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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爲企業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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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市人社局瞭解到,爲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從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我市實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政策,總體費率降低0.5個百分點,爲期兩年。

秦皇島: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爲企業減負

根據國家和省關於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通知要求,本次調整,我市失業保險總體費率從2%降至1.5%,即參保單位由1.5%降至1%,職工個人仍爲0.5%不變。這一政策從7月開始執行,5至6月份多徵收的失業保險費,在7月份申報期覈定繳費金額時進行衝減。

據悉,這是我市自去年3月1日起失業保險費率由3%降至2%後,再次爲參保單位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實施後,將惠及全市近5000家失業保險參保單位,2016年將直接減輕參保單位繳費負擔4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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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率階段性降低

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爲貫徹落實國家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市人力社保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關於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決定從今年5月起,階段性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據統計,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後,每月將爲用人單位降低成本近7億元。通知也強調,要同時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不降低和待遇按時足額支付。

具體調整方案中,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8%調整爲27%,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20%調整爲19%,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本市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2%調整爲1%,降低費率的期限暫按兩年執行。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原來的1%調整爲0.8%,個人繳費比例不作調整。

此次養老、失業保險費率調整,由市社保中心透過資訊系統統一調整到位,參保單位無需申報。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本市爲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對部分單位工傷保險費率進行了重新覈定,但目前仍有5.4萬家單位未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在此,市社保中心提醒未重新覈定工傷保險費率的用人單位,爲不影響單位享受調整後的工傷保險費率,請持營業執照複印件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