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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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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有新的調整,將由上年度的每人每年130元調整爲150元。

廈門2017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

  

廈門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廈府【2017】12號),2017年度(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登記時間爲4月4日—5月31日。爲確保醫保卡從新社保年度起(7月1日)能正常使用,參保人需在6月底前完成繳費。

辦理銀聯委託代扣的參保人,5月底前需在銀行卡上存足金額,地稅部門將在6月4日—6月25日扣款。對個別扣款不成功的,地稅部門將於7月4日—25日補釦。

錯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參保期的參保人,可以補辦參保手續。在校學生向所在學校申請補辦參保及繳費,其他參保人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補辦。

值得一提的是,個人在廈的'社保繳費一卡通用戶號一人一號,自首次參保產生後就終身不變。原在村居參保並辦理委託的未成年人轉學校參保後,已辦理的繳費一卡通委託未撤銷的仍然有效,無需重新辦理。

此外,自2017社保年度起,在校學生的繳費方式,除原有的學校代繳模式外,新增“個人自繳”模式。

學校根據本校實際,自行選擇在校參保學生的繳費方式。繳費方式爲“個人自繳”的在校參保學生,地稅部門將分配一卡通繳費用戶號,由參保學生或家長辦理繳費一卡通委託扣款手續。

據介紹,2017年4月4日前,市地稅局將把所有在校參保學生的城鄉醫療保險繳費方式由原來的“代繳”模式統一轉化爲“自繳”模式。要保留“代繳”模式的學校,需於2017年5月30日前,透過地稅網站將“繳費方式”變更爲“本單位參保”。

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廈門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

爲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快城鄉一體化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負擔,經研究決定,對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進行適當調整:

一、適當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

從2017社保年度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年600元調整爲每人每年65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470元調整爲500元,個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30元調整爲150元

二、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健康帳戶的使用範圍

爲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健康帳戶資金的使用效率,從2017社保年度起,參保人員可使用本人的健康帳戶資金,用於繳交本人或建立了“家庭醫療共濟網”的家庭成員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以及抵付退休時不足繳費年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補繳費用。

三、適當提高外來從業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待遇

從2017年1月1日起,適當提高外來從業人員門診醫療保險待遇:連續參保不滿6個月的,由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的門診醫療費最高限額從原來的200元調整至400元;滿6個月不滿2年的,從400元調整至800元;滿2年以上的,從1000元調整至2000元。

  廈門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