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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調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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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調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了,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正式檔案《關於調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將於近期印發。

深圳上調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

  

深圳上調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

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正式檔案《關於調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將於近期印發。

深圳人社局官方微信刊文介紹,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是經過專家團隊對我市2016年實施最低工資政策進行深入調研、科學評估和測算、廣泛徵求政府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意見、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的基礎上制定的,在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透過後按程序頒佈實施。

2017年最低工資的調整考慮了各方的因素,既考慮了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增加低收入羣體的收入;又兼顧了企業的承受能力。

從2010年的110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2130元/月,七年來,深圳五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時隔2年,距2015年2030元/月的最低工資標準,此次上調了100元/月。

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2017年應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一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壓力,本次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根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精神,採取穩妥審慎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兼顧企業承受能力、考慮減輕企業負擔。

爲確保最低工資政策落到實處,深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控和監察,督促企業依法支付員工工資,同時暢通員工舉報投訴渠道,對違法行爲嚴肅查處,若企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員工可向各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名詞解釋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數說

2015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爲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爲18.5元/小時。

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爲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9.5元/小時。

提醒:加班工資不能納入最低工資範疇

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最低工資不等於總收入,以下項不得作爲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

1、加班工資;

2、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

3、按照規定不屬於工資的其他費用,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計劃生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