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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呼和浩特城鄉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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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月15日發佈消息稱,根據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相關通知精神,首府於日前下發了《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爲《通知》),決定對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進行調整。

2017呼和浩特城鄉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

據瞭解,2017年度首府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爲:城鄉普通居民每人每年190元(含大病保險20元);大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及非在校少年兒童每人每年130元(含大病保險20元);城鎮滿60週歲以上老年人中的低保對象、18週歲以上的重度殘疾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60元(含大病保險20元),不足部分由當地財政補齊;農村五保戶、軍烈屬由民政部門代繳;農村低保戶由民政部門代繳50%,其餘50%由居民個人繳納。《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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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調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

針對網友反映的情況,昨日上午,記者從呼市地稅局社保分局瞭解到,呼和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11月1日下發了《關於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社保分局徵繳科的工作人員翟丹丹表示,目前停徵學生醫療保險,主要是因爲正在進行系統調整,調整好之後,可以繼續辦理。

該《通知》明確,城鄉普通居民每人每年190元(含大病保險20元);大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及非在校少年兒童每人每年130元(含大病保險20元);城鎮滿60週歲以上老年人中的低保對象、18週歲以上的重度殘疾非從業居民每人每年60元(含大病保險20元),不足部分由當地財政補齊;農村五保戶、軍烈屬由民政部門代繳;農村低保戶由民政部門代繳50%,其餘50%由居民個人繳納。

翟丹丹告訴記者,主要變化的是第二類人羣,即大學生從之前的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0元,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及非在校少年兒童從之前的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0元。

據悉,該標準從2016年11月1日起實行。

翟丹丹表示,目前處於社會保險費繳費高峯期,地稅所擁堵嚴重,爲提高社會保險費徵繳效率,方便繳費人繳費,呼市市區範圍內繳費自然人可持帶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任一銀行的銀行卡均可)、二代居民身份證、人社部門開具的繳費覈定單,到就近的繳費網點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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