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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哈爾濱兒童醫保報銷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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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兒童醫保報銷政策詳解

2014哈爾濱兒童醫保報銷政策解讀

參保:未滿18週歲均可每年最高報銷11萬元

哈市未滿18週歲的城鎮居民均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齡前兒童到居住地或戶口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參保手續,在校生每年9月由學校統一辦理;2013年起籌資標準爲每人每學年310元,個人繳納30元,政府補助280元;低保家庭或重度殘疾學生兒童個人不繳納醫療保險費,保險待遇期爲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張振平介紹,參保學生兒童享受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特殊疾病門診和普通疾病門診醫療待遇,參保一個待遇年度內發生符合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爲11萬元。

門診:普通疾病可報50%定點醫院一年內不得變更

2012年,哈市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一個待遇年度內在定點醫院進行門診醫療時,發生200元(含200元)以內符合支付範圍的藥費及診療項目費,統籌基金支付50%。參保學生兒童須持本人醫保卡,就近在哈市確定的'門診統籌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選擇一所就診,首次就診醫院即爲本人年度內定點醫院,一個自然年內不得變更。需要重新選定定點醫院的,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持醫保卡到其他居民門診統籌定點醫院重新選擇,規定時間內未辦理的應在原定點醫院就醫。

定點醫院:兒童醫院已成爲普通門診定點醫院

據瞭解,以往哈市學生兒童普通門診的定點醫院均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但是考慮到哈市衆多兒童到兒童醫院就診的情況,哈市已將哈市兒童醫院正式納入學生兒童普通門診定點醫院,在兒童醫院門診就診發生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支付範圍的200元以內(含200元)的藥費及診療項目費,統籌基金將支付50%,包括胸透、便常規等項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學生兒童首就診的醫院不是兒童醫院,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將不可報銷,需要變更的要在規定時間重新選擇確定定點。

住院:報銷比例按醫院級別有所不同

參保學生兒童須持本人醫保卡到哈市醫保定點醫院刷卡辦理住院手續,在哈醫大一院、醫大二院、醫大四院和黑龍江省醫院住院就醫,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相應降低三個百分點;一個待遇期內第二次住院起付標準降低10%,多次住院的執行第2次住院起付標準;異地轉診和非定點急診住院,起付標準和個人自付比例相應提高20%。參保居民連續繳費三年以上的,自第三年起,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礎上每年提高一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