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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新政後真正消費者所面對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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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貸新政後真正消費者所面對困惑 做出正確的決策

房貸新政後真正消費者所面對的困惑

對於三四線的居民來說,住房市場的嚴重供應過剩不是一個政策可改變的。如果這些地 方沒有投資需求增加,民衆希望透過房貸優惠政策進入市場要當心點,否則可能會套牢。對於這些地方的居住消費,早就不是什麼問題,也不是本文所要討論的重點。對於一二線的真正的居住消費來說,絕大多數人根本沒有支付能力進入當地市場。房貸新政對這些消費者早就意義不大。但是,這些城市的居住消費者也不是無路可走,如果市場泡沫很大,房價租金收益比低,租房同樣是一個好的理性選擇。如果個人想得清楚,既可能讓你生活得更輕鬆,不要承擔過重的債務負擔,也不用擔心房地產泡沫破滅嚴重的債務風險。

從字面來看,房貸新政的目的是“繼續支援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費”,但是該政策的“住房消費”與以往政策的“住房消費”有很大的差別。房貸新政所指的“住房消費”是泛化了的“住房消費”,即還清了銀行住房貸款或沒有住房貸款,不管持有多少住房,當前再進入市場購買住房,都可算作“住房消費”,都可享受房貸新政的優惠政策。可以說,在上漲了十幾年高房價下,絕大多數(85%以上)住房消費者根本沒有能力進入當前的住房市場,房貸新政的所指“住房消費”主要是指持有住房但沒有欠銀行貸款再願意進入市場購買住房者了(有研究調查表明,目前中國城鎮居民已有68.9%擁有一套住房,在這些家庭中有19.7%沒有按揭貸款,房貸新政所針對的就是這部分家庭),而不是那些真正沒有住房的消費者。

一般來說,真正的住房消費應該是指購買住房之後完全爲了居住需要而不是爲了購買之後再用於交易獲利的住房消費者,更多的是沒有持有住房者,而且政府還得有有事中及事後的住房稅收政策來限制是消費而不是爲交易,而不在於購買住房者手中持有多少住房。

在目前中國,由於各地方經濟發展差距較大,住房居住條件改善程度也不同,因此,真正的居住消費滿足與短缺的情況也有很大差別。比如,三四線城市,基本的居住條件本來上個世紀80-90年代就比一二線城市的緊張度要低,而且在那個時期,這些城市的基本居住條件或居住消費基本上得以全面改善。我記得,在上個世紀80年代,我所在那個縣城,家庭的基本居住條件就已經比較好。每個家庭都有基本居住條件。後來經過近20多年的發展,特別是近十幾年的發展,三四線城市隨着城市建設得到快速擴張,居民的居住條件更是完全得到了改善。

由於這些城市的住房市場是以居住消費爲主導,住房投資比例不高,近十幾年來房價也是在上漲,但房價上漲幅度不高,居民的居住消費也不存在多少問題。反之,隨着這些三四線城市擴張過快,住房建築過多,住房的投資價值越來越低,使得這些城市住房過剩問題越加嚴重。在今年以來的房地產市場的週期性調整過程中,不少三四線城市的房價由一平米6000-7000元下降到5000元,同樣是無人問津。可以說,這次政府希望透過房貸新政來消化國內三四線城市的嚴重過剩的住房庫存看來會有一個長期的過程,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可以說,房貸新政後,絕大多數(85%以上)真正的居住消費無支付能力進入住房市場是指一二線城市,尤其是一線城市。而這些城市的住房消費者也是近7-8年內由三四線城市進入一二線城市的居民。對於一直生活在一二線城市的原住居民來說,基本的'居住消費也不是問題,因爲,這些原住居民多以會在房價還沒有全面漲起前就已經進入了市場。如果這些人有投資意識,早就成了一二線城市房價暴漲的最大受益者。

對於一二線城市絕大多數真正的居住消費者來說,他們不僅進入這個城市的時間短,而且收入水平基本上處於整個城市居民的中低水平。隨着這幾年一二線城市房價快速飈升,這些真正的住房消費者離住房市場越來越遠。因爲,這不僅在於本人在這些城市收入水平低,工資增加遠遠趕不上房價上漲,而且這些居民多以是來自三四城市,其父母親或家庭的財富積累及工資水平也與一二線城市居民相差很大。這就使得這些新進入一二線城市的住房消費者購買住房的支付能力越來越弱,越來越遠離住房市場。

比如北京,一個在外地出生近幾年大學畢業之後留下北京工作的年青人,假定他家在南昌,父母親最近退休,估計積累的財富不到100萬元。假如他在北京工作了6年,每年年薪爲10萬左右,那麼這6年這個年青人至多積蓄也爲10萬左右。在這種情況下,這個年青人想在北京購買一套100平米左右的住房,連首付也是不夠付。所以,房貸新政對這個年青人意義不大。這個青年人也不會想在房價如此之高的情況下購買住房。

反之,如果理性些,這個年青人租房成本會更低。比如,一套100平米的住房,其每平米爲4萬,這套住房的總價爲400萬。如果這套住房在北京的三環邊上(除東三環),住房月租金大概8000-1萬元,取中值爲9000元,年租金爲11萬元。如果以5年期按揭貸款利率來計算,400萬的成本(實際成本及機會成本)是27萬左右。如果以目前銀行理財產品的利率5.5%左右來計算,其利率爲22萬。也就是說,如果購買這套住房爲一次性付款,並與銀行理財產品比較,那麼每月租房成本要低一半。也就是說,把這400萬用於銀行理財不購買住房,然後租房,付了租金之後還有11萬用於個人消費或積蓄。如果購買住房不是一次性付款併到銀行按揭,那麼其支付成本更高(估計要達25萬左右)。

也就是說,面對着房貸新政,在房價居高不下,金融市場投資收益不低,一二線城市的真正的住房消費者就得對租房還是購買住房進行全面的成本收益分析(即使你有支付能力進入高房價市場也是一樣),看哪一種方式對自己更合算。只要透過這種理性分析,而不是道聽途說,這樣就能夠做出正確的決策。房貸新政的困惑也能夠在此化解。當然,既然是自己的判斷與決策,也得對自己的行爲負責,賺錢或虧損都是自己的事情,而不可能讓他人爲承擔。

總之,對於三四線的居民來說,住房市場的嚴重供應過剩不是一個政策可改變的。如果這些地方沒有投資需求增加,民衆希望透過房貸優惠政策進入市場要當心點,否則可能會套牢。對於這些地方的居住消費,早就不是什麼問題,也不是本文所要討論的重點。對於一二線的真正的居住消費來說,絕大多數人根本沒有支付能力進入當地市場。房貸新政對這些消費者早就意義不大。但是,這些城市的居住消費者也不是無路可走,如果市場泡沫很大,房價租金收益比低,租房同樣是一個好的理性選擇。如果個人想得清楚,既可能讓你生活得更輕鬆,不要承擔過重的債務負擔,也不用擔心房地產泡沫破滅嚴重的債務風險。當然,市場法則是分散化決策,每一個的決策都得自己來承擔,不是別人來告訴你做什麼或不做什麼。因此,如何判斷與決策,每一個居民都得更爲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