遵守中院學習培訓制度。不斷提高自身政策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技能。

三是積極參加讀書學習活動,根據承擔工作,認真學習《信訪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法院信訪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以此提高自身駕馭工作的能力。

四是根據法院審判工作要求,重點學習了《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自身的法律修養得到了進一步提高。

四、承擔工作基本情況

(一)信訪工作方面,與盟信訪局配合妥善解決,羣衆關於民間借貸糾紛、經濟合同糾紛、房地產開發糾紛、破產企業職工安置、土地糾紛、刑事案件民事賠償、房屋買賣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等各類信訪案件17件;爲上訪人提供法律諮詢和指導13次,涉及羣衆157人次;爲中院和全盟基層法院提供信訪維穩資訊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