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醫療以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卹和遺屬撫卹,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和家屬的後顧之憂、工傷補償體現出國家和社會對職工的尊重,有利於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傷保險報銷的範圍,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傷保險報銷的範圍: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鑑定費。
工傷保險索賠程序:
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鑑定(骨折的話最低也是10級傷殘)。
5、把醫院的傷殘鑑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最好自己複印一份儲存),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6、開始賠償,主要包括傷殘補助金、醫療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